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158840B 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鼓勵具有「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與「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 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國小組、國中組由本局辦理初審,由各校遴選 1 名學生參加,並由本局遴選國小組及國中組各 1 至 5 名學生代表本市參加複審;高中職組由國立東石高中辦理初審,由各校遴選 1 名學生參加;前述初審名額每校以每組推薦 1 名為限。
五、旨案報名日期自 111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0 日止,請各校先至總統教育獎網站進行報名(網址: https://pea.ncyu.edu.tw/index.aspx ),報名後請下載列印下述報名表件各 2 份,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報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一)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3 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2023 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2023 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 60 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六、上開報名表件各 2 份請於 111 年 12 月 30 日前依組別送件:
(一)國小組、國中組:以公文交換方式或郵寄(郵戳為憑)及寄送電子檔至本局各主管科,國小組請逕送國小教育科鄭教師(聯絡電話: 07-7995678 分機 3058 ,電子信箱: shaah1215@gmail.com );國中組請逕送國中教育科陳教師(分機 3032 ,電子信箱: et3548@gmail.com )。
(二)高中職組:請郵寄至國立東石高中(郵戳為憑)。
七、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中網站(網址: http://www.tssh.cyc.edu.tw )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館主任張世宗(聯絡電話: 05-3794180 分機 670 )。
八、檢附「2023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