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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輔導組長_薛惠文 - 輔導室 | 2019-05-07 | 點閱數: 59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4 月 2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4753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對象為年滿 12-19 歲,因家庭經濟問題而暫時離開校之國、高中職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或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為助其早日返校完成學業,該聯盟特成立「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提供其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
三、該計畫申請於民國 108 年 4 月 19 日至民國 108 年 5 月 31 日止,詳細申請辦法請見活動網站: http ://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1185

四、活動洽詢窗口: 02-2369-5195 分機 14 林小姐,電子信箱:lcy9921@youthright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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