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會議通過的《資源班設置要點》,教育局不認!?3/26,教育局特教科召開「115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級(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員額確認會議」,進行每年例行的「特教員額確認」。然而,當有學校代表質疑教育局「未依規定執行『3年觀察期』」時,特教科長竟當場回嗆:「我們都於法有據!」其實,去(114)年的「資源班員額設算」時,資源班的「3年觀察期」(學校連續3年「學生數未達成班人數」才進行員額調整或減班)就被教育局直接取消了,沒有事前預告、也沒有公告周知;許多學校一直到資源班特教教師突然被超額,才驚覺「觀察期」不見了。對此,教育局的回應是,「員額確認公文」裡已經說了依照教育部訂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下稱《進用辦法》)設算,而《進用辦法》並沒有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訂定優於中央的編制,而且「其他縣市也沒有觀察期」云云。事實上,《進用辦法》第五條就有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另定優於中央的編制」,而明明111年高雄市政府第57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的《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設置要點》(下稱《設置要點》),其中「3年觀察期」就是一個較優的規定,為什麼可以不遵守?根據《高雄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凡是經過市政會議審議通過的市法規,就是《地方制度法》所稱「自治規則」,只要不牴觸法律、法規命令,就是有效的法規。而本市的《設置要點》明明就還是現行的市法規,「3年觀察期」也沒有牴觸中央法規啊!為什麼可以不執行?當初(113學年以前),教育局在「資源班員額設算」的公文說的好聽,要「考量特殊教育師資穩定性、學生適應性及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如今這些都不重要了?但是,「政府應依法行政」總是最基本的底線吧!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4-08 04:22
市政會議通過的《資源班設置要點》,教育局不認!?
3/26,教育局特教科召開「115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級(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員額確認會議」,進行每年例行的「特教員額確認」。然而,當有學校代表質疑教育局「未依規定執行『3年觀察期』」時,特教科長竟當場回嗆:「我們都於法有據!」
其實,去(114)年的「資源班員額設算」時,資源班的「3年觀察期」(學校連續3年「學生數未達成班人數」才進行員額調整或減班)就被教育局直接取消了,沒有事前預告、也沒有公告周知;許多學校一直到資源班特教教師突然被超額,才驚覺「觀察期」不見了。
對此,教育局的回應是,「員額確認公文」裡已經說了依照教育部訂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下稱《進用辦法》)設算,而《進用辦法》並沒有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訂定優於中央的編制,而且「其他縣市也沒有觀察期」云云。
事實上,《進用辦法》第五條就有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另定優於中央的編制」,而明明111年高雄市政府第57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的《高雄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設置要點》(下稱《設置要點》),其中「3年觀察期」就是一個較優的規定,為什麼可以不遵守?
根據《高雄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凡是經過市政會議審議通過的市法規,就是《地方制度法》所稱「自治規則」,只要不牴觸法律、法規命令,就是有效的法規。而本市的《設置要點》明明就還是現行的市法規,「3年觀察期」也沒有牴觸中央法規啊!為什麼可以不執行?
當初(113學年以前),教育局在「資源班員額設算」的公文說的好聽,要「考量特殊教育師資穩定性、學生適應性及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如今這些都不重要了?但是,「政府應依法行政」總是最基本的底線吧!
