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8-25 KTU新聞稿】幼兒園午餐補助別卡在「導師」身分!高市教師工會:誰實際照顧幼兒,誰就應納入補助 高雄市政府8月19日宣布,自115學年度起,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及集中式學前特教班班級導師,比照市立國中小班級導師,由市府全額補助午餐餐費。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表示,這項政策回應幼教現場長期訴求,方向值得肯定;然而,政策公布後,對於實際參與幼兒午餐指導的教保服務人員,究竟如何認定補助資格出現混亂,恐讓一項美意在執行端產生新的不公平。 高市教師工會幼委會主委楊麓潔指出,幼兒園的午餐照顧不能直接套用國中小「班級導師」的概念。幼兒因生活自理能力仍在發展,午餐期間不只是陪同用餐,更包含分餐、進食協助、飲食安全、如廁、清潔及午休轉銜等工作,是幼兒園一天中最需要團隊共同投入人力的時段之一。 實務上,幼兒園除班級導師外,兼任行政教師、教保員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也可能因園所人力配置及輪值方式,實際進入班級協助午餐照顧。若政策僅以「是否掛名班級導師」作為補助標準,就可能出現兩人共同照顧同一班幼兒午餐,卻只有其中一人獲得補助的不合理情況。 為此,對於幼兒園午餐補助,高市教師工會提出兩點訴求:一、擴大午餐補助適用對象。補助範圍應由「班級導師」擴及實際參與幼兒午餐照顧及指導的教保服務人員,符合幼兒園團隊共同照顧的實際工作型態。二、建立明確一致的認定標準。教育局應儘速釐清補助資格,兼任行政或未掛名班級導師者,只要實際、固定承擔午餐時段幼兒照顧與班級支援工作,即應納入補助,避免各園自行解讀,造成同工不同待遇。 高市教師工會強調,幼兒園有不同於國中小的照顧需求,政策不能用「職稱」切割大家共同承擔的工作。誰實際投入幼兒午餐照顧,誰就應獲得相應支持。開學在即,市府既然已跨出值得肯定的第一步,更應把最後一哩路做好,讓午餐補助真正符合幼教現場,而不是讓第一線為了「誰才算午餐指導者」再生爭議。■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相關新聞報導 [漾新聞]2026-08-25幼兒午餐補助別只看導師 高市教師工會籲納實際照顧者[聯合新聞網]2026-08-25高雄公幼午餐免費限「導師」資格惹議 教師工會籲實際照顧者都納入[自由時報]2026-08-25高市幼兒園午餐補助惹議 教師工會籲擴大適用對象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25 03:06
高雄市政府8月19日宣布,自115學年度起,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及集中式學前特教班班級導師,比照市立國中小班級導師,由市府全額補助午餐餐費。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表示,這項政策回應幼教現場長期訴求,方向值得肯定;然而,政策公布後,對於實際參與幼兒午餐指導的教保服務人員,究竟如何認定補助資格出現混亂,恐讓一項美意在執行端產生新的不公平。 高市教師工會幼委會主委楊麓潔指出,幼兒園的午餐照顧不能直接套用國中小「班級導師」的概念。幼兒因生活自理能力仍在發展,午餐期間不只是陪同用餐,更包含分餐、進食協助、飲食安全、如廁、清潔及午休轉銜等工作,是幼兒園一天中最需要團隊共同投入人力的時段之一。 實務上,幼兒園除班級導師外,兼任行政教師、教保員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也可能因園所人力配置及輪值方式,實際進入班級協助午餐照顧。若政策僅以「是否掛名班級導師」作為補助標準,就可能出現兩人共同照顧同一班幼兒午餐,卻只有其中一人獲得補助的不合理情況。 為此,對於幼兒園午餐補助,高市教師工會提出兩點訴求:一、擴大午餐補助適用對象。補助範圍應由「班級導師」擴及實際參與幼兒午餐照顧及指導的教保服務人員,符合幼兒園團隊共同照顧的實際工作型態。二、建立明確一致的認定標準。教育局應儘速釐清補助資格,兼任行政或未掛名班級導師者,只要實際、固定承擔午餐時段幼兒照顧與班級支援工作,即應納入補助,避免各園自行解讀,造成同工不同待遇。 高市教師工會強調,幼兒園有不同於國中小的照顧需求,政策不能用「職稱」切割大家共同承擔的工作。誰實際投入幼兒午餐照顧,誰就應獲得相應支持。開學在即,市府既然已跨出值得肯定的第一步,更應把最後一哩路做好,讓午餐補助真正符合幼教現場,而不是讓第一線為了「誰才算午餐指導者」再生爭議。■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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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20 07:03
【115-08-20KTU新聞稿】
幼兒園延長照顧再延一小時,高雄準備好了嗎?
高市教師工會:人力、工時、待遇與照顧品質應同步到位
教育部國教署修正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規定,自115年9月1日起,課後延長照顧由至多2小時增加為3小時,加置照顧服務人力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提高至85萬元;前2小時鐘點費或加班費仍為每小時至多400元,第3小時提高至500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延長照顧回應家庭托育需求,方向值得肯定,但地方政府不能只是把時間往後延,更應回答:「多出來的一小時,誰來做?用什麼待遇來做?孩子能否獲得有品質的照顧?」
李雅文指出,市府應先解決人力缺口,再談延長服務。延長照顧集中於下午至傍晚,工時零碎,本就不易招募,「有補助」不代表「找得到人」。高雄不應把「至多3小時」直接變成園所必須提供3小時,更不能在人力不足時,又要求原有教保人員延長工時。市府應建立穩定的第二批人力、代班及支援機制。
再者,延長工時不能成為常態性的人力配置。教保人員白天已承擔教學、生活照顧、安全、親師溝通及行政工作,若再承接2至3小時延長照顧,可能形成超過11小時的工作日。工會支持有意願者在合理加班制度下參與,但應保障自主參與及合理工時,不能長期以超時工作填補人力缺口。
李雅文還提到,延長照顧前2小時的400元鐘點費,原本就未包含在前一波的鐘點費調升中。目前全國僅新竹調高至480元,高雄市政府應一併重新檢討。幼兒延長照顧涉及生活、情緒、安全及接送等高度責任,待遇直接影響人力招募。既然中央已說明地方可依實際需求調整鐘點費,高雄就應依招募困難、服務時段及工作負荷合理加碼,中央也應持續檢討補助標準。
此外,延長的不只是時間,更要提升照顧品質。多一小時服務,也增加門禁、保全、接送、校園安全、臨時代班及行政支援需求。市府不能只看「開幾班、開到幾點」,更應建立完整的品質與支持機制。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呼籲,中央提供的是「有服務」的基本框架,高雄應進一步做到「有品質」。但更根本的問題是,我們不能只是不斷延長孩子待在學校的時間,更應思考如何改善家長過長的工時,讓父母有更多時間陪伴孩子。家庭需要支持、孩子需要好的照顧,教保人員也需要合理工作條件,這才是真正友善家庭的政策。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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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19 08:22
幼兒園導師午餐免費、增設資訊組,本會訴求再下一城
今天(8/19),高雄市教育局發出新聞稿表示,市長陳其邁宣布【自115學年度起,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及集中式學前特教班班級導師,比照市立國中小班級導師,由市府全額補助午餐餐費】;此外,【自115學年度起,放寬學校增設資訊組門檻,由現行國小25班以上、國中13班以上、高中40班以上得增設資訊組,調整為各學制13班以上即可增設,預計共有63所學校受惠】。本會訴求再下一城!
今(115)年初,當市長宣布「115學年度起,國中小學生營養午餐全面免費」之後,本會即曾透過議員向市長爭取【恢復導師午餐費全額補助】;6月初,當教育局宣布「115學年度起,補助教職員每餐10元」,本會也請議員向市長表達「不滿」,請市長比照其他縣市「全額補助」。於是6月29日,市長陳其邁宣布3項【教育大禮包】,其中就包括【市立國中小導師午餐全額補助】。(參見本會電子報)
然而,幼兒園教師的「午餐教育工作」其實更加辛苦,理應一併納入補助範圍;於是,本會除向教育局高層爭取,也透過議員向市長反映基層的心聲。終於,市長願意採納建言、從善如流!
至於【增設資訊組】,更是本會爭取多時的訴求。111年,本會提出的《2022教育政策訴求》中便具體提出解決方案【三級學校不論規模大小,皆額外增設資訊組長;再依學校規模增置資訊執秘】,並獲陳其邁市長支持(參見本會電子報)。然而,教育局112年6月14日宣布的卻是一「縮水方案」:【班級數達一定基準(國小25班以上、國中13班以上、高中等40班以上),增置資訊組一組,組長由現行資訊執秘一職升任。】
114年11月26日,本會再次函請教育局落實市長承諾,但教育局115年1月2日函復本會表示:「本案涉及學校員額及人事費用負擔,現階段仍請學校先行由資訊組、資訊秘書、資訊執秘、減授課教師及經費暨行政協辦統籌規劃辦理。」顯示教育局並無意改善。於是,本會理事長李雅文於今(115)年7月2日「115年教審會第1次會議」提案中,又列入這項訴求(教審會提案連結,案由三);無奈,最終仍決議:「再研議試算經費需求,目前先試算用減課方式因應過渡期。」(參見會議報告)
當然,本會並不放棄;仍持續追蹤教育局「(增設資訊組)經費需求試算結果」,也一再表達基層的真實困境,爭取達標。如今,市長宣布這個結果(不論高國中小,13班以上即可增設資訊組),本會雖不滿意,畢竟又向前邁了一步。仍是值得慶賀的事!
【115-08-18KTU新聞稿】高中教甄改革不能因噎廢食 高市教師工會:保障公平應試,更要兼顧專業選才與缺師危機今天(8/18),高雄市議會召開「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流程檢討」公聽會,針對教甄作業規範、評分機制及整體制度公平性進行討論。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肯定議會願意檢討制度,但公聽會邀請教育局、校長團體、其他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及學者專家,卻未邀請本會表達意見,本會深感遺憾。尤其,本會理事長李雅文此前曾向黃柏霖議員反映「教育議題公聽會應邀請本會參與」,此次仍遭忽略,實屬可惜。理事長李雅文強調,本會並非現在才關心高中職教甄公平;早在111年,本會即曾揭發本市高中職聯合教甄之利益迴避疑點。本會當時指出:某校代理教師參加國文科教甄,但其服務學校直屬主管擔任筆試命題兼閱卷委員,校內行政人員又擔任試教評審,以致該代理教師高分錄取,引發外界質疑;於是本會要求教育局調查,並檢討甄選委員產生制度,以落實利益迴避。本會立場始終一致:當然要保障每一位教師公平應試、公開競爭及合理救濟的權利;只要甄選涉及利益迴避、評分標準或資訊公開疑義,就應檢討改進。但公平不能被簡化成「只有一種甄選方式」,更不能直接畫上「全國聯招=公平」、「地方聯招或獨招=不公平」的等號。本會高中職教育委員會指出,高雄市現行教師甄選規範已有「外聘委員至少三分之一」、「各項委員宜避免重複」、「建立評分基準與紀錄」,以及「異常高低分應敘明理由並簽名」等等規定,規範可說相當完備;因此,真正需要檢討的是「這些規範有沒有落實?」,包括「評分能否有合理說明?」、「利益迴避作為能否取得考生信任?」等關鍵事項。然而,現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也明定教師甄選得由各校依法自行辦理,或委託主管機關辦理聯合甄選;其立法精神即在兼顧「公平公開」與「學校自主」。因此,改革不應忽略學校依法享有的「自主選才」空間;尤其,技術型高中的師資需求更為複雜,更需要有「自主選才」空間。以「國際貿易科」為例,實際教學可能涉及國貿、經濟、會計等不同專長,學校真正缺的可能是會計專長教師,但過去開缺只能以「國際貿易科」甄選,筆試也以國際貿易科的「整體專長範圍」進行命題;於是,筆試最高分者未必符合學校真正需要的專長。雖然,現行規範要求簡章載明甄試科目、範圍及成績配分,也允許透過筆試、口試、試教及實作等方式綜合考評,此外學校亦可藉由「事先公告試教教材及範圍」呈現實際專業需求;但本會認為,制度仍可更進一步改進:學校需要何種「任教課程專長」之教師,應直接以「缺額教師科別名稱」列於簡章中,而非受限於學校的「編制科別」;讓「學校需要什麼老師」從一開始就一目瞭然。至於其開缺科別,則以《高級中等學校共同學科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為標準。本會強調:這不只是「學校選才」問題,更是教師與學生權益問題。若「制度限制」導致錄取的教師專長與學校的課程需求不符,不僅讓新進教師被迫教授非專長的課程,增加備課及工作負擔;更造成學校難以調整的人力錯置,最終影響的則是學生受教品質。對技高而言,「招不到老師」固然是難題,但「招到專長不符的老師」更是令學校長期頭疼的困擾。其實,除了「選才難題」,高中職現場更面臨迫切的「缺師危機」。現況是:本市技高部分工業類科及專業群科多年甄選結果都「從缺」;甚至有學校參加國教署聯招,結果開出4個缺額,錄取後2人放棄,又無備取可遞補,只能重新甄選。若「教甄改革」只聚焦「聯招或獨招」,卻忽略「教師來源不足」、「專業人才流失」、「專長媒合」及「錄取後放棄」等等問題,顯然是「只見秋毫,不見輿薪」了!本會呼籲,教甄改革應強化利益迴避、評分基準與紀錄、資訊公開及救濟制度,並進一步研議「將所需專長科別列於簡章開缺」的可行性;但同時,應尊重各校「依法選擇甄選方式」的權利,不應強迫所有高中職參加全國聯招。真正的公平,是讓每位教師的專業都能在公開、透明、可受檢驗的制度下獲得公平對待,也讓學校找到學生需要的老師。■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漾新聞]2026-08-18會計經濟專長開缺卻命題國貿惹議?高中教甄改革別只看聯招 高市教師工會籲兼顧選才缺師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18 07:00
【115-08-18KTU新聞稿】
高中教甄改革不能因噎廢食 高市教師工會:保障公平應試,更要兼顧專業選才與缺師危機
今天(8/18),高雄市議會召開「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流程檢討」公聽會,針對教甄作業規範、評分機制及整體制度公平性進行討論。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肯定議會願意檢討制度,但公聽會邀請教育局、校長團體、其他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及學者專家,卻未邀請本會表達意見,本會深感遺憾。尤其,本會理事長李雅文此前曾向黃柏霖議員反映「教育議題公聽會應邀請本會參與」,此次仍遭忽略,實屬可惜。
理事長李雅文強調,本會並非現在才關心高中職教甄公平;早在111年,本會即曾揭發本市高中職聯合教甄之利益迴避疑點。本會當時指出:某校代理教師參加國文科教甄,但其服務學校直屬主管擔任筆試命題兼閱卷委員,校內行政人員又擔任試教評審,以致該代理教師高分錄取,引發外界質疑;於是本會要求教育局調查,並檢討甄選委員產生制度,以落實利益迴避。
本會立場始終一致:當然要保障每一位教師公平應試、公開競爭及合理救濟的權利;只要甄選涉及利益迴避、評分標準或資訊公開疑義,就應檢討改進。但公平不能被簡化成「只有一種甄選方式」,更不能直接畫上「全國聯招=公平」、「地方聯招或獨招=不公平」的等號。
本會高中職教育委員會指出,高雄市現行教師甄選規範已有「外聘委員至少三分之一」、「各項委員宜避免重複」、「建立評分基準與紀錄」,以及「異常高低分應敘明理由並簽名」等等規定,規範可說相當完備;因此,真正需要檢討的是「這些規範有沒有落實?」,包括「評分能否有合理說明?」、「利益迴避作為能否取得考生信任?」等關鍵事項。
然而,現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也明定教師甄選得由各校依法自行辦理,或委託主管機關辦理聯合甄選;其立法精神即在兼顧「公平公開」與「學校自主」。因此,改革不應忽略學校依法享有的「自主選才」空間;尤其,技術型高中的師資需求更為複雜,更需要有「自主選才」空間。以「國際貿易科」為例,實際教學可能涉及國貿、經濟、會計等不同專長,學校真正缺的可能是會計專長教師,但過去開缺只能以「國際貿易科」甄選,筆試也以國際貿易科的「整體專長範圍」進行命題;於是,筆試最高分者未必符合學校真正需要的專長。
雖然,現行規範要求簡章載明甄試科目、範圍及成績配分,也允許透過筆試、口試、試教及實作等方式綜合考評,此外學校亦可藉由「事先公告試教教材及範圍」呈現實際專業需求;但本會認為,制度仍可更進一步改進:學校需要何種「任教課程專長」之教師,應直接以「缺額教師科別名稱」列於簡章中,而非受限於學校的「編制科別」;讓「學校需要什麼老師」從一開始就一目瞭然。至於其開缺科別,則以《高級中等學校共同學科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為標準。
本會強調:這不只是「學校選才」問題,更是教師與學生權益問題。若「制度限制」導致錄取的教師專長與學校的課程需求不符,不僅讓新進教師被迫教授非專長的課程,增加備課及工作負擔;更造成學校難以調整的人力錯置,最終影響的則是學生受教品質。對技高而言,「招不到老師」固然是難題,但「招到專長不符的老師」更是令學校長期頭疼的困擾。
其實,除了「選才難題」,高中職現場更面臨迫切的「缺師危機」。現況是:本市技高部分工業類科及專業群科多年甄選結果都「從缺」;甚至有學校參加國教署聯招,結果開出4個缺額,錄取後2人放棄,又無備取可遞補,只能重新甄選。若「教甄改革」只聚焦「聯招或獨招」,卻忽略「教師來源不足」、「專業人才流失」、「專長媒合」及「錄取後放棄」等等問題,顯然是「只見秋毫,不見輿薪」了!
