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傳承本市無形文化資產皮影戲之技藝,辦理旨揭計畫。
二、本計畫辦理期間為 107 年 9 月 25 日至 11 月 9 日,分為「皮影戲團駐館演出計畫」及「皮影戲『藝師講古』計畫」,分敘如後:
(一)皮影戲團駐館演出計畫:以偏遠及特偏學校優先申請,每場 2 小時,由戲團安排,每校限 1 場次, 2 台遊覽車(80 人)邀請至館參觀,透過演出欣賞及互動 DIY 教學,再由資深演師擔任導覽工作及現場演出,介紹傳統偶戲技藝的發展與現況,共計安排 6 場演出及 diy 教學。
(二)皮影戲「藝師講古」計畫:採預約優先制, 107 年 10 月 2 日至 11 月 9 日週二、週五每日 9 : 00 至 16:00 ,提供校外教學至皮影戲館參訪課程,邀請資深演師以皮影戲館常設展為主題,讓學童與演師互動交流,並配合示範演出及互動操偶,引領學童學習操作皮影戲偶及了解傳統表演藝術型態。
三、有關申請之相關訊息請至皮影戲館網站 http://kmsp.gov.tw (數位服務//預約導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