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09 學年度推動海洋教育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28904 號函辦理。
二、本(109)學年度本市「海洋教育週」活動,鼓勵各級學校於此期間強化海洋教育相關課程推廣,以擴大學校師生對海洋教育之參與,並喚起民眾海洋意識及落實海洋守護行動。辦理項目摘要如下:
(一)辦理時間: 110 年 6 月 1 日(星期二)至 110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二)。
(二)各校辦理「海洋教育週」活動︰發揮各校校本課程或特色課程之創新教學創意,配合本(109)年度海洋教育主題「保護海洋」發展相關議題,其中包含三個面向:「守護海洋」、「食魚教育」、「減塑行動」。鼓勵學校將認識漁港及漁村、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納入海洋教育課程與教學,並運用漁會資源,深度耕耘相關課程議題,引發學生認識、親近海洋的動機,展現本市豐富的海洋教育內涵。
(三)辦理推動海洋科普相關活動,可包含主題演講、體驗活動、海洋教育影片賞析、海洋教育文本閱讀、繪本導讀等活動。
(四)各校繳交「海洋教育週」實施成果:各校於 11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前公文交換或寄送實施成果表(如附件)紙本 1 份與電子檔至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七賢國中教務處黃美雲主任(aann5559329@gmail.com)。
(五)前揭 109 學年度本市「海洋教育週」各校實施成果成效良好者,後續由本局函知各校 109 學年度相關人員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辦理敘獎,核予學校相關人員 1-2 次嘉獎,全校可敘獎之工作人員及其額度累計最高 6 次嘉獎為限,以資鼓勵。
(六)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七賢國中教務處)黃美雲主任,聯絡電話:(07)5559329 轉 12 或本局國中教育科林廉傑老師,聯絡電話:(07)7995678 轉 3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