本會呼籲,教甄改革應強化利益迴避、評分基準與紀錄、資訊公開及救濟制度,並進一步研議「將所需專長科別列於簡章開缺」的可行性;但同時,應尊重各校「依法選擇甄選方式」的權利,不應強迫所有高中職參加全國聯招。真正的公平,是讓每位教師的專業都能在公開、透明、可受檢驗的制度下獲得公平對待,也讓學校找到學生需要的老師。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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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2026-08-18
「身障課後照顧」不能只靠教育體系!高市教師工會參與岡山國中考察,呼籲整合教育、社政、醫護資源日前,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針對「國中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專班」發布新聞稿,指出現行制度面臨人力、經費、校安及教師過勞等問題(新聞稿連結)。今天(8/17),陳慧文議員進一步發起至岡山國中進行「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專班考察交流」,本會理事長李雅文受岡山國中邀請也率幹部參與;此外,黃文志員、黃飛鳳及白喬茵等三位議員服務處助理亦到場關心。考察過程首先了解該校「課後照顧班」運作情形,隨後由學校特教組長及特教教師分享實務困境:除每年600小時補助限制、人力不足、下午5點後缺乏行政及護理支援、教師長時間工作及鐘點費僅450元等問題外,也指出「跨校聯合辦理」並非想像中容易。若將各校需要「高度人力照顧」的學生集中至主責學校,反而造成「單一班級承擔多名高照顧需求學生」,衍生更大的班級管理負擔與安全風險。此外,行政核銷程序繁雜、缺乏簡明一致SOP,也增加第一線負擔。現場教師更以實際案例說明,身障課後照顧絕非單純「多留學生兩小時」,面對學生可能發生的情緒、行為或突發醫療狀況,需要特教、教師助理、行政、校安及醫護等專業共同支持。本會理事長李雅文則從社會局現行「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措施」盤點資源,發現:6至15歲的「課後照顧」主要由教育局負責,但要同時滿足「課後」、「寒暑假」及「延長照顧」需求,單靠教育體系能量顯然不足。因此建議市府研議,將社會局現有「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及「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其中於寒暑假之服務年齡由15歲以上向下延伸至13歲,讓國中階段也能銜接社政資源。與會議員認為,政府有責任照顧弱勢身障學生家庭,但不能因此犧牲教師工作權與校園安全;先前赴成功特殊教育學校考察時,也發現少數學生難以成班及交通接送等問題,後續應邀集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共同盤點既有資源,解決資源不足的問題。雅文理事長強調,身障學生課後與寒暑假照顧涉及教育、社福、醫療、交通及家庭支持,不應全部壓在教育體系;建議市府未來制定行政規則時,除了補足人力、經費、鐘點待遇、校安與醫護支援、簡化行政SOP,更應建立跨局處合作機制。真正成功的政策,不是要求學校「一定要開」,而是讓孩子「有人照顧」、家庭「有多元選擇」、學校也能「有能力、安全、永續地開」。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17 10:41
「身障課後照顧」不能只靠教育體系!高市教師工會參與岡山國中考察,呼籲整合教育、社政、醫護資源
日前,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針對「國中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專班」發布新聞稿,指出現行制度面臨人力、經費、校安及教師過勞等問題(新聞稿連結)。今天(8/17),陳慧文議員進一步發起至岡山國中進行「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專班考察交流」,本會理事長李雅文受岡山國中邀請也率幹部參與;此外,黃文志員、黃飛鳳及白喬茵等三位議員服務處助理亦到場關心。
考察過程首先了解該校「課後照顧班」運作情形,隨後由學校特教組長及特教教師分享實務困境:除每年600小時補助限制、人力不足、下午5點後缺乏行政及護理支援、教師長時間工作及鐘點費僅450元等問題外,也指出「跨校聯合辦理」並非想像中容易。若將各校需要「高度人力照顧」的學生集中至主責學校,反而造成「單一班級承擔多名高照顧需求學生」,衍生更大的班級管理負擔與安全風險。此外,行政核銷程序繁雜、缺乏簡明一致SOP,也增加第一線負擔。
現場教師更以實際案例說明,身障課後照顧絕非單純「多留學生兩小時」,面對學生可能發生的情緒、行為或突發醫療狀況,需要特教、教師助理、行政、校安及醫護等專業共同支持。
本會理事長李雅文則從社會局現行「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措施」盤點資源,發現:6至15歲的「課後照顧」主要由教育局負責,但要同時滿足「課後」、「寒暑假」及「延長照顧」需求,單靠教育體系能量顯然不足。因此建議市府研議,將社會局現有「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及「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其中於寒暑假之服務年齡由15歲以上向下延伸至13歲,讓國中階段也能銜接社政資源。
與會議員認為,政府有責任照顧弱勢身障學生家庭,但不能因此犧牲教師工作權與校園安全;先前赴成功特殊教育學校考察時,也發現少數學生難以成班及交通接送等問題,後續應邀集教育局、社會局、衛生局共同盤點既有資源,解決資源不足的問題。
雅文理事長強調,身障學生課後與寒暑假照顧涉及教育、社福、醫療、交通及家庭支持,不應全部壓在教育體系;建議市府未來制定行政規則時,除了補足人力、經費、鐘點待遇、校安與醫護支援、簡化行政SOP,更應建立跨局處合作機制。
真正成功的政策,不是要求學校「一定要開」,而是讓孩子「有人照顧」、家庭「有多元選擇」、學校也能「有能力、安全、永續地開」。
【115-08-14KTU新聞稿】教師需要的不只是事後聲援 高市教師工會投入親師生調處:讓專業支持走在衝突之前近年來,親師生衝突、投訴檢舉之校園爭議日益頻繁,若事件升高到行政調查甚至司法程序,各方往往已付出相當代價。於是,高雄市教育局於今(115)年建立「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新制,並於本(8)月12、13日辦理「調處員研習」。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除有6名幹部接受培訓,也推薦本會法律顧問陳麟祥律師擔任講師,主講「修復關係的調處」。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許多校園爭議起初未必嚴重,卻可能因資訊落差及溝通失靈,一步步走向對立、檢舉、甚至訴訟,造成親師生雙輸的局面;有教師甚至身陷此折磨,造成身心受創、懷疑人生。事實上,教師真正需要的,不只是在事情鬧大後控訴「制度殺人」,而是在衝突剛發生時,就有值得信賴的制度與專業人員及時介入。此次研習涵蓋親師溝通、調處倫理、協商及情境模擬。陳麟祥律師介紹「非暴力溝通」、「轉化羞恥羅盤」、「焦點解決」等技巧;本會幹部也結合參與「生對生霸凌調和制度」的經驗,提出各種校園情境,共同檢驗新制可能遭遇的問題。李雅文肯定教育局將「親師生爭議」的處理重點往前端移動,但提醒「調處本質應是對等協商,而非另一套『單方面要求教師退讓』的申訴程序」。既然透過協商形成共識,家長、學生、教師或學校所承諾事項,都應共同遵守並確實履行。針對老師們最擔心的「調處成立後,家長會不會反悔又提出檢舉?」這個問題,李雅文表示,即使調處已成立,依法仍可就同一爭議反覆進入申訴、調查等程序;結果,原本為了降低衝突的「調處」,反而變成增加教師與學校負擔的「無效濫調」。為避免上述問題,李雅文呼籲教育局應建立「案件篩選」、「重複爭議處理」及「防止程序濫用」等機制。李雅文也提醒「防禦性行政」風險~學校不能「一遇親師爭議,就為避免承擔責任而推向外部調處」。她指出,許多問題原可透過校內及早溝通化解,若抱持「『送調處』最安全」的心態,反而削弱學校處理衝突的能力。此外,由於每個調處案要聘請3至5名外部調處人員,仍是筆不小的行政及財務成本;李雅文也建議教育局應追蹤調處案的成功率、履行率、重複陳情率及後續調查案件是否降低,據以對調處制度進行檢討調整。李雅文強調,調處制度真正的價值,不是多創造一道程序,而是少製造一場不必要的對立。讓溝通走在衝突之前、讓支持走在調查之前,同時守住「對等」、「自願」及「防止程序濫用」等原則,才能讓新制度真正成為「親師生共贏」的守護防線。■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 李雅文相關新聞報導[聯合新聞網]2026-08-14 高雄親師生調處上路 教師工會憂同案反覆檢舉變「濫調」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14 09:11
【115-08-14KTU新聞稿】
教師需要的不只是事後聲援 高市教師工會投入親師生調處:讓專業支持走在衝突之前
近年來,親師生衝突、投訴檢舉之校園爭議日益頻繁,若事件升高到行政調查甚至司法程序,各方往往已付出相當代價。於是,高雄市教育局於今(115)年建立「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新制,並於本(8)月12、13日辦理「調處員研習」。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除有6名幹部接受培訓,也推薦本會法律顧問陳麟祥律師擔任講師,主講「修復關係的調處」。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許多校園爭議起初未必嚴重,卻可能因資訊落差及溝通失靈,一步步走向對立、檢舉、甚至訴訟,造成親師生雙輸的局面;有教師甚至身陷此折磨,造成身心受創、懷疑人生。事實上,教師真正需要的,不只是在事情鬧大後控訴「制度殺人」,而是在衝突剛發生時,就有值得信賴的制度與專業人員及時介入。
此次研習涵蓋親師溝通、調處倫理、協商及情境模擬。陳麟祥律師介紹「非暴力溝通」、「轉化羞恥羅盤」、「焦點解決」等技巧;本會幹部也結合參與「生對生霸凌調和制度」的經驗,提出各種校園情境,共同檢驗新制可能遭遇的問題。
李雅文肯定教育局將「親師生爭議」的處理重點往前端移動,但提醒「調處本質應是對等協商,而非另一套『單方面要求教師退讓』的申訴程序」。既然透過協商形成共識,家長、學生、教師或學校所承諾事項,都應共同遵守並確實履行。
針對老師們最擔心的「調處成立後,家長會不會反悔又提出檢舉?」這個問題,李雅文表示,即使調處已成立,依法仍可就同一爭議反覆進入申訴、調查等程序;結果,原本為了降低衝突的「調處」,反而變成增加教師與學校負擔的「無效濫調」。為避免上述問題,李雅文呼籲教育局應建立「案件篩選」、「重複爭議處理」及「防止程序濫用」等機制。
李雅文也提醒「防禦性行政」風險~學校不能「一遇親師爭議,就為避免承擔責任而推向外部調處」。她指出,許多問題原可透過校內及早溝通化解,若抱持「『送調處』最安全」的心態,反而削弱學校處理衝突的能力。此外,由於每個調處案要聘請3至5名外部調處人員,仍是筆不小的行政及財務成本;李雅文也建議教育局應追蹤調處案的成功率、履行率、重複陳情率及後續調查案件是否降低,據以對調處制度進行檢討調整。
李雅文強調,調處制度真正的價值,不是多創造一道程序,而是少製造一場不必要的對立。讓溝通走在衝突之前、讓支持走在調查之前,同時守住「對等」、「自願」及「防止程序濫用」等原則,才能讓新制度真正成為「親師生共贏」的守護防線。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 李雅文
相關新聞報導[聯合新聞網]2026-08-14 高雄親師生調處上路 教師工會憂同案反覆檢舉變「濫調」本會顧問陳玫娟議員參選連任,本會決議推薦!本會顧問、現任高雄市議員陳玫娟,決定繼續參選高雄市第4選區(楠梓區、左營區),爭取連任第五屆高雄市議員。因為玫娟議員過去4年對本會的協助以及對教育的貢獻,4月底本會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決議:推薦陳玫娟議員參選連任!玫娟議員是目前高雄市議會少數幾位「六連霸」的資深議員,若算上縣市合併前第六屆、第七屆,玫娟議員已連續24年擔任高雄市議員;而自2010年縣市合併以來,玫娟議員也連續4屆被本會推薦參選連任!可見,玫娟議員不但有一般選民的堅定支持,也同時得到教師族群的長期肯定。玫娟議員雖然出身政治世家,但她穿梭在街頭巷尾、勤跑基層的身影,熱心公益、服務社區的雞婆性格,卻展現出「鄰家大姊」的親切形象。以致於,許多學校遇到什麼「疑難雜症」、或校園建設遇到經費困難,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玫娟議員;而玫娟議員也總是盡心盡力,從不讓大家失望。多年來,左營、楠梓的在地學校及地方人士對於玫娟議員處理地方大小事的動作迅速、對基層需求的熟悉,幾乎是有口皆碑。此外,由於在議會問政的認真、理性與專業,玫娟議員也多次獲得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評選為【問政優質議員】。同樣的,玫娟議員對本會的請託,也一向「使命必達」;反倒是,許多問題,學校已經自行找玫娟議員幫忙,甚至是玫娟議員主動解決了。事實上,對於每個階段的教育問政重點,玫娟議員都有其規劃(《陳玫娟議員事蹟》參見附錄一),說玫娟議員是「教育議員」也不為過。當然,玫娟議員也爽快簽署了本會的《2026教育政策訴求》(《簽署書》參見附錄二)。所以,請各位會員繼續支持玫娟議員參選連任;也請向您的親朋好友拉票,大家一起支持玫娟議員,讓這位優秀的議員順利連任,繼續造福大家。玫娟議員,凍蒜啦! 【附錄一】《陳玫娟議員對本會及對教育之貢獻2023-2026》【附錄二】陳玫娟簽署書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13 10:54
本會顧問陳玫娟議員參選連任,本會決議推薦!
本會顧問、現任高雄市議員陳玫娟,決定繼續參選高雄市第4選區(楠梓區、左營區),爭取連任第五屆高雄市議員。因為玫娟議員過去4年對本會的協助以及對教育的貢獻,4月底本會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決議:推薦陳玫娟議員參選連任!
玫娟議員是目前高雄市議會少數幾位「六連霸」的資深議員,若算上縣市合併前第六屆、第七屆,玫娟議員已連續24年擔任高雄市議員;而自2010年縣市合併以來,玫娟議員也連續4屆被本會推薦參選連任!可見,玫娟議員不但有一般選民的堅定支持,也同時得到教師族群的長期肯定。
玫娟議員雖然出身政治世家,但她穿梭在街頭巷尾、勤跑基層的身影,熱心公益、服務社區的雞婆性格,卻展現出「鄰家大姊」的親切形象。以致於,許多學校遇到什麼「疑難雜症」、或校園建設遇到經費困難,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玫娟議員;而玫娟議員也總是盡心盡力,從不讓大家失望。多年來,左營、楠梓的在地學校及地方人士對於玫娟議員處理地方大小事的動作迅速、對基層需求的熟悉,幾乎是有口皆碑。此外,由於在議會問政的認真、理性與專業,玫娟議員也多次獲得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評選為【問政優質議員】。
同樣的,玫娟議員對本會的請託,也一向「使命必達」;反倒是,許多問題,學校已經自行找玫娟議員幫忙,甚至是玫娟議員主動解決了。事實上,對於每個階段的教育問政重點,玫娟議員都有其規劃(《陳玫娟議員事蹟》參見附錄一),說玫娟議員是「教育議員」也不為過。
當然,玫娟議員也爽快簽署了本會的《2026教育政策訴求》(《簽署書》參見附錄二)。所以,請各位會員繼續支持玫娟議員參選連任;也請向您的親朋好友拉票,大家一起支持玫娟議員,讓這位優秀的議員順利連任,繼續造福大家。
玫娟議員,凍蒜啦!
【附錄一】《陳玫娟議員對本會及對教育之貢獻2023-2026》
【附錄二】陳玫娟簽署書
本會顧問何權峰議員參選連任,本會決議推薦!本會顧問、現任高雄市議員何權峰,決定繼續參選高雄市第7選區(三民區),爭取連任第五屆高雄市議員。因為何議員過去4年對本會的協助以及對教育的貢獻,4月底本會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決議:推薦何權峰議員參選連任!權峰議員與本會結緣,始於其擔任陳菊市長的機要祕書任內。縣市合併的頭幾年,由於「高高平」的政治要求、加上前屆市府留下的龐大負債,「原市學校」出現不少因「財政困難」產生的教育問題;而當教育局無法解決時,本會便進一步向市長求助;這時,權峰議員(時任市長室祕書)就是本會與市長之間的聯絡窗口;而在互動的過程中,「權峰祕書」所展現的誠懇與認真,便給本會留下深刻的印象。後來,權峰議員轉任教育局,與本會的互動就更頻繁了;這時期的「權峰祕書」更是展現出卓越的溝通協調能力。2014年,權峰議員頂著「陳菊子弟兵」的光環,投入第二屆高雄市議員選舉,並光榮當選。此後的第三屆、第四屆市議員,權峰議員也都成功連任;顯見權峰議員的問政績效及選民服務,受到廣大選民的肯定。由於與本會熟識,又信任本會的理性風格,權峰議員對本會的請託,一向有求必應;而因為有任職教育局的經驗與人脈,許多看似麻煩的問題,權峰議員常能四兩撥千斤的輕鬆解決。而自從升格為「二寶爸」之後,權峰議員對教育議題又更加用心了,許多時候甚至主動諮詢本會意見;從這個任期(2023~2026)的問政成果看來,「教育議題」確實成為他的問政重點,也成果斐然。(《何權峰議員事蹟》參見附錄一)權峰議員問政風格看似不慍不火,但卻能掌握時代脈絡,提出真正符合市民需求的議題;又因為其熟知市府行政運作,能精準掌握政策決定與執行成效的關鍵,質詢時多能指出問題重點,展現其理性與專業。因此,權峰議員也曾多次獲得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評選為【問政優質議員】。當然,權峰議員也爽快的簽署了本會的《2026教育政策訴求》(《簽署書》參見附錄二)。所以,要請各位會員繼續支持本會的好朋友~權峰議員;也請向您的親朋好友拉票,大家一起支持權峰議員,讓這位優秀的議員順利連任,繼續造福大家。權峰議員,凍蒜啦! 【附錄一】《何權峰議員對本會及對教育之貢獻2023-2026》【附錄二】何權峰簽署書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12 09:59
本會顧問何權峰議員參選連任,本會決議推薦!
