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150003037 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周大觀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電 話: 02-29178770 分機 12 )聯繫,或參閱該基金會網站 ( https://www.ta.org.tw/)。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周大觀基金會來 函影本及申請相關資料各 1 份供參(如附件)。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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