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鼓勵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教師踴躍申請「107 學年度高雄市特殊教育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計畫」乙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5 年 7 月 28 日高市教特字第 10534563000 號函暨「107 學年度高雄市特殊教育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 108 學年度起實施,首應著重多元適性發展、成就每一位孩子,針對普通教育課程進行教材編修、教材精進與個別化教育計畫,實現融合教育理念。據此,本市自 106 學年度起發展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成長社群,鼓勵本市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教師跨校、跨領域合作。
三、本局旨揭計畫資訊如下:
(一)申請方式:請檢附一式兩份之申請計畫及核章後經費概算表。
(二)補助經費:每一社群 2 萬 5 千元整,由本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三)申請時程:於 107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
四、檢附 107 學年度高雄市特殊教育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計畫、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及高雄市○○學校 107 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之校定特需課程規劃及○○領域教材教法精進實施計畫範例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