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 2018 年 06 月 05 日第 45 號函辦理。
二、 本案計畫內容略述如下(詳細行程如附件 1):
(一)時間: 2018 年 08 月 06 日-13 日,共 8 日(暫定)。
(二)人數: 11-15 歲學生 35 名及精通越南語之教師 5 名,共 40 名。
(三)經費:參加人員自行負擔高雄-河內往返機票、保險及簽證費用,另有自費行程「廣寧「SUN WORLD」遊樂園」(自由參加)。
(四)越南外交部國家越僑委員會負擔本團於越南之交通費、住宿、膳食、參觀門票、交流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費用。
三、 本案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7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二)止,請各校鼓勵越南籍配偶之子女及精通越南語之教師報名參加(報名表如附件 2),依報名順序錄取。本案請備文,報名表紙本另寄至承辦人。
四、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聯絡本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戚居清教師( 07-7995678 分機 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