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小組成員。
(二)本市各國中小任教綜合活動領域課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國小教師優先)為主,每場次約為 40 人,共計 80 名。
三、辦理時間:
(一)108 年 9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二)108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時。
四、辦理地點:本市輔導團 303 研習教室。
五、五、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准予公假登記,本研習第一場次 108 年 9 月 8 日辦理日期適逢例假日,可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六、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參加人員如開車進入校園,請攜帶公文或教職員工識別證。
七、聯絡人: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小組楊璧綺、楊雅芬專任輔導員, TEL :( 07 ) 3590116#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