未來孩子的競爭力:SUPER教師林彥佑給父母與老師的50篇教育思維本會SUPER教師~林彥佑老師的第四本新書,於2026年兒童節出版囉!喜歡閱讀,喜歡寫作,喜歡看新聞寫評論,喜歡旅遊寫鄉土,喜歡教育,喜歡隨興又有品味的生活。力推「生活即語文」,引導孩子在生活中學語文、在語文中玩創意、激盪思考表達新思維,文章常見於各報章雜誌。SUPER教師-林彥佑老師不斷推陳出新、走讀各地、創作演講、分享所學,繼《翻轉思考:有趣的成語遊戲》、《字遊字在的語文課:和孩子玩文字遊戲》、《讀寫生活好好玩》之後,全新力作《未來孩子的競爭力:SUPER教師林彥佑給父母與老師的50篇教育思維》,推薦給關心孩子未來的你。---------------------------------------------------以下摘錄分享來自彥佑老師FB的新書推薦文:❤️😀這是一本談孩子學習力、國際力、生活力、素養力…的書總共有50篇彥佑觀點的文章還有六篇遊戲學習單文章性質--偏重理論與實務並重遊戲學習單性質--偏重之前三本書的風格,趣味與實作為主❤️😀適用對象:老師、家長、大學生、讀書會、親職家庭教育等共讀用書等國高中生也可以翻啦,他們會更知道師長與未來要的是什麼小朋友的話,還是去翻我前三本書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支持這一本書哦!【點此連結立即入手】圖片來源:https://im1.book.com.tw/image/getImage?i=https://www.books.com.tw/img/001/104/85/0011048518.jpg&v=69c21457k&w=348&h=348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4-07 01:33
喜歡閱讀,喜歡寫作,喜歡看新聞寫評論,喜歡旅遊寫鄉土,喜歡教育,喜歡隨興又有品味的生活。力推「生活即語文」,引導孩子在生活中學語文、在語文中玩創意、激盪思考表達新思維,文章常見於各報章雜誌。SUPER教師-林彥佑老師不斷推陳出新、走讀各地、創作演講、分享所學,繼《翻轉思考:有趣的成語遊戲》、《字遊字在的語文課:和孩子玩文字遊戲》、《讀寫生活好好玩》之後,全新力作《未來孩子的競爭力:SUPER教師林彥佑給父母與老師的50篇教育思維》,推薦給關心孩子未來的你。---------------------------------------------------以下摘錄分享來自彥佑老師FB的新書推薦文:❤️😀這是一本談孩子學習力、國際力、生活力、素養力…的書總共有50篇彥佑觀點的文章還有六篇遊戲學習單文章性質--偏重理論與實務並重遊戲學習單性質--偏重之前三本書的風格,趣味與實作為主❤️😀適用對象:老師、家長、大學生、讀書會、親職家庭教育等共讀用書等國高中生也可以翻啦,他們會更知道師長與未來要的是什麼小朋友的話,還是去翻我前三本書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支持這一本書哦!【點此連結立即入手】
圖片來源:https://im1.book.com.tw/image/getImage?i=https://www.books.com.tw/img/001/104/85/0011048518.jpg&v=69c21457k&w=348&h=348【劉氏風格】15年不變的潑糞史:工會成立的那段往事多年來,高教產利用《牛奶瓶報報》鬥爭教育人員已是家常便飯;許多親身體驗被《牛奶瓶報報》中傷的人,多能深刻體會其指控之扭曲事實、斷章取義,但對受害者人格的中傷、尊嚴的踐踏,卻已造成難以平反的傷害。本會更是長期遭《牛奶瓶報報》抹黑潑糞的受害者,而其手法始終如一:利用其電子報的廣大通路發表「標題聳動、內容八卦」的文章來吸睛、帶風向,試圖影響輿論;遇到反擊,動輒威脅提告,甚至直接提告,製造寒蟬效應。對於《牛奶瓶報報》這種隔三差五就來一下的跳針攻擊,本會深感困擾:回應嘛,實在浪費生命;然而不回應,還真有人相信!?事實上,《牛奶瓶報報》這始終如一的風格,或乾脆稱【劉氏風格】,可謂源遠流長;早在15年前,本會就曾撰文加以「恭維」(見本會2011-02-18最新訊息);不曾想,15年來,高教產內部經過劉大理事長幾輪內鬥,其徒子徒孫撰文的《牛奶瓶報報》依然得其真傳!15年前,縣市合併之初,作為全教會時期的友會,本會(高雄市教師會)主動釋出善意,邀請高雄縣教師會合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豈料在1~2月已在正式籌備會議期間,雙方人員正「廣泛交換意見」之際,卻只因對「理事長應如何選舉產生」的意見不同,劉大理事長竟開始大量發報攻擊貶損本會(高雄市教師會)。本會驚訝之餘,自然不能忍受原本真誠以待的夥伴如此背刺抹黑;於是也針對其不實指控,回應了數篇文章(見附錄1),因此埋下二會分道揚鑣的種籽。後來,由於劉亞平依然故我,對本會的抗議也絲毫沒有道歉。於是,在一個上百位學校會長齊聚的場合,會長們對本會「回應劉亞平不實指控」表示嘉勉,並建議為了展現本會風範,不必再做無謂回應,社會自有公斷。