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
二、本計畫報名期間,自 107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至 107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五)止,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於報名期間內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以免向隅。
詳細內容請詳閱附件。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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