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請惠依所附實施計畫規定辦理推薦。
三、推薦表格分為「績優團體」、「績優學校」、「終身成就」、「教學傑出」及「活動奉獻」五大獎項,推薦方式如下:
(一)由各團體、法人、學校備妥推薦表、佐證資料及光碟 2 份(請參閱填表說明)。
(二)請於 10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前(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資料送達中山國小教務處收(804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二路 252 號,電話:550-5850 分機 11),並請註明參加「109 年高雄市藝術教育貢獻獎○○○○獎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