至於「是否繼續和高雄縣教師會合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會長們建議「順其自然」。而經過(高雄市教師會)理事會的慎重討論,本會決定走自己的路。100年3月,本會發出文宣《理性、專業、行公義》(見附錄2),說明本會「坦然面對紛擾、堅持不忘初心」的立場;之後,便積極著手另組「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並於同年5月1日勞動節正式成立。至於劉亞平一再吹噓的「理事長直選」,本會本無評論的興趣;無奈【劉氏風格】又發作,自吹自擂之際,硬要挖過去歷史來消遣本會。本會就想問問:縱觀高教產15年來的選舉記錄,「理事長直選」幾乎都是「同額競選」,這比那些「假民主、真獨裁」的國家又好到哪裡去呢?----------------------------------------------------------------------------------------------------------------------附錄1:2011年工會籌備期間,本會回應劉亞平之文章‧﹝組發議題﹞「工會理事長選舉爭議,自有民主方式決定」聲明稿(2011-02-11)‧﹝組發議題﹞漸進式的民主,也是民主的一種(2011-02-15)‧﹝組發議題﹞劉氏風格?(2011-02-18)‧﹝組發議題﹞被迫還擊,情非得已!(2011-02-21)‧﹝組發議題﹞我們的選擇(2011-02-22)‧﹝組發議題﹞給會員的一封信(2011-02-24)附錄2:2011年給會員的文宣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31 07:58
【劉氏風格】15年不變的潑糞史:工會成立的那段往事
多年來,高教產利用《牛奶瓶報報》鬥爭教育人員已是家常便飯;許多親身體驗被《牛奶瓶報報》中傷的人,多能深刻體會其指控之扭曲事實、斷章取義,但對受害者人格的中傷、尊嚴的踐踏,卻已造成難以平反的傷害。
本會更是長期遭《牛奶瓶報報》抹黑潑糞的受害者,而其手法始終如一:利用其電子報的廣大通路發表「標題聳動、內容八卦」的文章來吸睛、帶風向,試圖影響輿論;遇到反擊,動輒威脅提告,甚至直接提告,製造寒蟬效應。對於《牛奶瓶報報》這種隔三差五就來一下的跳針攻擊,本會深感困擾:回應嘛,實在浪費生命;然而不回應,還真有人相信!?
事實上,《牛奶瓶報報》這始終如一的風格,或乾脆稱【劉氏風格】,可謂源遠流長;早在15年前,本會就曾撰文加以「恭維」(見本會2011-02-18最新訊息);不曾想,15年來,高教產內部經過劉大理事長幾輪內鬥,其徒子徒孫撰文的《牛奶瓶報報》依然得其真傳!
15年前,縣市合併之初,作為全教會時期的友會,本會(高雄市教師會)主動釋出善意,邀請高雄縣教師會合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豈料在1~2月已在正式籌備會議期間,雙方人員正「廣泛交換意見」之際,卻只因對「理事長應如何選舉產生」的意見不同,劉大理事長竟開始大量發報攻擊貶損本會(高雄市教師會)。本會驚訝之餘,自然不能忍受原本真誠以待的夥伴如此背刺抹黑;於是也針對其不實指控,回應了數篇文章(見附錄1),因此埋下二會分道揚鑣的種籽。
後來,由於劉亞平依然故我,對本會的抗議也絲毫沒有道歉。於是,在一個上百位學校會長齊聚的場合,會長們對本會「回應劉亞平不實指控」表示嘉勉,並建議為了展現本會風範,不必再做無謂回應,社會自有公斷。至於「是否繼續和高雄縣教師會合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會長們建議「順其自然」。
而經過(高雄市教師會)理事會的慎重討論,本會決定走自己的路。100年3月,本會發出文宣《理性、專業、行公義》(見附錄2),說明本會「坦然面對紛擾、堅持不忘初心」的立場;之後,便積極著手另組「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並於同年5月1日勞動節正式成立。
至於劉亞平一再吹噓的「理事長直選」,本會本無評論的興趣;無奈【劉氏風格】又發作,自吹自擂之際,硬要挖過去歷史來消遣本會。本會就想問問:縱觀高教產15年來的選舉記錄,「理事長直選」幾乎都是「同額競選」,這比那些「假民主、真獨裁」的國家又好到哪裡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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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011年工會籌備期間,本會回應劉亞平之文章
‧﹝組發議題﹞「工會理事長選舉爭議,自有民主方式決定」聲明稿(2011-02-11)
‧﹝組發議題﹞漸進式的民主,也是民主的一種(2011-02-15)
