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辦
理。
(二)高雄市 109 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辦理。
(三)高雄市中山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 109 年度計畫辦理。
(四)高雄市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
(五)高雄市 109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雄市政府教育
局、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輔導中心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中山國中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科技領域)
三、參加對象:中小學教師共 12 名。(中心所屬輔導區學校教師
及科技推動學校種子教師、科技領域輔導團員為優先)
四、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研習日期: 109 年 09 月 26 日(星期六) 08:30~16:30 ,詳見
附件研習課程表。
(二)研習地點:高雄市中山國中。(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 352
號)
(三)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報名額滿為止,請至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資訊網報名(http://www.inservice.edu.tw/)
(課程代碼: 2921327 )。
五、研習費用:當天現場報到請參加學員需繳交材料費新台幣
300 元整。
六、注意事項:
(一)為推展環境教育與落實友善地球行為,請自行攜帶環保
杯。
(二)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請勿無故缺席,完成
報名程序之研習人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
請於研習前一天辦理取消研習作業。
(三)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多利用大眾捷運系統或共乘車輛。
(四)後防疫時期:請參加研習教師配合工作人員量體溫;請自
備口罩,進入教室務必戴口罩;勤洗手。若有相關病徵
或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旅遊警示國家入境(含轉
機)者,請與聯絡人聯繫請假。
七、請各校准予參加研習人員(教師)公假登記前往,唯課務
自理,其完成研習者,依規定核予教師 7 小時研習時數。
八、相關事項請聯絡本中心陳奕安先生 07-8021765#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