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鈞部 114 年 5 月 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5402281 號函、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0 月 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40093352 號函及私立立志高中 114 年 10 月 9 日日立教字第
11470740400 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局主管立志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立志高級中學申請
試辦 11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以群招生案,為符以
群招生辦理模式,取消「AIoT 機器人產業專班」,其修正
申請計畫書業經本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審查會審查通
過,敬請惠允備查旨揭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