‧﹝組發議題﹞劉氏風格?(2011-02-18)
‧﹝組發議題﹞被迫還擊,情非得已!(2011-02-21)
‧﹝組發議題﹞我們的選擇(2011-02-22)
‧﹝組發議題﹞給會員的一封信(2011-02-24)
附錄2:2011年給會員的文宣
《Justin的法律小常識》系列8~「幽默管教」還是「羞辱標籤」?~從「VIP座位案」談教師管教的法律紅線-------------------------------------------------------------------------------------------------------案例概要:111學年度上學期,某國中資訊教師(甲師)因學生(A生)有遲到及瀏覽課外網頁等行為,連續7週在課堂上於大螢幕投影「VIP區」字樣,並指定A生坐在教室後排特定位置,而其他同學皆可自由選座。下學期第一堂課,甲師又以大螢幕投影「A生搖滾區」,指定A生坐在講桌前方的特別位置,終於被家長投訴。教育局調查後認定,此種「公開命名、持續指定」之行為已造成「負面標籤化」及「遭群體孤立」的效果,導致學生對課程產生恐懼,影響身心健全發展,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之「不正當行為」,裁處甲師新臺幣6萬元罰鍰。甲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歷經兩度判決,最終遭法院駁回定讞1。-------------------------------------------------------------------------------------------------------長期關注校園法律事件,筆者深知第一線教師在管理秩序時的辛勞與無奈。然而,從這宗「VIP座位案」判決中,我們必須深刻理解,現代法治對於「兒童權益」的保護,已畫下一條鮮紅的警戒線。為了讓大家的教學生涯能「安全下莊」,以下從法院判決中提煉出的【法律預防意識】,值得現代夫子放在心上:一、幽默感不能成為「軟性羞辱」的遮羞布訴訟中,甲師主張「VIP」或「搖滾區」是幽默的常見詞彙,並無標籤化意圖。但法官明確指出,在教師與學生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這種「被迫」的座次安排與戲謔命名,其實是一種「語意反差的軟性羞辱」。當管教手段讓學生感到被「標記」時,即便教師主觀認為是玩笑,客觀上仍可能被認定為「損害學生人格尊嚴」。二、守住「兩堂課」的法定紅線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雖可採取「調整座位」的管教措施,但明文規定必須是「暫時」且「以兩堂課為限」2。本案甲師將學生固定在特殊座長達7週,雖然每次不超過兩堂,但加總起來,卻遠遠超過法定上限,也違反比例原則,這在法律上會被視為「懲罰」而非「輔導」,是導致敗訴的關鍵。三、刑事不起訴,不代表免除行政責任甲師曾提出檢察官對其「強制罪」不起訴處分作為辯護,認為自己並無違法。但法院強調,刑事看的是有無「犯罪」,而行政處分(兒少法)看的是行為是否「影響孩子身心發展」。只要管教行為造成學生產生焦慮、恐懼上學等負面影響,即便不構成犯罪,仍會因違反《兒少法》而受罰。而且,學生受害的認定並不一定需要醫院診斷書,只要客觀上足以認定「造成身心傷害」即可。四、如何在管教上立於「不敗之地」?若因學生行為需要調整座位,請掌握「正向管教三原則」:(一)私下溝通,嚴守正當程序:避免在全班投影螢幕上公開處刑;應私下告知學生原因,並依《兒少法》精神,給予學生陳述意見的機會。(二)功能性命名與說明:捨棄帶有諷刺或戲謔的稱呼(如VIP、特別座),改用中性語言,如「專注輔助區」或單純的「座位編號」,並明確告知輔導目的。(三)給予「導正期限」:絕不可無限期處罰,應明確告訴學生:「只要你接下來二堂課表現穩定,就能回到原位。」讓學生看見「目標終點」,這才叫「導正」而非「標籤」。教師的管教權力在於引導,而非處罰。當我們使用管教權力時,若能多一分對「正當法律程序」的認識(尤其是「比例原則」),多一分對學生「身心傷害」的覺察,就能在管教學生的同時,也為自己搭建起碼的法律防護網。當然,真的遇到問題,還是應該立刻尋求工會的專業法律諮詢,千萬不要諱疾忌醫。------註1:參考案例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113年度簡字第351號判決(114.07.2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4年度簡上字第102號判決(114.12.24)。註2:《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113.02.05修正)第二十三點: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25 06:17
《Justin的法律小常識》系列8~
「幽默管教」還是「羞辱標籤」?
