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 107 年 3 月 28 日臺癌字第 1070
3014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獎助對象與資格:
(一)獎助對象、名額、金額:就學國中之癌症家庭子女,獎
勵名額上限 100 名,每名可獲得新臺幣 1 萬元獎助學金。
(二)獎助資格:
1、現就讀國中,且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2、父或母罹患癌症之家庭子女。
3、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 60 分、操性成績 80
分以上,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
績)。
三、相關活動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7 年 4 月 31 日止。
(二)洽詢電話:( 02 ) 87879907 分機 216 湯小姐。
(三)訊息網站:台灣癌症基金會( http://www.canceraway.
org.tw ,首頁─最新消息─2018「慧萱癌症家庭國中子
女將助學金」)。
(四)注意事項:需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及「自傳感想/600
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