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 107 年 10 月 3 日發資字第 1071501651 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以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行政院自 104 年起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三、為提升公務同仁製作 ODF 文件之便利性,國發會規劃發展「國家發展委員會 ODF 文件應用工具」(以下簡稱本工具),採用 LibreOffice 5.2.X 版本做為原始碼基礎,並優化提供公務文件範本集等功能,前於本(107)年 1 月 31 日以發資字第 1071500198 號函公告開放各機關、學校下載運用。
四、本工具現更新為 1.0.3 版,調整項目請參閱附件國發會函說明三,請各機關、學校下載更新版本使用,軟體及說明手冊下載網址: https://www.ndc.gov.tw ,路徑:主要業務>數位政府>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ODF)>ODF 文件應用工具。
五、軟體安裝技術支援、軟體操作及其他 ODF 文件應用諮詢,請逕洽:
(一)諮詢專線: 02-5568-6069 按 9
(二)email : odf@n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