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1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00086718 號函辦
理。
二、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各級學
校改採線上教學方式授課,惟防疫期間對於個案學生的關
懷也不應間斷,仍須透過電話、通訊軟體等方式聯繫關懷
學生,評估學生當前身心情形、提供可用資源及應對策
略,減輕學生心理壓力,穩定當下身心狀態。
三、為協助學校執行通訊輔導工作,茲依據學生輔導法規定訂
定本參考原則;其餘未規定者,悉依學生輔導法、學生輔
導法施行細則及其相關法令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