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2601002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課程發展階段:
1、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作,共同發展體驗課程。
2、鼓勵前期種子學校持續精進體驗課程,或發展運用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
3、委請師資培育之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
4、補助藝文場館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等教育推廣活動,提升教師運用場館資源及發展美感體驗課程之能力。
(二)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
2、各校自即日起至 5 月 22 日(星期五)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台「藝拍即合-體驗課程」網站線上申請,並於 5 月 27 日(星期三)前繳交核章媒合一覽表(詳附件)至本局社會教育科鄭羽涵。
3、補助經費:媒合通過學校補助經費以新臺幣 6 萬元為原則(另函通知),並請於收到核定函後 1 週內將計畫書及經費表報局辦理。
4、各體驗課程規劃請參考實施計畫附件 5 之教育部體驗課程、附件 6 文化部體驗課程或逕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網站/藝拍即合/體驗課程(網址: https://aew.moe.edu.tw/#/),每 1 案體驗課程以 1 所學校為原則。另相關申請教學影片,參考如下:
(1)體驗課程申請部分: https://youtu.be/DiGS0tT9QJc 。
(2)體驗課程查詢教學: https://youtu.be/d2EPfZONF9U 。
(3)計畫及相關表件請至該網站/藝拍即合/體驗課程/文件下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