本會顧問、現任高雄市議員何權峰,決定繼續參選高雄市第7選區(三民區),爭取連任第五屆高雄市議員。因為何議員過去4年對本會的協助以及對教育的貢獻,4月底本會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決議:推薦何權峰議員參選連任!
權峰議員與本會結緣,始於其擔任陳菊市長的機要祕書任內。縣市合併的頭幾年,由於「高高平」的政治要求、加上前屆市府留下的龐大負債,「原市學校」出現不少因「財政困難」產生的教育問題;而當教育局無法解決時,本會便進一步向市長求助;這時,權峰議員(時任市長室祕書)就是本會與市長之間的聯絡窗口;而在互動的過程中,「權峰祕書」所展現的誠懇與認真,便給本會留下深刻的印象。後來,權峰議員轉任教育局,與本會的互動就更頻繁了;這時期的「權峰祕書」更是展現出卓越的溝通協調能力。
2014年,權峰議員頂著「陳菊子弟兵」的光環,投入第二屆高雄市議員選舉,並光榮當選。此後的第三屆、第四屆市議員,權峰議員也都成功連任;顯見權峰議員的問政績效及選民服務,受到廣大選民的肯定。
由於與本會熟識,又信任本會的理性風格,權峰議員對本會的請託,一向有求必應;而因為有任職教育局的經驗與人脈,許多看似麻煩的問題,權峰議員常能四兩撥千斤的輕鬆解決。而自從升格為「二寶爸」之後,權峰議員對教育議題又更加用心了,許多時候甚至主動諮詢本會意見;從這個任期(2023~2026)的問政成果看來,「教育議題」確實成為他的問政重點,也成果斐然。(《何權峰議員事蹟》參見附錄一)
權峰議員問政風格看似不慍不火,但卻能掌握時代脈絡,提出真正符合市民需求的議題;又因為其熟知市府行政運作,能精準掌握政策決定與執行成效的關鍵,質詢時多能指出問題重點,展現其理性與專業。因此,權峰議員也曾多次獲得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評選為【問政優質議員】。
當然,權峰議員也爽快的簽署了本會的《2026教育政策訴求》(《簽署書》參見附錄二)。所以,要請各位會員繼續支持本會的好朋友~權峰議員;也請向您的親朋好友拉票,大家一起支持權峰議員,讓這位優秀的議員順利連任,繼續造福大家。
權峰議員,凍蒜啦!
【附錄一】《何權峰議員對本會及對教育之貢獻2023-2026》
【附錄二】何權峰簽署書
本會顧問湯詠瑜議員參選連任,本會決議推薦!本會顧問、現任高雄市議員湯詠瑜,決定繼續參選高雄市第8選區(前金區、新興區、苓雅區),爭取連任第五屆高雄市議員。因為湯議員過去4年對本會的協助以及對教育的貢獻,4月底本會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決議:推薦湯詠瑜議員參選連任!詠瑜議員是本會教師會時代的創會法律顧問湯金全律師之女,而她本人也是律師。由於湯金全律師對本會多年的貢獻,以及其捍衛人權的事蹟、為人正直的風範,當詠瑜議員2022年初次參選,本會便義不容辭的為其助選,而詠瑜議員也不負眾望、高票當選!詠瑜議員問政有乃父之風(湯金全律師也曾於縣市合併前擔任高雄市議員),其認真、理性、專業的問政風格,獲得廣泛好評;因此,曾多次獲得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評選為【問政優質議員】。此外,因為詠瑜議員的法律專業,也被其他議員推選擔任「議會法規委員會」的委員。詠瑜議員對本會的請託,一向盡心盡力;包括會員向本會求助的基層困境與難題,緊急的案件,詠瑜議員會直接與教育局官員溝通;複雜的陳年沈疴,詠瑜議員也會召開協調會或公聽會,設法找到解方。此外,每個會期的教育部門質詢,詠瑜議員也都會協助本會向教育局提出質詢。許多會員的難題、本會的訴求,都是在詠瑜議員的幫忙下,最終獲得解決。(《湯詠瑜議員事蹟》參見附錄一)此外,詠瑜議員也爽快的簽署了本會的《2026教育政策訴求》(《簽署書》參見附錄二)。所以,對於支持詠瑜議員參選連任,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也請各位會員向您的親朋好友拉票,大家一起支持詠瑜議員,讓這位優秀的議員順利連任,繼續造福大家。詠瑜議員,凍蒜啦! 【附錄一】《湯詠瑜議員對本會及對教育之貢獻2023-2026》【附錄二】湯詠瑜簽署書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11 10:45
本會顧問湯詠瑜議員參選連任,本會決議推薦!
本會顧問、現任高雄市議員湯詠瑜,決定繼續參選高雄市第8選區(前金區、新興區、苓雅區),爭取連任第五屆高雄市議員。因為湯議員過去4年對本會的協助以及對教育的貢獻,4月底本會召開之會員代表大會,以全票通過決議:推薦湯詠瑜議員參選連任!
詠瑜議員是本會教師會時代的創會法律顧問湯金全律師之女,而她本人也是律師。由於湯金全律師對本會多年的貢獻,以及其捍衛人權的事蹟、為人正直的風範,當詠瑜議員2022年初次參選,本會便義不容辭的為其助選,而詠瑜議員也不負眾望、高票當選!
詠瑜議員問政有乃父之風(湯金全律師也曾於縣市合併前擔任高雄市議員),其認真、理性、專業的問政風格,獲得廣泛好評;因此,曾多次獲得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督盟)評選為【問政優質議員】。此外,因為詠瑜議員的法律專業,也被其他議員推選擔任「議會法規委員會」的委員。
詠瑜議員對本會的請託,一向盡心盡力;包括會員向本會求助的基層困境與難題,緊急的案件,詠瑜議員會直接與教育局官員溝通;複雜的陳年沈疴,詠瑜議員也會召開協調會或公聽會,設法找到解方。此外,每個會期的教育部門質詢,詠瑜議員也都會協助本會向教育局提出質詢。許多會員的難題、本會的訴求,都是在詠瑜議員的幫忙下,最終獲得解決。(《湯詠瑜議員事蹟》參見附錄一)
此外,詠瑜議員也爽快的簽署了本會的《2026教育政策訴求》(《簽署書》參見附錄二)。所以,對於支持詠瑜議員參選連任,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也請各位會員向您的親朋好友拉票,大家一起支持詠瑜議員,讓這位優秀的議員順利連任,繼續造福大家。
詠瑜議員,凍蒜啦!
【附錄一】《湯詠瑜議員對本會及對教育之貢獻2023-2026》
【附錄二】湯詠瑜簽署書
8/1~8/15會員高鐵回饋金採線上申請ââ申請回饋金表單會員高鐵回饋金申請方式採【線上辦理】!請會員務必於期限內申請,逾時將不受理,敬請見諒!●受理搭乘期間:115年1月1日~6月30日(非此期間內,恕無法申請回饋!) ※僅限於購票時有輸入本會統編"26059167"之車票。●申請時間:115/8/1~8/15止(逾時不受理!)●本專案『"非"高鐵公司活動』,請勿至高鐵窗口辦理!●工會將審核票號搭乘紀錄後撥款至會員郵局帳戶,請務必上傳郵局存摺影本。â【無回饋票種及活動說明】â【會員高鐵回饋金申請表單】無回饋票種及活動說明會員高鐵回饋金申請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06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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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杯葛、輿論包裝?】高教產杯葛「教育芬芳錄」評選高市教師工會:制度不能淪為少數團體的操弄工具今(115)年的「高雄市教育芬芳錄」第二階段評選,原訂六月底完成審查並公布名單,卻因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的代表於評選會議中反覆提出程序爭議,甚至在評分完成後宣稱「退出評審會議」、要脅不得採認已經評審簽字確認的評分結果;導致教育局必須重新召開確認會議,讓整個期程延宕近2個月。然而,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此前高教產透過電子報高調宣稱要「全體拒絕出席」、「退出評審」;但今天(8/5)重新召開「確認會議」時,高教產的代表卻仍然堂而皇之的出席,並反覆發言爭議已討論過的結論。如此「宣傳是一套,實際作為又是一套」,不禁令人懷疑,這是不是又是一整套試圖影響評選結果的「輿論操弄」手法,順便把自己包裝成「捍衛制度」的正義使者?此外,高教產雖在其文宣中強調「對事不對人」,但其代表的實際作為卻明顯不是這麼回事。例如,該會代表質疑「學校考核會採共識決」這個推薦程序,但並未要求全面檢視所有採相同推薦程序的學校,而是僅針對特定學校;其次,高教產代表在會中一再質疑「退休教師擔任評審」的正當性,卻說不出真正令人信服的論述及證據。這哪裡是在「改革制度」?這分明是在「打擊異己」!於是,許多評審委員再也看不下去,紛紛在今天的確認會議表達無法認同高教產代表的跋扈態度(只要對評選結果不滿,便試圖以單一團體、一席委員的意見否定整組的評審決議)。大家都在問:明明「教育芬芳錄」評審會議是「一人一票」的合議機制,憑什麼一個委員的意見可以推翻多數委員的意見?這不是跋扈,什麼才是跋扈?經由此次事件,倒是凸顯《高雄市教育芬芳錄推薦作業要點》某些制度漏洞~現行規定僅載明「評審由各類團體(教師團體、校長協會及家長團體)推薦」,卻未規範「評審委員的資格」,也未明定「評審會議爭議」的處理機制,導致「挑起爭議」竟成為干擾評選的工具。「教育芬芳錄」作為一個「教育典範」的選拔賽事,難道不該對「參賽者」及「裁判」有起碼的人品要求?否則,大家怎麼會尊敬得獎者?因此,本會認為,不論針對候選人或評審委員,都至少應設定一體適用的「消極資格」~例如曾涉《教師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案件經調查屬實、目前正處於調查或解聘等處理程序中,或有重大品德瑕疵之具體事實者,都不該成為候選人或評審。113年,本會就曾揭發當年「教育芬芳錄」的某位評審竟然有「喝花酒」的記錄(本會電子報第1341期),引發輿論譁然;而今年,這位「喝花酒教師」竟然又再回鍋當評審(本會電子報第1556期),顯見現行制度的確欠缺「評審資格」的把關機制。本會呼籲教育局儘速修正《高雄市教育芬芳錄推薦作業要點》,規範評審委員的消極資格,並明定評審退出、程序異議及其法律效果。唯有程序制度明確、完備,才能有效解決爭議,避免「挑事者」搗亂;也唯有制度嚴謹、高標準要求參與者,才能真正維護「教育芬芳錄」的公信力,確保獲選者的榮譽。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05 12:20
【程序杯葛、輿論包裝?】高教產杯葛「教育芬芳錄」評選
高市教師工會:制度不能淪為少數團體的操弄工具
今(115)年的「高雄市教育芬芳錄」第二階段評選,原訂六月底完成審查並公布名單,卻因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的代表於評選會議中反覆提出程序爭議,甚至在評分完成後宣稱「退出評審會議」、要脅不得採認已經評審簽字確認的評分結果;導致教育局必須重新召開確認會議,讓整個期程延宕近2個月。
然而,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此前高教產透過電子報高調宣稱要「全體拒絕出席」、「退出評審」;但今天(8/5)重新召開「確認會議」時,高教產的代表卻仍然堂而皇之的出席,並反覆發言爭議已討論過的結論。如此「宣傳是一套,實際作為又是一套」,不禁令人懷疑,這是不是又是一整套試圖影響評選結果的「輿論操弄」手法,順便把自己包裝成「捍衛制度」的正義使者?
此外,高教產雖在其文宣中強調「對事不對人」,但其代表的實際作為卻明顯不是這麼回事。例如,該會代表質疑「學校考核會採共識決」這個推薦程序,但並未要求全面檢視所有採相同推薦程序的學校,而是僅針對特定學校;其次,高教產代表在會中一再質疑「退休教師擔任評審」的正當性,卻說不出真正令人信服的論述及證據。這哪裡是在「改革制度」?這分明是在「打擊異己」!
於是,許多評審委員再也看不下去,紛紛在今天的確認會議表達無法認同高教產代表的跋扈態度(只要對評選結果不滿,便試圖以單一團體、一席委員的意見否定整組的評審決議)。大家都在問:明明「教育芬芳錄」評審會議是「一人一票」的合議機制,憑什麼一個委員的意見可以推翻多數委員的意見?這不是跋扈,什麼才是跋扈?
