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8 月 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113589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包括:校長、主任、組長、教師與兼代課教師)。
(二)如有餘額開放其他公私立高中及代理代課教師參加。
(三)本系列講座不開放與不接受現場報名,並請勿偕同未經報名審核之同事朋友前來,以尊重講師與現場學員之權益。
三、辦理內容及報名方式:詳如實施計畫。
四、差勤:
(一)本案講座、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准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二)本案辦理日期適逢例假日,參加者請依規定於一年內覈實補休,惟課務自理。
五、聯絡人:國中輔導員廖蕙蘭專任輔導員 (egmo0402@yahoo.com.tw)
六、注意事項:
(一)防疫時期,請參加研習者配合工作人員量體溫;進入校園及教室務必戴口罩、勤洗手。若有相關病徵或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旅遊警示國家入境(含轉機)者,請與聯絡人聯繫請假。
(二)研習地點如為三民高中(高雄市三民區金鼎路 81 號,教室位置如附件),務必配合學校門禁安全管理,為避免爭議,請參加研習的教師務必攜帶研習公文,以利警衛人員識別。開車行駛於校園內請降低車速,並隨時注意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