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4 月 1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0004626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 110 年 8 月 7 日(星期六)舉行,於 110 年 4 月 9 日至同年 5 月 7 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敬請轉知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 19 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請惠予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10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edu.tw ),或電洽考生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