經由此次事件,倒是凸顯《高雄市教育芬芳錄推薦作業要點》某些制度漏洞~現行規定僅載明「評審由各類團體(教師團體、校長協會及家長團體)推薦」,卻未規範「評審委員的資格」,也未明定「評審會議爭議」的處理機制,導致「挑起爭議」竟成為干擾評選的工具。
「教育芬芳錄」作為一個「教育典範」的選拔賽事,難道不該對「參賽者」及「裁判」有起碼的人品要求?否則,大家怎麼會尊敬得獎者?因此,本會認為,不論針對候選人或評審委員,都至少應設定一體適用的「消極資格」~例如曾涉《教師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案件經調查屬實、目前正處於調查或解聘等處理程序中,或有重大品德瑕疵之具體事實者,都不該成為候選人或評審。113年,本會就曾揭發當年「教育芬芳錄」的某位評審竟然有「喝花酒」的記錄(本會電子報第1341期),引發輿論譁然;而今年,這位「喝花酒教師」竟然又再回鍋當評審(本會電子報第1556期),顯見現行制度的確欠缺「評審資格」的把關機制。
本會呼籲教育局儘速修正《高雄市教育芬芳錄推薦作業要點》,規範評審委員的消極資格,並明定評審退出、程序異議及其法律效果。唯有程序制度明確、完備,才能有效解決爭議,避免「挑事者」搗亂;也唯有制度嚴謹、高標準要求參與者,才能真正維護「教育芬芳錄」的公信力,確保獲選者的榮譽。
【115-08-03KTU新聞稿】身障課後照顧不能只靠教師苦撐!高市教師工會:借鏡國際,行政規則應補足人力、經費與安全配套近日(7/30),高雄市議員陳慧文召開「爭取國中身障生課後照顧權益與津貼延續」協調會,教育局承諾將於兩個月內訂定行政規則,讓「國中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不再因各校執行方式不同而產生落差。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教師工會支持「照顧身心障礙學生」及「減輕家庭照顧負擔」,也肯定「教育局建立制度」這個方向;然而,近期詢問第一線特教教師意見後卻發現,「國中身障課後照顧專班」實際上面臨「人力不足」、「經費短缺」及「有安全隱患」等多重困境。因此,已委請該會顧問陳玫娟議員向教育局反映,希望未來訂定行政規則,能充分納入教育現場的意見。陳玫娟議員表示,先前即接獲教師工會陳情,對國中身障課後照顧班議題十分關心。她強調,市府「照顧身障家庭」的用心值得肯定,但政策執行的難題不能只要求學校承擔,更不能把解決問題的責任都丟給第一線教師;市府滿足「身障學生受教權、家長照顧需求」的同時,必須兼顧「教師工作權、學校行政量能及校園安全風險」,作出完善配套,才能使政策執行順暢。李雅文指出,目前制度至少有四項亟待改善的問題。首先,若市府將「延長課後照顧至下午6點」定位為公共福利政策,就應完整編列預算,而非一方面要求學校「學期間及寒暑假都開好開滿」,一方面卻告訴學校「補助上限每年600小時,超過部分自行吸收」。其次,多數學校行政人員及護理師下午5點即下班,若課後照顧持續至6點,校園往往只剩一位教師及一位教師助理員,面對情緒失控、自傷、攻擊或如癲癇等突發醫療事件,校園安全配套明顯不足。第三,特教教師上午7時30分即提早到校照顧學生,若再兼任課後照顧至晚上6點,長時間高強度工作已造成「過勞」風險。第四,「身障課後照顧班」之鐘點費仍維持舊制每小時450元,無法反映工作負荷與職安風險。李雅文進一步表示,美國、新加坡及瑞典、芬蘭等北歐國家,均將課後及寒暑假照顧定位為「教育與社會福利跨部門合作業務」~教育系統提供校園空間與課程,社政體系負責福利補助、家庭支持及照顧服務,並非全部由教育體系承擔。高雄市未來訂定行政規則,也應借鏡國際經驗,建立跨局處及相關社福資源共同參與的合作機制。李雅文再次強調,教師工會支持市府照顧身心障礙學生家庭;但福利政策卻不應建立在「教師過勞」與「校園安全風險」之上;真正成功的制度,不是要求學校「一定要開」,而是讓學校「有能力、安全、永續地開」。呼籲教育局在訂定行政規則時,務必同步補足人力、經費、安全配套及跨局處合作機制,兼顧學生權益、家長需求與教師工作權,才能讓「身障課後照顧政策」順利執行、長久推動。■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相關新聞報導[漾新聞]2026-08-04身障課後照顧不能只靠教師苦撐 高市教師工會籲補足人力經費安全配套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04 02:41
身障課後照顧不能只靠教師苦撐!高市教師工會:借鏡國際,行政規則應補足人力、經費與安全配套
近日(7/30),高雄市議員陳慧文召開「爭取國中身障生課後照顧權益與津貼延續」協調會,教育局承諾將於兩個月內訂定行政規則,讓「國中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不再因各校執行方式不同而產生落差。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教師工會支持「照顧身心障礙學生」及「減輕家庭照顧負擔」,也肯定「教育局建立制度」這個方向;然而,近期詢問第一線特教教師意見後卻發現,「國中身障課後照顧專班」實際上面臨「人力不足」、「經費短缺」及「有安全隱患」等多重困境。因此,已委請該會顧問陳玫娟議員向教育局反映,希望未來訂定行政規則,能充分納入教育現場的意見。
陳玫娟議員表示,先前即接獲教師工會陳情,對國中身障課後照顧班議題十分關心。她強調,市府「照顧身障家庭」的用心值得肯定,但政策執行的難題不能只要求學校承擔,更不能把解決問題的責任都丟給第一線教師;市府滿足「身障學生受教權、家長照顧需求」的同時,必須兼顧「教師工作權、學校行政量能及校園安全風險」,作出完善配套,才能使政策執行順暢。
李雅文指出,目前制度至少有四項亟待改善的問題。首先,若市府將「延長課後照顧至下午6點」定位為公共福利政策,就應完整編列預算,而非一方面要求學校「學期間及寒暑假都開好開滿」,一方面卻告訴學校「補助上限每年600小時,超過部分自行吸收」。其次,多數學校行政人員及護理師下午5點即下班,若課後照顧持續至6點,校園往往只剩一位教師及一位教師助理員,面對情緒失控、自傷、攻擊或如癲癇等突發醫療事件,校園安全配套明顯不足。第三,特教教師上午7時30分即提早到校照顧學生,若再兼任課後照顧至晚上6點,長時間高強度工作已造成「過勞」風險。第四,「身障課後照顧班」之鐘點費仍維持舊制每小時450元,無法反映工作負荷與職安風險。
李雅文進一步表示,美國、新加坡及瑞典、芬蘭等北歐國家,均將課後及寒暑假照顧定位為「教育與社會福利跨部門合作業務」~教育系統提供校園空間與課程,社政體系負責福利補助、家庭支持及照顧服務,並非全部由教育體系承擔。高雄市未來訂定行政規則,也應借鏡國際經驗,建立跨局處及相關社福資源共同參與的合作機制。
李雅文再次強調,教師工會支持市府照顧身心障礙學生家庭;但福利政策卻不應建立在「教師過勞」與「校園安全風險」之上;真正成功的制度,不是要求學校「一定要開」,而是讓學校「有能力、安全、永續地開」。呼籲教育局在訂定行政規則時,務必同步補足人力、經費、安全配套及跨局處合作機制,兼顧學生權益、家長需求與教師工作權,才能讓「身障課後照顧政策」順利執行、長久推動。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
----------相關新聞報導
[漾新聞]2026-08-04身障課後照顧不能只靠教師苦撐 高市教師工會籲補足人力經費安全配套「國中國文科導師每週授課11節」修法通過!今天(8/3)下午,教育局召開研商「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修正草案」會議,無異議通過「國文科導師每週授課節數修正調降1節(由現行12節降為11節)」(會議報告)。事實上,本次修法正是源自本會的訴求。114年6月18日,本會發文請教育局研議「國中國文科導師再減1節」,教育局則於114年7月1日函復本會表示「已錄案,俟確認方案後再行函復貴會」(公文連結);之後,本會曾數次向教育局詢問進度,但教育局皆回復「仍在蒐集意見中」。於是,今(115)年5月18日送出的「115年教審會第1次會議」提案中,本會又列入這項訴求;並在7月2日召開的教審會中順利通過(會議報告,案由九)。但更戲劇化的情況卻是,在教審會尚未召開的6月29日,陳其邁市長直接透過媒體宣布3項【教育大禮包】,其中就包括【國中國文科導師再減1節】(電子報第1576期)。本次修法之所以順利通過,在於修法理由具有正當性:一、原規定中,國文老師減4節(16→12),但其他科教師減5節(18→13),明顯不公。二、117學年起,國中會考「作文成績」將納入「總積點」,勢必增加國文教師負擔。三、六都中除高雄市與新北市,其他四都之國文導師皆為11節,而新北市之修法程序也已進行中。本次修法會議雖順利通過,但仍需完成法制程序,學校才可依新法進行排課及後續招聘代理/課教師作業。於是,本會代表也在會中為基層請命:請教育局盡速完成法制程序,並盡速函頒下達;法制程序完成前,也請盡速告知學校後續因應方式,讓學校有所依循。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8-03 10:24
「國中國文科導師每週授課11節」修法通過!
今天(8/3)下午,教育局召開研商「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修正草案」會議,無異議通過「國文科導師每週授課節數修正調降1節(由現行12節降為11節)」(會議報告)。
事實上,本次修法正是源自本會的訴求。114年6月18日,本會發文請教育局研議「國中國文科導師再減1節」,教育局則於114年7月1日函復本會表示「已錄案,俟確認方案後再行函復貴會」(公文連結);之後,本會曾數次向教育局詢問進度,但教育局皆回復「仍在蒐集意見中」。於是,今(115)年5月18日送出的「115年教審會第1次會議」提案中,本會又列入這項訴求;並在7月2日召開的教審會中順利通過(會議報告,案由九)。
但更戲劇化的情況卻是,在教審會尚未召開的6月29日,陳其邁市長直接透過媒體宣布3項【教育大禮包】,其中就包括【國中國文科導師再減1節】(電子報第1576期)。
本次修法之所以順利通過,在於修法理由具有正當性:一、原規定中,國文老師減4節(16→12),但其他科教師減5節(18→13),明顯不公。二、117學年起,國中會考「作文成績」將納入「總積點」,勢必增加國文教師負擔。三、六都中除高雄市與新北市,其他四都之國文導師皆為11節,而新北市之修法程序也已進行中。
本次修法會議雖順利通過,但仍需完成法制程序,學校才可依新法進行排課及後續招聘代理/課教師作業。於是,本會代表也在會中為基層請命:請教育局盡速完成法制程序,並盡速函頒下達;法制程序完成前,也請盡速告知學校後續因應方式,讓學校有所依循。
【115-07-31KTU新聞稿】新卸任校長交接,高市教師工會提六大期許:依法行政、尊重專業、深化溝通、支持教學、守護教權、打造友善職場 今天(7/31)下午,「高雄市115學年度新卸任校長布達暨交接典禮」於高雄市社教舘舉行;市長陳其邁親自到場頒發退休校長感謝獎牌、主持校長布達,並發表賀辭。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也由李雅文理事長帶領多位幹部出席典禮,一同見證這個莊嚴的時刻。在此莊嚴的時刻,理事長李雅文向所有留任、調任及新任校長表達誠摯祝賀,也恭喜退休校長圓滿完成使命、順利卸任,感謝歷年來對師生、學校及高雄教育的付出,祝福退休生活健康充實、展開人生新篇章。為什麼教師工會這麼重視校長交接?李雅文以幽默的口吻表示,從多年來受理的會員陳情案件可以發現,有些學校存在看似長期糾結、難以化解的問題,換一位校長後竟然就逐步解決了。當然,這並不表示所有問題都出在校長,但校長面對問題的態度、領導風格、溝通與處理問題的技巧,確實會深刻影響問題的解決;校長與教師團隊能否順利磨合,也是學校穩定發展的重要關鍵。李雅文期許新任校長以「依法行政、尊重專業」作為校務領導的準繩。舉凡重大校務決策、行政措施及教師職務、課務編配,應依循法令與民主程序,做到「衡量教師專長、意願及實際負擔」,並盡可能充分溝通,避免僅以行政權威片面決定,更不應將職務安排作為「討好」或「整肅」的工具。對於「如何提昇辦學品質」,李雅文主張:校長應成為「教師專業發展」的支持者,不應只重視表面績效。多年來,教師工會一再主張減少不必要的行政作業及形式管考,反而應該做到「行政服務教學」,提供新進教師、導師與兼任行政教師充分協助,讓教師能安心投入課程、教學及學生輔導。面對親師生溝通及校園爭議,校長更應堅守程序正義與教育專業,既不放任不合理的外部壓力,也不應未經查證便責難教師。透過清楚說明、理性協調與建立互信,才能避免個別爭議演變為校園對立。李雅文也提醒,校長應積極落實「教師權益保障」,包括新近獲法令保障的「身心調適假」、「加班補償」及「教師離線權」等等;在職場安全方面,則應加強推動「職場暴力、霸凌與性騷擾」的防治工作,建立安全、可信賴的申訴機制;對於「權力壓迫、言語羞辱、不當差別待遇或職場排擠」的事件,不應以「校內和諧」為由淡化處理,更不應威逼受害者自行承受。除了期許新任校長,李雅文也要求教育局善盡「監督、指導與支持」的角色。面對學校校務失衡、勞資爭議或領導溝通失靈,教育局不應不聞不問、等到局面失控才介入;更不應為了息事寧人而採用不講是非的「勸退」或「懲處」;而是應及早提供法令指導、專業協調與必要支持,同時督促校長依法行政、保障教師權益。相較於其他局處首長,教育局長還應展現「教育人的風骨」,不但應恪守程序正義,遇到外界壓力更要有所擔當。千萬不要讓在第一線打拼的校長感到寒心,甚至出現全國少見的「校長荒」,尤其是在國小階段。李雅文也強調,教師工會與校長不是彼此對立的兩造,而是共同承擔教育責任的夥伴。期待新學年度每一位校長都能以信任凝聚團隊、以專業引領校務,讓教師安心教學、學生安心學習,也讓校園成為「彼此尊重、願意溝通、能夠共同解決問題」的工作場域。當然,對於少數無法溝通、剛愎自用、言行不當的校長,工會也不會輕易妥協,將會持續監督,以守護友善職場!■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相關新聞報導[漾新聞]2026-07-31新任校長上任 高市教師工會提六大期許守護校園[聯合報]2026-07-31高雄市新卸任校長交接 教師工會喊話:別把職務當獎懲工具[中時新聞網]2026-07-31高雄市103校長大搬風 教師工會提六大期許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7-31 07:59
新卸任校長交接,高市教師工會提六大期許:依法行政、尊重專業、深化溝通、支持教學、守護教權、打造友善職場

今天(7/31)下午,「高雄市115學年度新卸任校長布達暨交接典禮」於高雄市社教舘舉行;市長陳其邁親自到場頒發退休校長感謝獎牌、主持校長布達,並發表賀辭。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也由李雅文理事長帶領多位幹部出席典禮,一同見證這個莊嚴的時刻。
在此莊嚴的時刻,理事長李雅文向所有留任、調任及新任校長表達誠摯祝賀,也恭喜退休校長圓滿完成使命、順利卸任,感謝歷年來對師生、學校及高雄教育的付出,祝福退休生活健康充實、展開人生新篇章。
為什麼教師工會這麼重視校長交接?李雅文以幽默的口吻表示,從多年來受理的會員陳情案件可以發現,有些學校存在看似長期糾結、難以化解的問題,換一位校長後竟然就逐步解決了。當然,這並不表示所有問題都出在校長,但校長面對問題的態度、領導風格、溝通與處理問題的技巧,確實會深刻影響問題的解決;校長與教師團隊能否順利磨合,也是學校穩定發展的重要關鍵。
李雅文期許新任校長以「依法行政、尊重專業」作為校務領導的準繩。舉凡重大校務決策、行政措施及教師職務、課務編配,應依循法令與民主程序,做到「衡量教師專長、意願及實際負擔」,並盡可能充分溝通,避免僅以行政權威片面決定,更不應將職務安排作為「討好」或「整肅」的工具。
對於「如何提昇辦學品質」,李雅文主張:校長應成為「教師專業發展」的支持者,不應只重視表面績效。多年來,教師工會一再主張減少不必要的行政作業及形式管考,反而應該做到「行政服務教學」,提供新進教師、導師與兼任行政教師充分協助,讓教師能安心投入課程、教學及學生輔導。
面對親師生溝通及校園爭議,校長更應堅守程序正義與教育專業,既不放任不合理的外部壓力,也不應未經查證便責難教師。透過清楚說明、理性協調與建立互信,才能避免個別爭議演變為校園對立。
李雅文也提醒,校長應積極落實「教師權益保障」,包括新近獲法令保障的「身心調適假」、「加班補償」及「教師離線權」等等;在職場安全方面,則應加強推動「職場暴力、霸凌與性騷擾」的防治工作,建立安全、可信賴的申訴機制;對於「權力壓迫、言語羞辱、不當差別待遇或職場排擠」的事件,不應以「校內和諧」為由淡化處理,更不應威逼受害者自行承受。
除了期許新任校長,李雅文也要求教育局善盡「監督、指導與支持」的角色。面對學校校務失衡、勞資爭議或領導溝通失靈,教育局不應不聞不問、等到局面失控才介入;更不應為了息事寧人而採用不講是非的「勸退」或「懲處」;而是應及早提供法令指導、專業協調與必要支持,同時督促校長依法行政、保障教師權益。相較於其他局處首長,教育局長還應展現「教育人的風骨」,不但應恪守程序正義,遇到外界壓力更要有所擔當。千萬不要讓在第一線打拼的校長感到寒心,甚至出現全國少見的「校長荒」,尤其是在國小階段。
李雅文也強調,教師工會與校長不是彼此對立的兩造,而是共同承擔教育責任的夥伴。期待新學年度每一位校長都能以信任凝聚團隊、以專業引領校務,讓教師安心教學、學生安心學習,也讓校園成為「彼此尊重、願意溝通、能夠共同解決問題」的工作場域。當然,對於少數無法溝通、剛愎自用、言行不當的校長,工會也不會輕易妥協,將會持續監督,以守護友善職場!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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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7-30 08:13
捍衛程序正義,本會協助【高教產會員】林晉如申訴成功!【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卻批評本會「整肅教師」,合理嗎?
去(114)年,岡山國小教師林晉如因遭家長檢舉(《檢舉書》如附錄),經校事會議調查認定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學校懲處「申誡一次」。
近來,因林晉如提起申訴,經「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認定「申訴有理由」,因而在社群網路上引發一連串對「學校行政」、「考核制度」乃至「公文書內容」的激烈質疑。
林晉如在其臉書粉專上張貼「節錄版」的《申訴評議書》,指稱:「贊成懲處我的,只有3票。反對懲處我的,卻有4票。」並疾言厲色的大呼「3票,怎麼會大於4票」、「這難道不是赤裸裸的偽造文書?」一時間,一面倒的護持聲音席捲而來,許多不明就裡的網友群情激憤、起鬨撻伐。
在此,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本於「端正視聽,維護法治精神」的信念,針對本案的實情與法理,做出以下聲明與評論:
一、是本會代表指出「重大程序瑕疵」,協助林晉如「申訴成功」!
許多人誤以為林晉如之所以申訴成功,是高教產的功勞;但是,從《申訴評議書》(連結)中「申訴人指稱略以…」這個段落卻發現,裡面根本沒有提到【同意票未過半】這個關鍵的「程序瑕疵」。本會很好奇:為何林晉如的委託律師吳剛魁沒有發現這個瑕疵?甚至連高教產的派出代表,在審議過程中也沒有提出這個瑕疵!
事實是:指出這個【關鍵瑕疵】的,正是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派出的代表!是本會代表憑藉對法規的專業與敏銳度,率先發現、並積極指出「學校考核會的決議未達法定通過門檻」這項重大的「程序瑕疵」,因而促成了林晉如的「申訴成功」!這再次證明:唯有扎實的專業法規認知,才能有效保障教師的權益。
二、調查報告建議「記過」,考核會決議「記申誡」!
網路輿論一面倒的認為「林晉如是遭學校行政『無限上綱、嚴重迫害』的受害者」。然而,從《申訴評議書》(連結)的內容可以了解,本案是因為【學生家長認為林師為袒護自己的惡行,拿監護人不同意公開的信函作業文件當盾牌】、【林師確有公開(學生所寫的)感謝函於網路上】、【家長屬於不願意提供】、【林師未依家長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這些明確事證,且【林師同意將B生作業信函之圖片撤除,但遲至調查報告完成,仍有部分圖片尚未撤除】,學校「校事會議」的《調查報告》才提出『記過一次』的處分建議。
當然,本會不認為「校事會議」的《調查報告》必定公平!但本案確定是起因於「家長的具名檢舉」,學校接獲檢舉「只能依法啟動調查」,不但只能從「教育局推薦的學者專家名單中」挑選三人或五人組成「調查小組」,且必須「全部外聘」。林晉如說這是「家長濫訴」就算了,但本會實在無法理解,為何要「帶風向」指控「學校行政惡意整肅」?
