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小組成員。
(二)本市各國中小任教綜合活動領域課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國小教師優先)為主,每場次約為 40 人,共計 120 名。
三、辦理時間:
(一)場次 A : 108 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45 分至中午 12 時。
(二)場次 B : 108 年 11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三)場次 C : 108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45 分時至中午 12 時。
四、辦理地點:輔導團 302 大會議室。
五、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准予公假登記(課務自理),本研習 B 場次 108 年 11 月 9 日辦理日期適逢例假日,可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六、報名方式:請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線上報名手續。
七、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參加研習教師如開車進入國民教育輔導團,請攜帶研習公文或教職員工識別證。
八、聯絡人: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小組辛靜玫專任輔導員, TEL :( 07 ) 3590116#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