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五專多元入學方案」第 9 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以臺教技(一)字第 1060144872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乙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0 月 31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60144872C 號函辦理。
五專多元入學方案第九點修正規定:
九、為促進區域教育機會均等,照顧經濟弱勢學生就學權益,得由學校以聯合或個別方式提供若干招生名額,與高級中等學校各就學區內高級中等學校共同辦理免試入學作業,或參照第三點第一款免試入學規定,訂定學生優先免試入學之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