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4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48947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 108 課綱適性揚才理念,以多元智慧、適性發展、服務學習、終身學習內容為活動之主軸,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旨揭活動重要資訊如下:
(一)活動日期:112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一)至 7 月 27 日(星期四)共 4 日。
(二)活動地點:彰化縣溪州公園(彰化縣溪州鄉中央路三段 138 號)、明道大學(彰化縣埤頭鄉文化路 369 號)及彰化縣境內風景區辦理。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13 日(星期六)截止。
四、本局同意參加大露營活動之教師於活動期間公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完畢。
五、本局同意參加本活動之帶隊教師於活動結束後,依「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比照第四點第(一)項規定,同意參加本活動 4 至 6 日者,獎勵 5 至 8 人每人各嘉獎 1 次。
六、本案聯絡人:彰化縣童軍會葉嘉玲幹事,電話:(04)8932182 ,分機: 168 , E-mail : ch7115359@gmail.com 。
七、檢附 2023 年全國國民中小學童軍大露營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