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1 月 14 日高市教人字第 10930298800 號函辦理。
二、凡服務年資滿 25 年或年滿 60 歲服務滿 5 年以上之同仁,欲申請登記於 110 年退休,請填妥「退休登記報告書」暨「年資調查表」各乙份(如附檔),於本年 2 月 21 日(星期五)前擲送本室彙辦。
三、填寫「退休登記報告書」前,請審慎確認後再行登記:
1.教師退休生效日( 110.2.1 或 110.8.1 )及退休種類(一次退、月退或兼領 1/2 月退 1/2 一次退),登記後不得修改。
2.職員登記退休生效日不受 110.2.1 或 110.8.1 之限制,登記後不得修改。
四、支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退休所得試算檔案如下(同步置放於本校首頁/校務資訊/處室相關檔案/人事室相關檔案/公教人員年金改革參考資料夾內),如有疑義,可洽詢本室:
1.「1.得擇領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分析程式-公務人員專用(108.10.20 版)」.xls 檔
2.「2.得擇領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分析程式-高中以下教師專用 (108.10.25 版) 」.xls 檔
3.「年金改革退休所得分析程式(107.7.1 以後退休者適用 109.01.10 版) 」.xls 檔
五、欲瞭解個人可領全額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及退休所得參考資料之操作說明如下:
1.職員請打開「1.得擇領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分析程式-公務人員專用(108.10.20 版)」;教師打開「2.得擇領月退休金起始年度分析程式-高中以下教師專用 (108.10.25 版)」。
2.填入基本資料(出生日期及初任日期;中斷不計退休之年資及曾任可併計退休年資視實際情形填寫)
3.就分析結果方框內所載資料,如”最早生效日期”在 109 年 12 月 31 日前者,即可申請於 110 年 2 月 1 日或 8 月 1 日退休並支領全額月退休金。
4.打開「年金改革退休所得分析程式(107.7.1 以後退休者適用 109.01.10 版)」,輸入基本、年資及公保資料後,即可得"改革後退休所得一覽表"之分析資料,以供個人規劃退休及擇領退休金種類之參考。
六、本項退休登記僅為退休經費編列預算之參考,實際退休生效日、年資及相關給與仍需以其退休案件個案審定結果為準。
七、請審慎確認後於本年 2 月 21 日(星期五)前提出登記,以免影響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