一、有意願報名本市「教學卓越獎」國中組初選之學校,請於 114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前將學校基本資料及報名表電子檔傳送至本市鳳山國中輔導室陳家如組長電子信箱: fsmiep@http://www.fsm.kh.edu.tw ,聯絡電話: 07-7462774 轉 411 ;方案初稿紙本及電子檔請於 114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前繳交至本市鳳山國中輔導室(高雄市鳳山區中山東路 227 號)。
二、本案所有資料格式請依「114 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三、榮獲 114 年度全國教學卓越獎之國中學校,本局將補助學校校務運作經費(金質獎補助 20 萬元、銀質獎補助 10 萬元、佳作補助 5 萬元),以資鼓勵。
四、檢附 114 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本局國中組初選暨複選輔導實施計畫及時程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