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 月 26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70014095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 108 年「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由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小組」規劃,針對學校學校如何因應時事,在正式課程中融入家庭教育,強化學校教師有關家庭教育專業知能,並透過參與研習之教師於教學中融入家庭教育,以達家庭教育落實之效。
三、研習時間: 107 年 8 月 22 日(星期三)至 8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四、研習地點:本市前鎮區樂群國小 3 樓視廳教室(高雄市前鎮區育樂路 61 號)。
五、參加對象:擔任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學校家政、綜合領域課程之授課教師,輔導室人員【含輔導主任、輔導組長、輔導教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及其他學校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或其他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之教師。
六、請參加人員於 107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三)前至「請上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逕行完成報名(課程代碼: 243
9821)全程參與者研習當日准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12 小時。
七、檢附培訓計畫(如附件),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本局家庭教育中心謝小姐(7409350 分機 24),報名相關問題,請洽前鎮區樂群國小賴主任(7225846 分機 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