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參加對象與人數: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共計 25 人。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109 年 12 月 5 日(星期六)上午 8:30 至 12:30 ,本市鳥松區大華國小。
四、本案講座及參加人員准予公假登記,研習時間適逢假日,請依規定於一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請攜帶開會通知單或教職員工識別證。
六、後防疫時期,請參加研習教師配合工作人員量體溫;請自備口罩,進入教室務必戴口罩;勤洗手。若有相關病徵或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旅遊警示國家入境(含轉機)者,請與聯絡人聯繫請假。
七、聯絡人: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謝佳諺、林俊宏專任輔導員, TEL :( 07 ) 3590116#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