此外,雖然《調查報告》建議『記過一次』處分,但最後「考核會」只決議『申誡一次』啊!無論當初「考核會」基於何種考量,但『從輕發落』卻是明顯的客觀事實,這有像是『學校行政惡意整肅』的結果嗎?
三、縱使決議「較輕的懲處」,仍須遵守程序正義!
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代表之所以積極指出「懲處決議的瑕疵」、促成本案「申訴有理由」,在於本會對於【程序正義不容妥協】的堅持。雖然,學校考核會將原本建議的「記過一次」減輕為「申誡一次」,這個結果實質上對教師相對較為有利;但不論結果如何,決議的程序均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正所謂「程序不備,實體不究」,這項「行政救濟的基本審查原則」本會代表謹記在心。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10條定有明文,考核會會議必須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而岡山國小考核會以「最高票」做成決議,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四、輿論誤解,「其他4票」「並非反對懲處」!
網民跟著林晉如高喊「3票大於4票、公文偽造」,明顯是「媒體識讀能力不足」,因為《申訴評議書》根本沒有記載【反對懲處4票】這幾個字!
但為了讓大家理解「為何3票也能成為最高票」,我們舉出以下三種「【申誡一次】為最高票」的表決情形:
*假設現場投票委員7人~
第一種:「記過一次」2票、「申誡二次」2票、「申誡一次」3票。
第二種:「記過一次」1票、「申誡二次」2票、「申誡一次」3票、無效票1票。
第三種:「記過一次」2票、「申誡二次」1票、「申誡一次」3票、不懲處1票。
由上面所舉的例子可知,「申誡一次」的確只有3票,但其他4票並非「反對懲處」,甚至可能是「主張較重的處分」。
五、申訴成功「撤銷原處分」,學校依法必須「重新審議」!
《申訴評議書》(連結)已明確指出「申誡一次」之處分決定「於法未合,應予撤銷」、「基於程序不備,實體不論原則,本件申訴所涉及之實體事項是否存有違誤或不當,本會並未審究」,故學校必須依法完備程序,重新召開考核會審議該案。
顯然,學校再度召開考核會的決議應該是維持「申誡一次」,因為林晉如日前已在其臉書粉專發表「第二支申誡,像一枚冰冷而精準的鋼釘,再次釘進早已血肉模糊的靈魂。這份痛苦不再只是抽象的委屈,而是一場鋪天蓋地的視覺圍剿。」不過,她似乎忘了告訴大家,之前的「第一支申誡」已經撤銷了。
此外,林晉如還強調「『一句指控』,被反覆調查。」如此聳動的指控,肯定也讓許多不知情的群眾義憤填膺;難怪本會每次揭露事實真相,都會被自以為正義化身的無知網民「出征」。
事實上,學校在討論懲處教師時,必須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20條之規定「以書面通知該教師陳述意見」;學校如果跳過這個程序、直接處分,必定會構成程序瑕疵,成為一個「無效的違法處分」!這也是「林晉如被通知列席考核會說明」的原因。本會希望林晉如及社會大眾均能理解,這是「保障當事人權益的法定程序」,實在不該將「保障權益」解讀為「反覆調查」!
高教產有4名幹部擔任「教師申訴評議會」委員,可以充分審閱相關卷證,當然能完全掌握本案實情。本會呼籲高教產,應本於道德良知、善意提醒林晉如,針對其粉專上的不實指控適度澄清,避免再度背上「惡意誤導社會大眾」之名。
六、遺憾!本會熱心協助高教產會員,【何耿旭】卻批評本會「整肅教師」!
雖然,林晉如並非本會會員,但基於「維護基本勞權與程序正義」,當發現高教產代表專業度不足時,本會代表「義無反顧」「主動提出」關鍵的程序瑕疵,最終協助林晉如申訴成功!
但令人遺憾的是,【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非但沒有對本會的專業協助表達感謝,反而發電子報揶揄本會是『整肅教師職業工會』。【何耿旭】這種「恩將仇報」的行徑,與「見笑轉受氣」的失態反應,實在不是擔任【教師組織理事長】應有的【品德】與【格調】!難怪有本會會員氣憤地指出「他們才是高雄市『惡搞教育產業工會』」吧!
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自創立以來,始終秉持「專業、理性、法治」的精神,努力捍衞教師權益、守護校園平靜。我們全力捍衛教師權益,但反對「工會組織帶頭造謠、欺騙社會」;捍衛教師權益的同時,也絕不能凌駕於社會公義、教育倫理與學生權益之上。本會在此呼籲全體教師與社會大眾,看清是非真相,讓教育回歸法治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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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岡山國小教師林晉如遭學生家長檢舉侵犯隱私權之檢舉書
*備註:當事人將檢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公開於臉書社團,至今仍未刪除;檢舉書照片及臉書畫面截圖乃於115.7.28自臉書社團中取得。


拒絕讓教師淪為【免費勞工】,正視高中「生輔組長」「假日輪值校安專線」的制度性剝削 近年,隨著軍訓教官陸續離退,高中職校園引入校安人員(正式名稱為「學務創新人力」);原由教官擔任的「生輔組長」一職則改由一般教師兼任。然而,當這群首度站在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承擔起繁重的校安任務時,迎來的卻是體制上的冷漠與無底線的勞動剝削。本會近期接獲基層教師沉痛陳情,揭露高中「生輔組長」長期被迫於假日「無償輪值校安專線」的荒謬現狀。由於主管機關「便宜行事」的陋習,硬是將教師的個人時間當成「免費提款機」,無底線的消耗第一線教育人員的勞力與尊嚴!根據瞭解,許多高中規定「生輔組長」假日必須將「校安專線」轉接至個人手機隨時待命,不僅要接聽家長來電,還要應付「教育局校安室」的各項查核;而如此全年無休的高壓勞務,竟被理所當然的視為「義務(零報酬)」。案例顯示:高中職場嚴重漠視校安人員的勞動權益及職業傷害風險。案例一:某「生輔組長」在周五夜間急診返家、凌晨三點入睡,周六一早卻因輪值「校安專線」必須硬撐起床接聽電話。案例二:颱風天停班停課,負責輪值的「生輔組長」不但沒有防災津貼,反倒被校方認定是「假日輪值」,而被扣減「平日值班費用」。民間客服人員假日尚且有薪資保障,為何維護校園安全的高中教師卻淪落為「免費勞工」?面對如此違背「勞動正義」的制度,早在今(115)年2月開學初,基層教師便已向教育局投訴。教育局當時承諾會盡快修正制度、給予應得報酬,但如今學期已結束多時,承諾卻如同泡影,只見教育局與學校互相踢皮球~校安室請教師向學校申請加班費,學校則以「經費不足」兩手一攤,讓教師們求告無門。高中老師質疑:如果校園安全那麼重要,為何國中小與幼兒園不用「假日輪值專線」?高中老師氣憤:這種「壓榨生輔組長」的作法,根本就是國家將「行政人力不足」的醜態,讓基層教師去掩飾!隨著七月底許多「生輔組長」即將卸任,這場沉痛的控訴將逐漸煙消雲散。但我們卻不該放任錯誤一再延續。為此,本會提出三項訴求:一、立即追溯補發:教育局應督促學校清查過去一年教師因「假日輪值」付出的勞務,依法補發加班補償或值勤津貼,切莫再互相推卸責任。二、全面廢除假日轉接制度:立即終止要求教師假日將校安專線轉接至個人手機的「假日全天待命」制度,落實教育部聲明保障之「離線權」。三、通盤檢討校安人力配置:針對教官離退後的結構性轉變,教育局應重新建構合法合理的校安人力配置,而非將「行政人力缺口」轉嫁由教師無償承擔。校園安全的維護,不應建立在「剝削教師勞力」之上,然後再來哀嘆「行政大逃亡」一再上演。本會將持續督促教育局面對問題,盡速改正不合理制度,作基層教師的堅實後盾。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7-30 04:14
拒絕讓教師淪為【免費勞工】,正視高中「生輔組長」「假日輪值校安專線」的制度性剝削
近年,隨著軍訓教官陸續離退,高中職校園引入校安人員(正式名稱為「學務創新人力」);原由教官擔任的「生輔組長」一職則改由一般教師兼任。然而,當這群首度站在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承擔起繁重的校安任務時,迎來的卻是體制上的冷漠與無底線的勞動剝削。
本會近期接獲基層教師沉痛陳情,揭露高中「生輔組長」長期被迫於假日「無償輪值校安專線」的荒謬現狀。由於主管機關「便宜行事」的陋習,硬是將教師的個人時間當成「免費提款機」,無底線的消耗第一線教育人員的勞力與尊嚴!
根據瞭解,許多高中規定「生輔組長」假日必須將「校安專線」轉接至個人手機隨時待命,不僅要接聽家長來電,還要應付「教育局校安室」的各項查核;而如此全年無休的高壓勞務,竟被理所當然的視為「義務(零報酬)」。
案例顯示:高中職場嚴重漠視校安人員的勞動權益及職業傷害風險。案例一:某「生輔組長」在周五夜間急診返家、凌晨三點入睡,周六一早卻因輪值「校安專線」必須硬撐起床接聽電話。案例二:颱風天停班停課,負責輪值的「生輔組長」不但沒有防災津貼,反倒被校方認定是「假日輪值」,而被扣減「平日值班費用」。民間客服人員假日尚且有薪資保障,為何維護校園安全的高中教師卻淪落為「免費勞工」?
面對如此違背「勞動正義」的制度,早在今(115)年2月開學初,基層教師便已向教育局投訴。教育局當時承諾會盡快修正制度、給予應得報酬,但如今學期已結束多時,承諾卻如同泡影,只見教育局與學校互相踢皮球~校安室請教師向學校申請加班費,學校則以「經費不足」兩手一攤,讓教師們求告無門。
高中老師質疑:如果校園安全那麼重要,為何國中小與幼兒園不用「假日輪值專線」?高中老師氣憤:這種「壓榨生輔組長」的作法,根本就是國家將「行政人力不足」的醜態,讓基層教師去掩飾!
隨著七月底許多「生輔組長」即將卸任,這場沉痛的控訴將逐漸煙消雲散。但我們卻不該放任錯誤一再延續。為此,本會提出三項訴求:
一、立即追溯補發:教育局應督促學校清查過去一年教師因「假日輪值」付出的勞務,依法補發加班補償或值勤津貼,切莫再互相推卸責任。
二、全面廢除假日轉接制度:立即終止要求教師假日將校安專線轉接至個人手機的「假日全天待命」制度,落實教育部聲明保障之「離線權」。
三、通盤檢討校安人力配置:針對教官離退後的結構性轉變,教育局應重新建構合法合理的校安人力配置,而非將「行政人力缺口」轉嫁由教師無償承擔。
校園安全的維護,不應建立在「剝削教師勞力」之上,然後再來哀嘆「行政大逃亡」一再上演。本會將持續督促教育局面對問題,盡速改正不合理制度,作基層教師的堅實後盾。
多項議題獲媒體青睞採用,本會意見廣受重視近二個多月,本會所發出的新聞稿,大多受到媒體的廣泛報導,包括5月底的「四維國小嚴老師墜樓事件」(新聞稿1、新聞稿2、新聞稿3)、6/14的《面對管教困境與濫訴文化,高雄能率先提出解方嗎?》、6/25的《終結鐘點費亂象,柯志恩力挺「入法」》、7/14的《停砍年金卻不補發差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指出:政府為德不卒,應修法回溯補發近兩年退休金差額》、以及7/22的《柯志恩承諾:全面調降國中小班級人數 高市教師工會表態「市長支持柯志恩」》。除此之外,還有些議題,本會雖然沒發新聞稿,僅憑本會網站的【最新訊息】,就有主流媒體主動引用、主動報導;例如7/24的《【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畢業旅行,真的還要由學校承辦嗎?》,就有《自由時報》、《中時新聞網》及《國語日報》主動引用本會的意見進行報導。也有因為本會代表在記者會或公聽會的發言,引起媒體重視,而獲媒體邀請接受專題採訪。例如6/13,本會理事長李雅文就接受公視台語台南部中心《新聞看南方》談話性節目的邀請,與主持人陳政亮進行對談,探討「少子化背後欠師資的真相」(節目連結);而上週六(7/25),【民視異言堂】節目連續播出二個單元(《民視異言堂|台版鐵拳教育 上映中?》、《民視異言堂|教師荒 恐動搖國本?》),理事長也接受採訪;節目中,理事長以基層的實際案例,說明教育現場面臨的真實困境,包括:「濫訴」的嚴重、「防禦性教學」的無奈等等。而《聯合報》7/27、7/28連續二天的「校園電子煙」專題報導(報導1、報導2、報導3),記者不但透過本會協助進行案例探訪,也透過本會引介,採訪本會國中教育委員會的老師,直接呈現「國中生電子煙」問題的第一手訊息。以上案例都已說明,本會揭露的議題確實具有「現實意義」,提出的訴求觀點也理性中肯,因此能受到主流媒體的青睞與重視。今後,本會將繼續努力,多多反映基層真實聲音;好在輿論場中逐漸增加「支持教師」的份量,撬動傾斜的天平!------※會員如有任何教育政策或校園議題建議,歡迎來信(信箱地址:ktu201151@gmail.com),標題請註明【政策建言】。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7-29 07:29
多項議題獲媒體青睞採用,本會意見廣受重視
近二個多月,本會所發出的新聞稿,大多受到媒體的廣泛報導,包括5月底的「四維國小嚴老師墜樓事件」(新聞稿1、新聞稿2、新聞稿3)、6/14的《面對管教困境與濫訴文化,高雄能率先提出解方嗎?》、6/25的《終結鐘點費亂象,柯志恩力挺「入法」》、7/14的《停砍年金卻不補發差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指出:政府為德不卒,應修法回溯補發近兩年退休金差額》、以及7/22的《柯志恩承諾:全面調降國中小班級人數 高市教師工會表態「市長支持柯志恩」》。
除此之外,還有些議題,本會雖然沒發新聞稿,僅憑本會網站的【最新訊息】,就有主流媒體主動引用、主動報導;例如7/24的《【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畢業旅行,真的還要由學校承辦嗎?》,就有《自由時報》、《中時新聞網》及《國語日報》主動引用本會的意見進行報導。
也有因為本會代表在記者會或公聽會的發言,引起媒體重視,而獲媒體邀請接受專題採訪。例如6/13,本會理事長李雅文就接受公視台語台南部中心《新聞看南方》談話性節目的邀請,與主持人陳政亮進行對談,探討「少子化背後欠師資的真相」(節目連結);而上週六(7/25),【民視異言堂】節目連續播出二個單元(《民視異言堂|台版鐵拳教育 上映中?》、《民視異言堂|教師荒 恐動搖國本?》),理事長也接受採訪;節目中,理事長以基層的實際案例,說明教育現場面臨的真實困境,包括:「濫訴」的嚴重、「防禦性教學」的無奈等等。
而《聯合報》7/27、7/28連續二天的「校園電子煙」專題報導(報導1、報導2、報導3),記者不但透過本會協助進行案例探訪,也透過本會引介,採訪本會國中教育委員會的老師,直接呈現「國中生電子煙」問題的第一手訊息。
