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近期疫情發展,公告高雄市 110 年農曆春節相關活動建議防疫措施,請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協助並就各自權限範圍內促請民眾積極配合防治工作,以有效防止疫情蔓延。」公告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規定暨高雄市政府因應 COVID-19 疫情醫療應變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今(110)年截至 1 月 20 日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已攀升至 870 例,鑒於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及國內醫院發生 COVID-19 群聚疫情,本市因應農曆春節將屆公私立單位將舉辦大型集會活動,又年節採購為國人重要的習俗,考量集會活動及年節採購的場域,通常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具有高度傳播風險,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爰此制定旨揭防疫措施,以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感染風險。
三、隨文檢附旨揭公告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