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總召學校 114 年 12 月 30 日新北新高教字第 1149652176 號函辦 理。 二、考量近年皆無考生報考箜篌或革胡項目,並依據 112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工作總檢討會 決議,自 116 學年度,音樂班不再招收主副修箜篌或革胡之 學生。 三、本案攸關學生升學權益,請貴校務必再行轉知所屬師生知 悉,俾利學生及早因應。
牛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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