以上案例都已說明,本會揭露的議題確實具有「現實意義」,提出的訴求觀點也理性中肯,因此能受到主流媒體的青睞與重視。今後,本會將繼續努力,多多反映基層真實聲音;好在輿論場中逐漸增加「支持教師」的份量,撬動傾斜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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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產】協助林晉如【欺騙】社會【調查都不成立】!理事長【何耿旭】不敢否認【造謠抹黑】,還稱本會「整肅教師職業工會」!自上週本會揭發岡山國小事件的另一面真相之後,社群留言區湧進大量的抨擊留言,質疑本會「枉為教師工會」;彷彿只要指出林晉如老師及高教產(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問題,就是「邪惡的一方」。面對網路聲量的排山倒海,本會必須嚴正指出:捍衛教師權益的同時,絕不能凌駕於社會公義、教育倫理與學生權益之上。高教產協助林晉如營造「調查都不成立」、「學校黑箱整肅」的不實印象,根本是在共同欺騙社會大眾!一、面臨「調查不公」,教師應依法救濟,本會有成功協助案例;【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卻主張「進入輔導期難以申訴」!林晉如老師被認定「不當管教成立」進輔導期,是不爭的事實!本會認為,縱使該調查真的認定是「調查不公」,應該是要走「正當的救濟管道」,而不是「造謠抹黑」。(參見:報導一、報導二、報導三)本會協助教師「進輔導期就提申訴」,有成功的案例(案例參見附錄)。【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參與過上述案件的審議,卻仍公開主張「進入輔導期難以申訴」,要會員放棄合法救濟權益,並批評本會「刻意淡化救濟門檻與風險,進而誤導基層教師並貶損同業!」請問邱凱裕,你的專業何在?居心何在?良心又何在?(詳細說明,請參閱附錄)【高教產】身為教師組織,在捍衛教師權益的過程,理應發揮專業能力,協助教師依法救濟。請問【高教產】,為何不走正當法治途徑?二、【高教產】幫助林晉如【造謠抹黑】,【何耿旭】的「努力接住」事實上是【助長惡行】!林晉如老師以「7萬人追蹤的臉書粉絲專頁」不斷指控【學校行政整肅】、【市府政治迫害】!【高教產】則透過「號稱數萬訂閱量的牛奶瓶報報」及「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臉書粉絲專頁」,全力協助林晉如【欺騙】社會大眾【拿不到報告】、【調查都不成立】,甚至更發出「數十封」攻擊岡山國小的電子報及臉書貼文。【高教產】非但沒有善盡工會專業提醒與導正,反而誘導林晉如與其同流合污~在高教產網站上,【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至少發表6篇標榜「努力接住」林晉如的文章!在此,我們要嚴正譴責【何耿旭】,這不叫「努力接住」,這叫【助長惡行】!【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至今【完全不敢否認】【造謠抹黑】的事實,卻反而揶揄、抹黑本會,稱本會為「整肅教師職業工會」。此等低劣手段,不僅暴露其理屈詞窮的窘態,更是對「工會專業」與「教育者人格」的嚴重踐踏!【何耿旭】身為教師,理應作學生「明辨是非、誠實負責」的表率;然而,何耿旭如今的所作所為,不僅背離教育倫理,更是跨越做人處事的道德底線。三、工會價值的真正分水嶺:專業救濟vs危害眾人教師工會存在的意義,應該是運用專業,去協助會員進行個案救濟,推動制度修正與改善整體教育環境,而不是倚恃其社運能量與聲量,幫個別人員掩蓋錯誤、操作政治對立。高教產的這些操作,難道不是在教他的會員「為了個人私利,可以不擇手段,甚至不惜傷害學校名譽與學生權益」?!當一個工會失去「公平正義」的基本底線,任令偏頗言論撕裂教育場域、毀壞教育倫理,難道不是對工會價值的最大諷刺?!四、維護教師權益,仍需堅守公平正義本會認為,「維護會員權益」與「堅守社會公義」不應有所衝突。面對「家長濫訴、調查不公」,本會一向全力協助個案依法救濟,幫會員討回公道;但本會無法認同,並且必須【譴責高教產】利用「說謊、僅強調有利事證、刻意遮蔽不利事實、操弄輿論、甚至引入政治力」去攻擊、傷害他人。一個教師組織,如果總是展現「操弄及鬥爭」的實力,教會員「為了私利,可以不擇手段,甚至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格尊嚴也在所不惜」,這不是「努力接住」,這是「教歹囡仔大細」!------【附錄】高教產「挺惡法」主張「被通知進輔導期,難以申訴」!本會無法認同!●【本會】協助會員「進輔導期,即提起申訴」,最終成功撤銷調查報告!申訴成功的原因,並非邱凱裕說的「程序瑕疵」。●【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主張「被通知進輔導期,難以申訴」!顯然【專業不足】【沒有基礎行政法常識】!現行《教師解聘辦法》規定,老師「被認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只能配合進入輔導期,不能提起行政爭訟。請問,這難道不是「侵害教師權益」的惡法嗎?面對惡法,【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居然發電子報表示支持惡法的見解!基層教師被校事會議惡整得還不夠慘嗎?還需要【高教產力挺惡法】來限制教師的救濟權益嗎?還是,單純只是邱凱裕懶得幫會員提申訴?【邱凱裕】不但說「只要具備基礎行政法常識皆知,『通知進入輔導期』實務上多屬調查過程的『中間程序』或『觀念通知』,並非最終的『行政處分』。」還強調「針對非行政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法理上遭駁回本就是常態」!顯然【邱凱裕】是主張【進輔導期難以申訴】、【等到被懲處再提申訴】。看來,當初建議林晉如「乖乖配合進輔導期、先不要提申訴」的,可能不只劉亞平,還包括邱凱裕。說也奇怪,本會幫會員「進輔導期就提申訴」,居然「『違反常態』申訴成功」!不就正好印證了「成功的人找方法,失敗的人找藉口」!至於本會日前電子報(連結)提及協助會員「進入輔導期就提出申訴,且最後成功撤銷調查報告」的案例,確實是【邱凱裕】擔任「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會」委員期間的案件。【邱凱裕】沒有查明該案的發生時間背景,便以「卸任申評會委員一年半」的理由,主張「未曾參與該案的審議」。還喜孜孜的在電子報批評本會【造謠翻車】,並揶揄本會理事長【李雅文】「申評會隔壁坐誰都不知道?」、「妳難道沒發現…我早就不是申評會委員了嗎?」看來,【邱凱裕】的推理能力實屬堪憂!本會在上述電子報(連結)曾強調:「教育局網站中還掛有該案的《申訴評議書》可供閱覽,不信大家去查。」既然【邱凱裕】曾經是「資深申評會委員」,要查詢《評議書》應該易如反掌;但是,邱凱裕沒查證就直接發報「指控本會造謠翻車」、「詆毀本會理事長形象」!請問【邱凱裕】:本會到底如何造謠?又在哪裡翻車?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邱凱裕】如此指控是否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是否屬於「以善意發表言論」?在此,本會要善意提醒【邱凱裕】:請盡速發報說明「對本會的誤解」。面對校事會議「調查不公」,「協助會員申訴」絕對是工會重中之重的任務!當時,【邱凱裕】以【高雄縣教師會代表】的身分擔任「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會」委員,照說應全力幫老師爭取「申訴有理由」,親自審議過這麼重要的案件,居然完全沒有印象。看來,【邱凱裕】不只是【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連開會審議案件(幫老師爭取申訴成功)都不夠認真,否則怎麼會全無印象?還提出「程序瑕疵才能撤銷調查報告」的謬論。實在很難理解【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怎麼會請邱凱裕擔任【申訴部主任】,難道只因為邱凱裕敢顛倒是非、攻擊本會?關於【邱凱裕】【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到底怎麼一回事,或許本會需要再另文說明;好讓大家認清其真面目,以免誤信這位【協助不專業】、【主張難以申訴】且【不認真爭取申訴成功】的【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造成權益不保!------P.S.【補充】邱凱裕「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有提起申訴喔!●但在「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遭【申訴駁回】。●在「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遭【再申訴駁回】。沒錯,【邱凱裕】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申訴部主任】;然而,自己兩次申訴不成功的申訴部主任,是要怎麼幫會員申訴成功呢?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7-28 11:11
【高教產】協助林晉如【欺騙】社會【調查都不成立】!
理事長【何耿旭】不敢否認【造謠抹黑】,還稱本會「整肅教師職業工會」!
自上週本會揭發岡山國小事件的另一面真相之後,社群留言區湧進大量的抨擊留言,質疑本會「枉為教師工會」;彷彿只要指出林晉如老師及高教產(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問題,就是「邪惡的一方」。
面對網路聲量的排山倒海,本會必須嚴正指出:捍衛教師權益的同時,絕不能凌駕於社會公義、教育倫理與學生權益之上。高教產協助林晉如營造「調查都不成立」、「學校黑箱整肅」的不實印象,根本是在共同欺騙社會大眾!
一、面臨「調查不公」,教師應依法救濟,本會有成功協助案例;【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卻主張「進入輔導期難以申訴」!
林晉如老師被認定「不當管教成立」進輔導期,是不爭的事實!本會認為,縱使該調查真的認定是「調查不公」,應該是要走「正當的救濟管道」,而不是「造謠抹黑」。(參見:報導一、報導二、報導三)
本會協助教師「進輔導期就提申訴」,有成功的案例(案例參見附錄)。【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參與過上述案件的審議,卻仍公開主張「進入輔導期難以申訴」,要會員放棄合法救濟權益,並批評本會「刻意淡化救濟門檻與風險,進而誤導基層教師並貶損同業!」請問邱凱裕,你的專業何在?居心何在?良心又何在?(詳細說明,請參閱附錄)
【高教產】身為教師組織,在捍衛教師權益的過程,理應發揮專業能力,協助教師依法救濟。請問【高教產】,為何不走正當法治途徑?
二、【高教產】幫助林晉如【造謠抹黑】,【何耿旭】的「努力接住」事實上是【助長惡行】!
林晉如老師以「7萬人追蹤的臉書粉絲專頁」不斷指控【學校行政整肅】、【市府政治迫害】!【高教產】則透過「號稱數萬訂閱量的牛奶瓶報報」及「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臉書粉絲專頁」,全力協助林晉如【欺騙】社會大眾【拿不到報告】、【調查都不成立】,甚至更發出「數十封」攻擊岡山國小的電子報及臉書貼文。
【高教產】非但沒有善盡工會專業提醒與導正,反而誘導林晉如與其同流合污~在高教產網站上,【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至少發表6篇標榜「努力接住」林晉如的文章!在此,我們要嚴正譴責【何耿旭】,這不叫「努力接住」,這叫【助長惡行】!
【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至今【完全不敢否認】【造謠抹黑】的事實,卻反而揶揄、抹黑本會,稱本會為「整肅教師職業工會」。此等低劣手段,不僅暴露其理屈詞窮的窘態,更是對「工會專業」與「教育者人格」的嚴重踐踏!
【何耿旭】身為教師,理應作學生「明辨是非、誠實負責」的表率;然而,何耿旭如今的所作所為,不僅背離教育倫理,更是跨越做人處事的道德底線。
三、工會價值的真正分水嶺:專業救濟vs危害眾人
教師工會存在的意義,應該是運用專業,去協助會員進行個案救濟,推動制度修正與改善整體教育環境,而不是倚恃其社運能量與聲量,幫個別人員掩蓋錯誤、操作政治對立。
高教產的這些操作,難道不是在教他的會員「為了個人私利,可以不擇手段,甚至不惜傷害學校名譽與學生權益」?!當一個工會失去「公平正義」的基本底線,任令偏頗言論撕裂教育場域、毀壞教育倫理,難道不是對工會價值的最大諷刺?!
四、維護教師權益,仍需堅守公平正義
本會認為,「維護會員權益」與「堅守社會公義」不應有所衝突。
面對「家長濫訴、調查不公」,本會一向全力協助個案依法救濟,幫會員討回公道;但本會無法認同,並且必須【譴責高教產】利用「說謊、僅強調有利事證、刻意遮蔽不利事實、操弄輿論、甚至引入政治力」去攻擊、傷害他人。
一個教師組織,如果總是展現「操弄及鬥爭」的實力,教會員「為了私利,可以不擇手段,甚至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格尊嚴也在所不惜」,這不是「努力接住」,這是「教歹囡仔大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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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高教產「挺惡法」主張「被通知進輔導期,難以申訴」!
本會無法認同!
●【本會】協助會員「進輔導期,即提起申訴」,最終成功撤銷調查報告!申訴成功的原因,並非邱凱裕說的「程序瑕疵」。
●【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主張「被通知進輔導期,難以申訴」!顯然【專業不足】【沒有基礎行政法常識】!
現行《教師解聘辦法》規定,老師「被認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只能配合進入輔導期,不能提起行政爭訟。請問,這難道不是「侵害教師權益」的惡法嗎?
面對惡法,【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居然發電子報表示支持惡法的見解!基層教師被校事會議惡整得還不夠慘嗎?還需要【高教產力挺惡法】來限制教師的救濟權益嗎?還是,單純只是邱凱裕懶得幫會員提申訴?
【邱凱裕】不但說「只要具備基礎行政法常識皆知,『通知進入輔導期』實務上多屬調查過程的『中間程序』或『觀念通知』,並非最終的『行政處分』。」還強調「針對非行政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法理上遭駁回本就是常態」!
顯然【邱凱裕】是主張【進輔導期難以申訴】、【等到被懲處再提申訴】。看來,當初建議林晉如「乖乖配合進輔導期、先不要提申訴」的,可能不只劉亞平,還包括邱凱裕。
說也奇怪,本會幫會員「進輔導期就提申訴」,居然「『違反常態』申訴成功」!不就正好印證了「成功的人找方法,失敗的人找藉口」!
至於本會日前電子報(連結)提及協助會員「進入輔導期就提出申訴,且最後成功撤銷調查報告」的案例,確實是【邱凱裕】擔任「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會」委員期間的案件。【邱凱裕】沒有查明該案的發生時間背景,便以「卸任申評會委員一年半」的理由,主張「未曾參與該案的審議」。還喜孜孜的在電子報批評本會【造謠翻車】,並揶揄本會理事長【李雅文】「申評會隔壁坐誰都不知道?」、「妳難道沒發現…我早就不是申評會委員了嗎?」看來,【邱凱裕】的推理能力實屬堪憂!
本會在上述電子報(連結)曾強調:「教育局網站中還掛有該案的《申訴評議書》可供閱覽,不信大家去查。」既然【邱凱裕】曾經是「資深申評會委員」,要查詢《評議書》應該易如反掌;但是,邱凱裕沒查證就直接發報「指控本會造謠翻車」、「詆毀本會理事長形象」!請問【邱凱裕】:本會到底如何造謠?又在哪裡翻車?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邱凱裕】如此指控是否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是否屬於「以善意發表言論」?在此,本會要善意提醒【邱凱裕】:請盡速發報說明「對本會的誤解」。
面對校事會議「調查不公」,「協助會員申訴」絕對是工會重中之重的任務!當時,【邱凱裕】以【高雄縣教師會代表】的身分擔任「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會」委員,照說應全力幫老師爭取「申訴有理由」,親自審議過這麼重要的案件,居然完全沒有印象。
看來,【邱凱裕】不只是【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連開會審議案件(幫老師爭取申訴成功)都不夠認真,否則怎麼會全無印象?還提出「程序瑕疵才能撤銷調查報告」的謬論。實在很難理解【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怎麼會請邱凱裕擔任【申訴部主任】,難道只因為邱凱裕敢顛倒是非、攻擊本會?
關於【邱凱裕】【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到底怎麼一回事,或許本會需要再另文說明;好讓大家認清其真面目,以免誤信這位【協助不專業】、【主張難以申訴】且【不認真爭取申訴成功】的【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造成權益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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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補充】邱凱裕「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有提起申訴喔!
●但在「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遭【申訴駁回】。
●在「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遭【再申訴駁回】。
沒錯,【邱凱裕】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申訴部主任】;然而,自己兩次申訴不成功的申訴部主任,是要怎麼幫會員申訴成功呢?
