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童軍會 112 年 7 月 26 日高市童軍(皆)字第 11204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加強中華民國總會與各縣市童軍會會務聯繫、增進各縣市童軍會總幹事與會務人員情誼,特辦理本活動。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日期及地點: 112 年 9 月 10 日(星期日)下午 2 時至 9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
(二)活動地點:高雄市城市商旅真愛館、駁二藝術特區、佛陀紀念館。
四、為推展各項童軍教育活動,促進各縣市童軍團交流,請本市所屬學校准予工作人員及參加研習之教師研習公假登記(課務自理),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本案聯絡人:杜玫潓副總幹事,手機: 0933-324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