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環保局 109 年 10 月 22 日高市環局綜字第 10942821400 號函辦理。
二、該訓練所為利環境教育及環保政策,爰徵選經該署認證環境教育人員教學推廣講師人才,透過多元培訓課程,增進環保政策之認知及素養;本人才庫資訊公開,將提供社會各界推展環境教育查詢使用,以促進環境教育認證人員社會參與及發揮所長。
三、請有意願且已取得「環境教育認證」人員,於 109 年 10 月 29 日前回復初選推薦表、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並將推薦表及申請表之電子檔寄至電子信箱 lanyi32@kcg.gov.tw ,俾彙整送環保局參加徵選培訓。
四、檢附徵選須知及相關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