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體育署 109 年 6 月 15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90020265J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25 日(星期日)前截止,請將報名表(應符本局格式)函送本局,逾期視同放棄。 三、比賽日期:預定於 110 年 5 月份舉行。 四、社區學生棒球隊,報名時務必繳交學生在學證明,未繳交者不宜受理,學校單位(含社團)免繳。 五、以上所需資料缺一不予受理,並經本局審查,另經費補助依比賽成績再核定補助金額。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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