「補發退休金差額」訴願,市府已指示教育局答辯透過本會協助,許多退休老師已陸續向高雄市政府提出「補發退休金差額」訴願書;其中已有人收到市政府發給教育局的公文副本,公文中指示教育局:「有關答辯事宜為貴局業務職掌,請自本府法制局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2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2項至第4項規定辦理。」(公文連結)由於去(114)年12月26日,立法院通過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明定「停止年金改革後所得替代率持續下降」;於是近日,教育部及銓敘部陸續辦理「退休所得重行審定」,退休教師也陸續收到「退休所得重行審定書」。但由於教育部及銓敘部對「施行日期」的認知,重新審定的結果「僅補發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退休金差額,而未補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27日近兩年的差額」;本會遂於7/14發出新聞稿,指出政府未完整落實修法精神,除了呼籲儘速修法明定回溯補發,也提醒退休教師注意行政救濟之法定期限。(新聞稿連結)而所謂「行政救濟」,以本案而言,就是提起「訴願」;於是,為了服務會員,本會特別組成專案小組,草擬一份「公版訴願書」,請本會律師顧問檢視確定後,便透過各校會長轉知退休的會員教師。此外,也提示「填寫訴願書」及「繳交訴願書」的注意事項;許多退休老師對本會的貼心表示感謝。如今,市政府已確定受理「訴願」,也已指示教育局準備答辯了,顯示本會第一階段的協助工作是成功的;未來不論「訴願」結果如何,本會都將為會員提供後續協助。有新的進度,本會也將第一時間告知大家。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7-27 05:45
「補發退休金差額」訴願,市府已指示教育局答辯
透過本會協助,許多退休老師已陸續向高雄市政府提出「補發退休金差額」訴願書;其中已有人收到市政府發給教育局的公文副本,公文中指示教育局:「有關答辯事宜為貴局業務職掌,請自本府法制局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2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2項至第4項規定辦理。」(公文連結)
由於去(114)年12月26日,立法院通過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明定「停止年金改革後所得替代率持續下降」;於是近日,教育部及銓敘部陸續辦理「退休所得重行審定」,退休教師也陸續收到「退休所得重行審定書」。
但由於教育部及銓敘部對「施行日期」的認知,重新審定的結果「僅補發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退休金差額,而未補發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27日近兩年的差額」;本會遂於7/14發出新聞稿,指出政府未完整落實修法精神,除了呼籲儘速修法明定回溯補發,也提醒退休教師注意行政救濟之法定期限。(新聞稿連結)
而所謂「行政救濟」,以本案而言,就是提起「訴願」;於是,為了服務會員,本會特別組成專案小組,草擬一份「公版訴願書」,請本會律師顧問檢視確定後,便透過各校會長轉知退休的會員教師。此外,也提示「填寫訴願書」及「繳交訴願書」的注意事項;許多退休老師對本會的貼心表示感謝。
如今,市政府已確定受理「訴願」,也已指示教育局準備答辯了,顯示本會第一階段的協助工作是成功的;未來不論「訴願」結果如何,本會都將為會員提供後續協助。有新的進度,本會也將第一時間告知大家。
守護岡山國小,阻擋對岡山國小的傷害!~來自岡山國小第一線教師的真實聲音日前,本會報導(連結)揭穿林晉如「不當管教學生」調查確定,卻夥同高教產「欺騙」社會大眾「拿不到調查報告」、「調查都不成立」,還進一步抹黑「學校行政整肅」,企圖模糊焦點。至今,【林晉如】、【劉亞平】、【何耿旭】、【陳俐伊】4人皆【不否認造謠】!其中,【劉亞平】可能【怕被笑龜縮】?所以還不甘示弱,繼續發文【抹黑本會】!不過,【劉亞平】的鋼鐵粉絲們看完肯定會覺得很喪氣,因為他扯一大堆,但就是【不敢否認】,也【沒有揚言提告】!對了,【劉亞平】去年抹黑本會「信豬準備超生」(電子報連結)一案,【本會已經提起刑事訴訟】,敬請期待!至於「揭發林晉如造謠抹黑學校,就是挺游柏芬校長」?這是什麼神邏輯?這根本是「竹篙鬥菜刀」的胡亂歸因,真有人會信嗎?難不成岡山國小只有她們2個人? 岡山國小是「高教產會員過半」學校,而且有「七成教職員支持校長留任」;請問高教產:為何不尊重大多數會員的心聲?難道竭盡高教產全工會之力批判岡山國小,就只是為了滿足【林晉如】一個人?【林晉如】到底是高教產的什麼人?難怪很多人說「岡山國小好像沒有人挺林晉如」!高教產發了「數十篇」關於岡山國小的負面報導,勢必導致社區家長對於「校內生態」產生疑慮,結果受到傷害的不可能只有校長,受損的當然是岡山國小全體親師生!正因為如此,有越來越多岡山國小的老師無法忍受高教產的所作所為,而陸續加入本會。【林晉如】的網路聲量極為強大,連市政府都付出不少代價,日前已傳出教育局為了「息事寧人」,要把游柏芬校長「拔官」!且以「超級驚人」的快速程序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比方說「7月1號限時掛號寄出公文,通知相關證人7月2號接受調查」!更傳出「本案已不可逆」(意指「市府已經指示,教育局只能照辦」)!正因為情勢如此嚴峻,岡山國小內部壓力鍋終於炸了!日前,岡山國小一大票老師、家長、榮譽會長、志工團、社區耆老等將近20人,在本會陪同下,到教育局表達抗議!吳立森局長親自接見,最後承諾會「尊重校長的意願」。行文至此,相信會員們應該已經清楚,本會為何決心投入這場艱辛的戰役!基於本會「優質教育」、「社會公益」的立會宗旨,本會定當無懼逆風,全力守護岡山國小,阻擋高教產對岡山國小的傷害!文末附上《岡山國小第一線教師的心聲》,請大家細細品味。-------附錄:岡山國小第一線教師的心聲(全文照登)岡山國小灣裡分校 林志隆115年7月22日文最近,因為一些公開文章與網路留言,引發許多關心岡小事件的網友討論。有人問:「為什麼岡山國小都沒有人願意站出來,替學校說話?」那麼,就請容我這位仍在第一線工作的教育人員,說幾句我親身經歷、親眼所見的話。我不是今天才替岡山國小說話。因為我曾經親身經歷過:事實被改寫,片段被放大,學校被貼上標籤。所以我知道——有時候,沉默不會讓真相自己浮現,反而可能讓片段的說法不斷被複製,最後成為外界唯一相信的版本。因此,今天我選擇站出來。不是因為我想成為誰的代言人,也不是因為我想替任何人護航,而是因為:我是一名第一線教育工作者,也是岡山國小灣裡分校主任。對於我親身經歷、親眼看見的事情,我不能視若無睹。我不替任何人護航,但也不容許學校被任意污名化我要先說清楚:誰有錯,就應該面對調查。誰違法,就應該依法處理。誰的言行有問題,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調查程序有疑義,就應該提出具體事證,依法救濟。但是,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我不能接受:只因為有人提出指控,就先替一位校長定罪;只因為有人不斷對外發聲,就把一所學校描述成「威權」、「霸凌」或「整肅異己」的代名詞;更不能因為一個或數個爭議事件,就把整所學校裡許多每天認真教學、陪伴孩子成長的教育工作者,一起拖進輿論的漩渦。個案是個案,學校是學校。不能因為一個人的爭議,就讓整所學校一起被定罪。我從未反對任何教師表達訴求我要再次說明:我從未反對任何教師表達訴求,也從未反對任何人參與連署。那是每一個人的權利,也是每一個人的自由意志。但是,高教產曾以如下標題公開質疑:【白色恐怖?!】岡山國小灣裡分校主任【林志隆】追問誰連署陳情書,難道是校長【游柏芬】授意主任查水表?還是主任擅作主張?我認為:個人表達訴求是一回事;以「灣裡分校老師都已經連署」的名義對外發言,是另一回事。過去,我曾經針對相關說法提出澄清。(詳高雄市教育職業工會《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電子報第1413期。)不是因為我反對任何人連署,也不是因為我想壓制任何人的聲音,而是因為:不能把沒有發生的事情,說成整所學校都已經做了。有人完全不知情。有人選擇保持中立。有人根本沒有參與。這些都是我當時所了解的實際情況。我所做的,只是針對「分校老師都已經連署」這樣的說法,了解實際情況並提出質疑時,卻被描述成:「打壓教師。」「不容許表達意見。」「查水表。」甚至是「白色恐怖」。這樣的指控,我不能接受。釐清事實,不等於打壓。不同意見,也不等於職場迫害。要求不要以不實方式代表整所學校,也不等於否定任何人的表達自由。我也曾經被錯誤描述過過去,針對校長連任意向調查投票一事,我也曾被公開描述為:「將高教產代表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不允許其入校監看投票。」但依我親身經歷,實際情況並不是如此。115年3月17日上午8點前,高教產代表葉老師到校後,我請她先於校內警衛室稍候。不是校門外。當時的警衛人員,也可以證明相關情況。至於投票的監督資格與程序,也不是我個人臨時決定,而是依照校內既定程序辦理。投票當日,由教育局及校長協會相關代表進行監督。我當時所做的,是依照當時所知的既定程序處理。但是:「請在校內警衛室等候」,最後卻被描述成:「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同一件事,只要換一種說法,就可能變成完全不同的故事。所以我一直強調:事實,不能靠誰的聲音比較大來決定。正式程序的結果,應該受到尊重這也是我今天站出來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一位校長,經過正式遴選程序,也接受了全校教職員的公開投票檢驗,最終獲得超過半數、甚至超過七成教職員支持續任。這個結果至少說明:外界部分言論所呈現的「完全失去支持」的說法,與實際投票結果並不一致。然而,在正式程序完成、並獲得多數教職員支持之後,卻仍然因為有人提出「不適任」、「霸凌」等檢舉指控,而讓校長面臨被借調、無法留在原校續任的壓力。我不禁要問:難道只要有人提出指控,正式的遴選程序就可以被忽略嗎?難道只要有人持續對外發聲,經過公開程序所產生的結果,就可以被輿論推翻嗎?如果指控有具體事證,就應該依法調查。如果調查有程序瑕疵,就應該依法救濟。如果校長確實有違法或不當行為,就應該依法處理。但是,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是否可以僅憑指控,就讓一位已通過正式遴選程序的校長,承受被迫離開原校的壓力?如果未來任何校長,只要有人提出指控,就可能面臨被迫借調、停職調查及無法續任的壓力,那麼我想問:未來還有誰敢承擔校長的責任?還有誰敢在校園裡堅持原則?還有誰敢面對問題、處理問題?這樣的教育現場,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我所看到的現場,與外界描述的並不一樣我不敢說自己知道所有事情。我也不替任何個案做最後判決。但是,至少在我這兩年身處的岡山國小教育現場,我親眼看到的,並不是一所可以簡單用「霸凌」與「打壓」概括的學校。我看到的是:一位校長,在面對校務、爭議與各種壓力時,仍然努力維持學校的正常運作;一所學校,在少子化與各種挑戰之中,仍然努力尋找前進的方向;一群教育工作者,即使身處紛擾之中,仍然每天站在教室裡,陪伴孩子學習與成長。我也親眼看見校長支持學校各項教育活動,推動學校建設與設備改善,支持孩子參與各種學習與競賽。至於校長在領導、溝通或改革過程中,是否有需要檢討與調整的地方?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可以成長的地方。校長也不例外。但是,這些事情應該透過事實、證據與制度來檢驗,而不是透過網路標籤與輿論公審來決定。而在我所看到的現場裡,校長與學校確實長期承受了相當大的壓力與外界無情的批評。這不是我從網路上看來的說法,而是我身為第一線教育工作者,長期身處其中所親眼看見的現場。我不能假裝沒有看見。提出指控,不等於指控就是真相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訴、檢舉與訴求。這是權利。但是:提出指控,不等於指控已經被證實。接受調查,不等於已經有罪。有人聲音很大,不等於他掌握全部真相。同一件事情被反覆述說,也不會讓未經證實的內容自動成為事實。因此,我們不能只因為某些人不斷對外發聲,就直接認定校長一定有問題。也不能只因為某些人被描述成「受害者」,就直接認定學校一定是「加害者」。教育現場判斷事情,應該看的是:證據。程序。事實。完整的調查結果。而不是只看:誰的聲音比較大,誰比較能夠獲得網路上的同情,或誰的說法被重複得比較多次。我不替任何人判決,但我也不接受未審先判我再次強調:我不替任何個案判決。誰對誰錯,應該由證據與制度來判斷。如果校長有違法或不當行為,就應該依法處理。如果教師有違法或不當行為,也應該依法處理。如果調查程序有問題,就應該提出具體證據,依法救濟。但是,我不能接受的是: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就先替一位校長、一所學校定罪。更不能接受:因為某些爭議,就把整所岡山國小的教育工作者全部拖進來一起承受指責。岡山國小有許多每天認真教學的老師。他們沒有參與任何爭議。他們只是單純站在教育現場,努力陪伴孩子成長。這些人不應該因為個別爭議,就被外界一概而論。追求真相,不應該以傷害無辜的教育工作者與學校為代價。我站出來,不是因為我喜歡衝突我很清楚,這篇文章發出去之後,可能又會有人說:「你是在護航。」「你就是校長的打手。」「你是主任,當然替校長說話。」沒關係。我接受不同意見。但我要說:捍衛事實,不等於護航。要求程序正義,不等於包庇。反對不實指控,不等於否定所有批評。替學校發聲,也不等於替任何人判定對錯。我只是希望:如果有人犯錯,就依法處理。如果調查有問題,就依法救濟。如果程序有瑕疵,就提出具體證據。但是,不要因為有人不斷提出指控,就讓一位已經完成正式程序的校長,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承受被迫離開原校的壓力。這不是我所理解的教育正義。我不是今天才替岡山國小說話我曾經說過:息事,未必能寧人。委屈,也未必能求全。過去,學校選擇沉默,是因為希望事情能夠因為隱忍不爭而換得平靜。但是事後證明:沉默不會讓事件消失。反而可能讓片段、單方面的說法不斷被複製,最後成為外界唯一相信的版本。我不是今天才替岡山國小說話。我只是曾經親身經歷過:事實被改寫,片段被放大,學校被貼上標籤。所以我知道:如果沒有人站出來說話,片段的說法,有時候就可能先成為大家相信的「真相」。因此,今天我願意站出來,替我所看見的教育現場說幾句話。學校有責任為自己說話我不要求所有人支持我。我也不要求所有人認同校長。我只要求一件事:在批評之前,先把事實弄清楚。在指控之前,先提出證據。在定罪之前,先尊重程序。學校是教育的淨土,不是任由個人或團體以仇恨進行惡性攻防的修羅場。校長也不應該僅因尚未完整釐清的指控,就成為可以被輿論任意定罪的對象。學校更不應該因為少數爭議或片段敘事,就被整體定罪。如果真的關心教育,就請把焦點放回教育本身。如果真的關心孩子,就不要讓孩子的學校,長期陷入無止境的紛爭。如果真的追求正義,就請讓證據說話、讓程序運作、讓事實接受檢驗。因為教育最基本的價值,不就是:誠實、尊重、公平,以及對正義的堅持嗎?我願意為自己說出的每一句話負責也希望每一個人在公開發言之前,都能記得: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請為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負責。最後我想說:自己的學校,自己有責任守護。不是為了攻擊誰,而是不再讓學校在沉默中,被片段敘事定型。真相不會因為我們沉默,就自動出現。但只要願意把事實一件一件說清楚,把時間、程序與證據一一攤開,時間,終究會留下答案。附件一:【變臉校長】高雄市岡山國小校長【游柏芬】遴選前「低聲下氣」拜託教師,達成目的後卻立刻「變臉」恢復「官僚霸氣」,招生崩盤卻用考績威嚇教師!相關澄清說明針對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114年6月15日發表〈變臉校長〉一文中所稱:「到了投票當天,教育局及校長協會均派員全程坐鎮監督,但分校主任林志隆卻先將高教產代表葉曉芬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不允許其入校監看投票。」本人特此澄清,上述內容與實際經過並不相符。115年3月17日上午,本人並未將葉曉芬老師「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實際情形是,本人請葉老師先於警衛室稍候。警衛室位於校園內,並非校門外,相關情形亦有警衛可供查證。當時本人已向葉老師說明,本次校長連任意向調查投票係依114年3月16日本校主管討論後決議辦理,屬校內事務。投票程序由教育局及校長協會派員監督,學校並未規劃開放其他外部團體或組織進入投票現場監看;惟本人當場表示,投票完成後,歡迎葉老師與教育局、校長協會代表共同護送選票返回本校辦理開票。具有選務經驗者皆知,投票場所並非任何人均可自由進入監看,除依法指定之選務及監察人員外,本不宜由未受指派之人員進入投票現場,以維持投票秩序及程序公正。此外,據本人所知,分校除本人外,其餘教師皆為產業工會會員。若工會主張應保障投票公平,是否也應相信其會員能秉持專業與操守,共同維護投票程序的公正?因此,本人始終不解,堅持要求進入投票現場監看的理由究竟為何?究竟是不信任學校的行政程序,還是不信任自己的會員?其後,因葉老師持續對外聯繫,教育局代表接獲局端關切電話後,本人亦立即依教育局指示,安排葉老師進入分校辦公室旁校長室等候。待投票結束後,葉老師並與教育局代表、校長協會代表共同護送選票返回本校辦理後續開票作業。由此可見,整個過程中,葉老師並未如工會文章所稱「遭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更不存在拒絕其進入校園或刻意阻撓監看投票之情事。因此,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章所載:「分校主任林志隆卻先將高教產代表葉曉芬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不允許其入校監看投票」之內容,與實際事實並不相符,容易使外界誤認本人有刻意阻撓或違法限制他人權利之情形,對本人名譽造成損害。任何公開評論與指控,都應建立在客觀事實之上。若以片面、失真甚至誇大的敘述引導社會輿論,不僅無助於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更可能傷害當事人及學校整體聲譽。本人提出澄清,目的在還原事實,避免不實資訊持續流傳,以昭公信、以正視聽。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產工近來不僅針對本人,更以「辦學失能、民心盡失、打壓異己、整肅員工」等字眼形容校長。請問,這些嚴厲指控的具體事實依據為何?又文中所稱「我們認為岡山國小辦學問題爭議很大」,其中「我們」究竟代表多少位教職員工?是否足以代表多數同仁的共同意見?辦學問題爭議很大的具體事實依據又為何?如果校長真如文中所描述般「民心盡失」、「不受歡迎」,甚至遭多數教職員唾棄,那麼校長連任意向調查投票的結果,為何最終仍獲得遠超過半數教職員支持續任(超過七成)?這是任何關心此事件的人,都值得思考的問題。此外,產工過去曾以分校名義對外宣稱「分校老師都已連署」,企圖影響其他教師參與連署,相關情形早已遭揭露(詳高雄市教育職業工會《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電子報第1413期)。原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不料今年校長遴選期間,又持續向教育局反映相關訴求,使學校再次陷入紛擾。當時行政團隊選擇正面面對,而非退縮,最終也透過公開投票接受全體教職員的檢驗。然而,投票結果公布後,相關爭議並未真正停止。近日又藉由校事會議及其他新聞事件,再度對校長及學校提出諸多指控,使校園難以回歸平靜。弘一法師曾言:「一念放下,萬般從容。」我原本也期待彼此能回歸理性、停止紛爭;然而歷經一次又一次的事件後,才明白,若任由不實言論反覆流傳,沉默未必能換來平靜。馬丁.路德.金恩曾說:「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沉默。」因此,我願意接受任何基於事實的批評,也願意接受社會公評;但對於與事實不符的指控,我同樣有責任提出澄清,以維護個人名譽、學校聲譽,以及公共討論應有的真實基礎。至於岡山國小近兩年來種種紛擾,究竟誰在刻意操弄輿論、誰又在推波助瀾,相信隨著更多事實逐漸浮現,社會自有公評,真相終將水落石出。世道昏昏多暗沉可嘆流言竟虎成曉鐘撞破朦朧天不信人間耳盡聾岡山國小灣裡分校分校主任 林志隆115年6月21日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7-24 07:12
守護岡山國小,阻擋對岡山國小的傷害!
~來自岡山國小第一線教師的真實聲音
日前,本會報導(連結)揭穿林晉如「不當管教學生」調查確定,卻夥同高教產「欺騙」社會大眾「拿不到調查報告」、「調查都不成立」,還進一步抹黑「學校行政整肅」,企圖模糊焦點。
至今,【林晉如】、【劉亞平】、【何耿旭】、【陳俐伊】4人皆【不否認造謠】!其中,【劉亞平】可能【怕被笑龜縮】?所以還不甘示弱,繼續發文【抹黑本會】!
