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2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51069 號函辦理。
二、目標:提昇教師閩南語之聽、說、讀、寫能力,並協助教師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三、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與幼教師有意願參加閩南語認證者。報名錄取 90 名,以高雄市現職教師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優先,若有餘額則由代理教師、實習教師及幼教教師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四、研習日期: 110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至 2 月 5 日(星期五)每日上午八點五十至下午四點,計 18 小時。
五、研習地點:高雄市鹽埕國中。
六、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七、報名方式:請於 109 年 12 月 10 日至 1 月 22 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代碼:299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