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9 年 6 月 10 日藝演字第 1090001651 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要點將公布於該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貴校可逕行下載。 三、本比賽修正重點為連續 2 年(106 、 107 學年度)均獲得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等規定,本局將依旨揭比賽要點修正「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請各校預作準備。
證嚴法師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