不過,【劉亞平】的鋼鐵粉絲們看完肯定會覺得很喪氣,因為他扯一大堆,但就是【不敢否認】,也【沒有揚言提告】!
對了,【劉亞平】去年抹黑本會「信豬準備超生」(電子報連結)一案,【本會已經提起刑事訴訟】,敬請期待!
至於「揭發林晉如造謠抹黑學校,就是挺游柏芬校長」?這是什麼神邏輯?這根本是「竹篙鬥菜刀」的胡亂歸因,真有人會信嗎?難不成岡山國小只有她們2個人?
岡山國小是「高教產會員過半」學校,而且有「七成教職員支持校長留任」;請問高教產:為何不尊重大多數會員的心聲?難道竭盡高教產全工會之力批判岡山國小,就只是為了滿足【林晉如】一個人?【林晉如】到底是高教產的什麼人?難怪很多人說「岡山國小好像沒有人挺林晉如」!
高教產發了「數十篇」關於岡山國小的負面報導,勢必導致社區家長對於「校內生態」產生疑慮,結果受到傷害的不可能只有校長,受損的當然是岡山國小全體親師生!正因為如此,有越來越多岡山國小的老師無法忍受高教產的所作所為,而陸續加入本會。
【林晉如】的網路聲量極為強大,連市政府都付出不少代價,日前已傳出教育局為了「息事寧人」,要把游柏芬校長「拔官」!且以「超級驚人」的快速程序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比方說「7月1號限時掛號寄出公文,通知相關證人7月2號接受調查」!更傳出「本案已不可逆」(意指「市府已經指示,教育局只能照辦」)!
正因為情勢如此嚴峻,岡山國小內部壓力鍋終於炸了!日前,岡山國小一大票老師、家長、榮譽會長、志工團、社區耆老等將近20人,在本會陪同下,到教育局表達抗議!吳立森局長親自接見,最後承諾會「尊重校長的意願」。
行文至此,相信會員們應該已經清楚,本會為何決心投入這場艱辛的戰役!基於本會「優質教育」、「社會公益」的立會宗旨,本會定當無懼逆風,全力守護岡山國小,阻擋高教產對岡山國小的傷害!
文末附上《岡山國小第一線教師的心聲》,請大家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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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岡山國小第一線教師的心聲(全文照登)
岡山國小灣裡分校 林志隆115年7月22日文
最近,因為一些公開文章與網路留言,引發許多關心岡小事件的網友討論。
有人問:
「為什麼岡山國小都沒有人願意站出來,替學校說話?」
那麼,就請容我這位仍在第一線工作的教育人員,說幾句我親身經歷、親眼所見的話。
我不是今天才替岡山國小說話。
因為我曾經親身經歷過:
事實被改寫,片段被放大,學校被貼上標籤。
所以我知道——
有時候,沉默不會讓真相自己浮現,反而可能讓片段的說法不斷被複製,最後成為外界唯一相信的版本。
因此,今天我選擇站出來。
不是因為我想成為誰的代言人,
也不是因為我想替任何人護航,
而是因為:
我是一名第一線教育工作者,也是岡山國小灣裡分校主任。
對於我親身經歷、親眼看見的事情,我不能視若無睹。
我不替任何人護航,但也不容許學校被任意污名化
我要先說清楚:
誰有錯,就應該面對調查。
誰違法,就應該依法處理。
誰的言行有問題,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調查程序有疑義,就應該提出具體事證,依法救濟。
但是,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我不能接受:
只因為有人提出指控,就先替一位校長定罪;
只因為有人不斷對外發聲,就把一所學校描述成「威權」、「霸凌」或「整肅異己」的代名詞;
更不能因為一個或數個爭議事件,就把整所學校裡許多每天認真教學、陪伴孩子成長的教育工作者,一起拖進輿論的漩渦。
個案是個案,學校是學校。
不能因為一個人的爭議,就讓整所學校一起被定罪。
我從未反對任何教師表達訴求
我要再次說明:
我從未反對任何教師表達訴求,也從未反對任何人參與連署。
那是每一個人的權利,也是每一個人的自由意志。
但是,高教產曾以如下標題公開質疑:
【白色恐怖?!】岡山國小灣裡分校主任【林志隆】追問誰連署陳情書,難道是校長【游柏芬】授意主任查水表?還是主任擅作主張?
我認為:
個人表達訴求是一回事;
以「灣裡分校老師都已經連署」的名義對外發言,是另一回事。
過去,我曾經針對相關說法提出澄清。(詳高雄市教育職業工會《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電子報第1413期。)
不是因為我反對任何人連署,也不是因為我想壓制任何人的聲音,而是因為:
不能把沒有發生的事情,說成整所學校都已經做了。
有人完全不知情。
有人選擇保持中立。
有人根本沒有參與。
這些都是我當時所了解的實際情況。
我所做的,只是針對「分校老師都已經連署」這樣的說法,了解實際情況並提出質疑時,
卻被描述成:
「打壓教師。」
「不容許表達意見。」
「查水表。」
甚至是「白色恐怖」。
這樣的指控,我不能接受。
釐清事實,不等於打壓。
不同意見,也不等於職場迫害。
要求不要以不實方式代表整所學校,也不等於否定任何人的表達自由。
我也曾經被錯誤描述過
過去,針對校長連任意向調查投票一事,我也曾被公開描述為:
「將高教產代表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不允許其入校監看投票。」
但依我親身經歷,實際情況並不是如此。
115年3月17日上午8點前,高教產代表葉老師到校後,我請她先於校內警衛室稍候。
不是校門外。
當時的警衛人員,也可以證明相關情況。
至於投票的監督資格與程序,也不是我個人臨時決定,而是依照校內既定程序辦理。
投票當日,由教育局及校長協會相關代表進行監督。
我當時所做的,是依照當時所知的既定程序處理。
但是:
「請在校內警衛室等候」,
最後卻被描述成:
「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
同一件事,只要換一種說法,就可能變成完全不同的故事。
所以我一直強調:
事實,不能靠誰的聲音比較大來決定。
正式程序的結果,應該受到尊重
這也是我今天站出來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一位校長,經過正式遴選程序,
也接受了全校教職員的公開投票檢驗,
最終獲得超過半數、甚至超過七成教職員支持續任。
這個結果至少說明:
外界部分言論所呈現的「完全失去支持」的說法,與實際投票結果並不一致。
然而,在正式程序完成、並獲得多數教職員支持之後,卻仍然因為有人提出「不適任」、「霸凌」等檢舉指控,而讓校長面臨被借調、無法留在原校續任的壓力。
我不禁要問:
難道只要有人提出指控,正式的遴選程序就可以被忽略嗎?
難道只要有人持續對外發聲,經過公開程序所產生的結果,就可以被輿論推翻嗎?
如果指控有具體事證,就應該依法調查。
如果調查有程序瑕疵,就應該依法救濟。
如果校長確實有違法或不當行為,就應該依法處理。
但是,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是否可以僅憑指控,就讓一位已通過正式遴選程序的校長,承受被迫離開原校的壓力?
如果未來任何校長,只要有人提出指控,就可能面臨被迫借調、停職調查及無法續任的壓力,
那麼我想問:
未來還有誰敢承擔校長的責任?
還有誰敢在校園裡堅持原則?
還有誰敢面對問題、處理問題?
這樣的教育現場,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
我所看到的現場,與外界描述的並不一樣
我不敢說自己知道所有事情。
我也不替任何個案做最後判決。
但是,至少在我這兩年身處的岡山國小教育現場,我親眼看到的,並不是一所可以簡單用「霸凌」與「打壓」概括的學校。
我看到的是:
一位校長,在面對校務、爭議與各種壓力時,仍然努力維持學校的正常運作;
一所學校,在少子化與各種挑戰之中,仍然努力尋找前進的方向;
一群教育工作者,即使身處紛擾之中,仍然每天站在教室裡,陪伴孩子學習與成長。
我也親眼看見校長支持學校各項教育活動,推動學校建設與設備改善,支持孩子參與各種學習與競賽。
至於校長在領導、溝通或改革過程中,是否有需要檢討與調整的地方?
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可以成長的地方。
校長也不例外。
但是,這些事情應該透過事實、證據與制度來檢驗,而不是透過網路標籤與輿論公審來決定。
而在我所看到的現場裡,
校長與學校確實長期承受了相當大的壓力與外界無情的批評。
這不是我從網路上看來的說法,
而是我身為第一線教育工作者,長期身處其中所親眼看見的現場。
我不能假裝沒有看見。
提出指控,不等於指控就是真相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訴、檢舉與訴求。
這是權利。
但是:
提出指控,不等於指控已經被證實。
接受調查,不等於已經有罪。
有人聲音很大,不等於他掌握全部真相。
同一件事情被反覆述說,也不會讓未經證實的內容自動成為事實。
因此,我們不能只因為某些人不斷對外發聲,就直接認定校長一定有問題。
也不能只因為某些人被描述成「受害者」,就直接認定學校一定是「加害者」。
教育現場判斷事情,應該看的是:
證據。
程序。
事實。
完整的調查結果。
而不是只看:
誰的聲音比較大,
誰比較能夠獲得網路上的同情,
或誰的說法被重複得比較多次。
我不替任何人判決,但我也不接受未審先判
我再次強調:
我不替任何個案判決。
誰對誰錯,應該由證據與制度來判斷。
如果校長有違法或不當行為,就應該依法處理。
如果教師有違法或不當行為,也應該依法處理。
如果調查程序有問題,就應該提出具體證據,依法救濟。
但是,我不能接受的是:
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就先替一位校長、一所學校定罪。
更不能接受:
因為某些爭議,就把整所岡山國小的教育工作者全部拖進來一起承受指責。
岡山國小有許多每天認真教學的老師。
他們沒有參與任何爭議。
他們只是單純站在教育現場,努力陪伴孩子成長。
這些人不應該因為個別爭議,就被外界一概而論。
追求真相,不應該以傷害無辜的教育工作者與學校為代價。
我站出來,不是因為我喜歡衝突
我很清楚,這篇文章發出去之後,可能又會有人說:
「你是在護航。」
「你就是校長的打手。」
「你是主任,當然替校長說話。」
沒關係。
我接受不同意見。
但我要說:
捍衛事實,不等於護航。
要求程序正義,不等於包庇。
反對不實指控,不等於否定所有批評。
替學校發聲,也不等於替任何人判定對錯。
我只是希望:
如果有人犯錯,就依法處理。
如果調查有問題,就依法救濟。
如果程序有瑕疵,就提出具體證據。
但是,不要因為有人不斷提出指控,就讓一位已經完成正式程序的校長,在事實尚未完整釐清之前,承受被迫離開原校的壓力。
這不是我所理解的教育正義。
我不是今天才替岡山國小說話
我曾經說過:
息事,未必能寧人。
委屈,也未必能求全。
過去,學校選擇沉默,是因為希望事情能夠因為隱忍不爭而換得平靜。
但是事後證明:
沉默不會讓事件消失。
反而可能讓片段、單方面的說法不斷被複製,最後成為外界唯一相信的版本。
我不是今天才替岡山國小說話。
我只是曾經親身經歷過:
事實被改寫,片段被放大,學校被貼上標籤。
所以我知道:
如果沒有人站出來說話,
片段的說法,有時候就可能先成為大家相信的「真相」。
因此,今天我願意站出來,替我所看見的教育現場說幾句話。
學校有責任為自己說話
我不要求所有人支持我。
我也不要求所有人認同校長。
我只要求一件事:
在批評之前,先把事實弄清楚。
在指控之前,先提出證據。
在定罪之前,先尊重程序。
學校是教育的淨土,不是任由個人或團體以仇恨進行惡性攻防的修羅場。
校長也不應該僅因尚未完整釐清的指控,就成為可以被輿論任意定罪的對象。
學校更不應該因為少數爭議或片段敘事,就被整體定罪。
如果真的關心教育,
就請把焦點放回教育本身。
如果真的關心孩子,
就不要讓孩子的學校,長期陷入無止境的紛爭。
如果真的追求正義,
就請讓證據說話、讓程序運作、讓事實接受檢驗。
因為教育最基本的價值,不就是:
誠實、尊重、公平,以及對正義的堅持嗎?
我願意為自己說出的每一句話負責
也希望每一個人在公開發言之前,都能記得: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請為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負責。
最後我想說:
自己的學校,自己有責任守護。
不是為了攻擊誰,
而是不再讓學校在沉默中,被片段敘事定型。
真相不會因為我們沉默,就自動出現。
但只要願意把事實一件一件說清楚,
把時間、程序與證據一一攤開,
時間,終究會留下答案。
附件一:【變臉校長】高雄市岡山國小校長【游柏芬】遴選前「低聲下氣」拜託教師,達成目的後卻立刻「變臉」恢復「官僚霸氣」,招生崩盤卻用考績威嚇教師!相關澄清說明
針對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114年6月15日發表〈變臉校長〉一文中所稱:
「到了投票當天,教育局及校長協會均派員全程坐鎮監督,但分校主任林志隆卻先將高教產代表葉曉芬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不允許其入校監看投票。」
本人特此澄清,上述內容與實際經過並不相符。
115年3月17日上午,本人並未將葉曉芬老師「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
實際情形是,本人請葉老師先於警衛室稍候。
警衛室位於校園內,並非校門外,相關情形亦有警衛可供查證。
當時本人已向葉老師說明,本次校長連任意向調查投票係依114年3月16日本校主管討論後決議辦理,屬校內事務。
投票程序由教育局及校長協會派員監督,學校並未規劃開放其他外部團體或組織進入投票現場監看;惟本人當場表示,投票完成後,歡迎葉老師與教育局、校長協會代表共同護送選票返回本校辦理開票。
具有選務經驗者皆知,投票場所並非任何人均可自由進入監看,除依法指定之選務及監察人員外,本不宜由未受指派之人員進入投票現場,以維持投票秩序及程序公正。
此外,據本人所知,分校除本人外,其餘教師皆為產業工會會員。
若工會主張應保障投票公平,是否也應相信其會員能秉持專業與操守,共同維護投票程序的公正?
因此,本人始終不解,堅持要求進入投票現場監看的理由究竟為何?
究竟是不信任學校的行政程序,還是不信任自己的會員?
其後,因葉老師持續對外聯繫,教育局代表接獲局端關切電話後,本人亦立即依教育局指示,安排葉老師進入分校辦公室旁校長室等候。
待投票結束後,葉老師並與教育局代表、校長協會代表共同護送選票返回本校辦理後續開票作業。
由此可見,整個過程中,葉老師並未如工會文章所稱「遭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更不存在拒絕其進入校園或刻意阻撓監看投票之情事。
因此,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章所載:
「分校主任林志隆卻先將高教產代表葉曉芬阻擋於校門外長達半小時,不允許其入校監看投票」
之內容,與實際事實並不相符,容易使外界誤認本人有刻意阻撓或違法限制他人權利之情形,對本人名譽造成損害。
任何公開評論與指控,都應建立在客觀事實之上。
若以片面、失真甚至誇大的敘述引導社會輿論,不僅無助於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更可能傷害當事人及學校整體聲譽。
本人提出澄清,目的在還原事實,避免不實資訊持續流傳,以昭公信、以正視聽。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產工近來不僅針對本人,更以「辦學失能、民心盡失、打壓異己、整肅員工」等字眼形容校長。
請問,這些嚴厲指控的具體事實依據為何?
又文中所稱「我們認為岡山國小辦學問題爭議很大」,其中「我們」究竟代表多少位教職員工?
是否足以代表多數同仁的共同意見?
辦學問題爭議很大的具體事實依據又為何?
如果校長真如文中所描述般「民心盡失」、「不受歡迎」,甚至遭多數教職員唾棄,那麼校長連任意向調查投票的結果,為何最終仍獲得遠超過半數教職員支持續任(超過七成)?
這是任何關心此事件的人,都值得思考的問題。
此外,產工過去曾以分校名義對外宣稱「分校老師都已連署」,企圖影響其他教師參與連署,相關情形早已遭揭露(詳高雄市教育職業工會《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電子報第1413期)。
原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不料今年校長遴選期間,又持續向教育局反映相關訴求,使學校再次陷入紛擾。
當時行政團隊選擇正面面對,而非退縮,最終也透過公開投票接受全體教職員的檢驗。
然而,投票結果公布後,相關爭議並未真正停止。
近日又藉由校事會議及其他新聞事件,再度對校長及學校提出諸多指控,使校園難以回歸平靜。
弘一法師曾言:
「一念放下,萬般從容。」
我原本也期待彼此能回歸理性、停止紛爭;然而歷經一次又一次的事件後,才明白,若任由不實言論反覆流傳,沉默未必能換來平靜。
馬丁.路德.金恩曾說:
「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沉默。」
因此,我願意接受任何基於事實的批評,也願意接受社會公評;但對於與事實不符的指控,我同樣有責任提出澄清,以維護個人名譽、學校聲譽,以及公共討論應有的真實基礎。
至於岡山國小近兩年來種種紛擾,究竟誰在刻意操弄輿論、誰又在推波助瀾,相信隨著更多事實逐漸浮現,社會自有公評,真相終將水落石出。
世道昏昏多暗沉
可嘆流言竟虎成
曉鐘撞破朦朧天
不信人間耳盡聾
岡山國小灣裡分校
分校主任 林志隆
11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