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10 月 26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00038682 號函辦理。
二、摘錄競賽辦法重要資訊如下,其餘詳如競賽辦法:
(一)參賽組別:
1、國小組: 110 學年度在學之國小 4-6 年級生。
2、國中組: 110 學年度在學之國中 7-9 年級生。
3、普特融合紀實組:國小至高中職階段之現職體育教師或特殊教育教師,作品內容須為「特殊需求學生及普通學生合上之體育課故事」。
4、不限資格組:不限參加資格,非屬以上類別者;鼓勵特殊需求生之家長、手足等對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