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2 年 6 月 26 日客會傳字第 1126800405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精緻客家大戲,客家委員會訂於 112 年 8 月 5 日至 9 月 23 日分別於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戲劇院、臺中市中山堂、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桃園展演中心展演廳及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藝廳等場館辦理旨揭活動,請惠予協助活動宣傳及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加。 三、另為鼓勵本土語言及藝術相關課程之教師及愛好藝文之公務員等踴躍參與,將針對全程參與之公教人員核予 2 小時終身學習時數。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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