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 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本市國教輔導團 106 研習教室。
三、參加對象:以本市現職本土語教師優先,本市國中小本土語文輔導員、對本土語言有興趣之國中、國小合格教師、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參加人數約 30 人。
四、參加研習者及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登記,覈實核發研習時數;辦理日期逢例假日,參加者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覈實補休(公假及補休皆課務自理)。
五、自即日起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報名手續。
六、國教輔導團(新莊國小)停車位有限,參與研習人員請多利用大眾捷運系統或共乘車輛。另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如開車進入國民教育輔導團,進出校園時請降低車速,並隨時注意學童安全,並請攜帶研習公文或教職員工識別證。
七、聯絡人:國教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文輔導小組劉俊彥專任輔導員,電話:( 07 ) 3590116 轉 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