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協助高雄地區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順利完成學業,激發向上精神,特訂定清寒學子助學金補助辦法。
(一) 高中/職組: 6000元/半年;國中組: 4000 元/半年。
(二) 本助學金之補助總人數,得由本會基於公正公開原則,視補助善款額度修訂之。
四、 申請方式:
(二) 申請文件及應備資料請上本會網站http://www.warmer.com.tw下載,並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間內,向本會申辦,送件不齊全者恕不接受補件,以未通過計算,所送證明文件亦無法提供退件服務,一律銷毀,本會不再另行通知。
(三) 上學期 10月 30日前,下學期 4 月 25 日前,以學校為單位向本會提出申請,每學期每校之申請人數以 6 名為限,請各校註冊組設置助學金窗口,將申請資料彙整後,統一送基金會審核。(紙本文件寄送地址:高市楠梓加工出口區開發路 47 號)
(五) 有接受其它單位助學金補助者,請勿重覆申請,一戶限申請一位。
(六) 學校窗口向本會提出申請時,應備文件如下:
1.學校申請公文(紙本即可)2.學生應備文件(紙本即可)3.申請表(紙本即可)4.補助清冊(紙本+電子檔):補助清冊請至網站下載並附上電子檔寄送至 E-mail: warmer.ase1079@msa.hinet.net
五、 申請學生應備文件:(相關文件請至網站下載)
(一)填寫申請表一份。
(二)學校成績單(前一學期)國中、高中/職組申請學期總平均達 75分以上。
(三)低收、中低收或家庭突遭變故之證明文件(若非此身份需檢附全戶財稅證明)。
(四)前一學期之志工服務時數證明表:國中組: 25小時、高中/職組:30 小時。
(五)助學生本人的郵局帳戶影本。(若本人無郵局帳戶請開戶,恕不接受期他銀行帳戶)
六、 助學金發放方式:
(一) 每期(半年)助學金於每年寒假及暑假在助學金活動後依簽到表發放,匯入助學生本人的郵局帳戶,未到活動現場簽到並全程參與者,視同放棄助學金領取資格。
(二) 每期助學生相見歡活動舉辨日期及時間,將於本會每學期所發之通知申請公文上註明,敬請窗口務必告知助學生本人及家長,預留當天活動之出席時間,未到者視同放棄助學金領取之資格。108 年日期:8/24 上午 9:00~12:00 地點楠梓加工區莊敬堂,不能參加請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