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截止日至 4/15>>
獎 勵
- 名額:國中、國小學生各10名(各含原住民學生保留名額各1名),擇優錄取。
每名新台幣五千元整。
- 資格:全國在學之國中、小學生於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國小生無等第分數者,日常生活表現評語需為正向且無違規事項),且無不良行為
- 申請資料
- 參與公益活動之事項與時數證明資料(以107-108年間為主)。
- 參與公益活動照片或資料(資料煩請精簡,照片至多10張)。
- 參與公益活動之單位推薦函1-2封。
- 參與公益活動之心得感想(限200-300字,手寫打字均可)填寫於申請表格或另附件。
- 學校成績單,總分位置清楚標示。
(以上相關圖片、文件請裝訂編列或檔名命名清楚編列)
- 電子檔:PDF(A4)格式,圖文排列。
- 文本書面:(A4)大小 ,圖文排列。
- 恕不接受:未編列冊中圖片文字,除手繪圖、藝術品....無法編列作品不再此限。
- 以上交付之申請文件概不予退件。
- 文件繳交影本,經審核後如需正本,另行各別通知。
- 公益活動不限參與活動類型,校內或校外公益活動均可,公益活動內容日期及時數請盡量具體說明。
- 推薦函無標準格式。
- 本會保有修改申請辦法之權利
依下列評選原則核定得獎同學
- 由董氏基金會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分兩階段評審。
- 第一階段,審核申請文件內容之正確性,通過者方能進入第二階段評選。
- 第二階段,依學習領域平均成績高低及參與公益活動事項、時數、推薦函、活動照片與相關剪報資料以及參與公益活動心得感想等文件,選取綜合表現最優者。
洽詢電話: 02-2776-6133#158 姚小姐 (Email: mulan@jt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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