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115 年 4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1046 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偏遠地區學校英語課程遠距教學計畫,國教署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教師甄選,詳情請參閱附件。 三、考量旨案所聘之現職兼任教師,係參與國教署英語課程遠距教學計畫,於基本授課節數外,以其英語專長額外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實施英語課程遠距教學,爰前揭教師得不受兼課(超時授課)復代課併計不超過 9 節之限制。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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