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衛生局 111 年 6 月 15 日高市衛社字第 11136277700 號函辦理。 二、學生就學階段常因課業壓力、交友、自我調適、親子關係及人際關係等問題致情緒困擾,囿於學生族群經濟未獨立及家長負擔,為促進心理衛生資源之親近性,市府衛生局特彙整本市心理衛生資源(相關資訊如附件 1 、附件 2),其中包含提供學生價格方案之心理諮商/治療資源,供本市學生、家長及學校運用,以善用社區資源亦促各心理衛生資源與在地連結。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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