~從「VIP座位案」談教師管教的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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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要:
111學年度上學期,某國中資訊教師(甲師)因學生(A生)有遲到及瀏覽課外網頁等行為,連續7週在課堂上於大螢幕投影「VIP區」字樣,並指定A生坐在教室後排特定位置,而其他同學皆可自由選座。下學期第一堂課,甲師又以大螢幕投影「A生搖滾區」,指定A生坐在講桌前方的特別位置,終於被家長投訴。
教育局調查後認定,此種「公開命名、持續指定」之行為已造成「負面標籤化」及「遭群體孤立」的效果,導致學生對課程產生恐懼,影響身心健全發展,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之「不正當行為」,裁處甲師新臺幣6萬元罰鍰。甲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歷經兩度判決,最終遭法院駁回定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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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關注校園法律事件,筆者深知第一線教師在管理秩序時的辛勞與無奈。然而,從這宗「VIP座位案」判決中,我們必須深刻理解,現代法治對於「兒童權益」的保護,已畫下一條鮮紅的警戒線。為了讓大家的教學生涯能「安全下莊」,以下從法院判決中提煉出的【法律預防意識】,值得現代夫子放在心上:
一、幽默感不能成為「軟性羞辱」的遮羞布
訴訟中,甲師主張「VIP」或「搖滾區」是幽默的常見詞彙,並無標籤化意圖。但法官明確指出,在教師與學生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這種「被迫」的座次安排與戲謔命名,其實是一種「語意反差的軟性羞辱」。當管教手段讓學生感到被「標記」時,即便教師主觀認為是玩笑,客觀上仍可能被認定為「損害學生人格尊嚴」。
二、守住「兩堂課」的法定紅線
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雖可採取「調整座位」的管教措施,但明文規定必須是「暫時」且「以兩堂課為限」2。本案甲師將學生固定在特殊座長達7週,雖然每次不超過兩堂,但加總起來,卻遠遠超過法定上限,也違反比例原則,這在法律上會被視為「懲罰」而非「輔導」,是導致敗訴的關鍵。
三、刑事不起訴,不代表免除行政責任
甲師曾提出檢察官對其「強制罪」不起訴處分作為辯護,認為自己並無違法。但法院強調,刑事看的是有無「犯罪」,而行政處分(兒少法)看的是行為是否「影響孩子身心發展」。只要管教行為造成學生產生焦慮、恐懼上學等負面影響,即便不構成犯罪,仍會因違反《兒少法》而受罰。而且,學生受害的認定並不一定需要醫院診斷書,只要客觀上足以認定「造成身心傷害」即可。
四、如何在管教上立於「不敗之地」?
若因學生行為需要調整座位,請掌握「正向管教三原則」:
(一)私下溝通,嚴守正當程序:避免在全班投影螢幕上公開處刑;應私下告知學生原因,並依《兒少法》精神,給予學生陳述意見的機會。
(二)功能性命名與說明:捨棄帶有諷刺或戲謔的稱呼(如VIP、特別座),改用中性語言,如「專注輔助區」或單純的「座位編號」,並明確告知輔導目的。
(三)給予「導正期限」:絕不可無限期處罰,應明確告訴學生:「只要你接下來二堂課表現穩定,就能回到原位。」讓學生看見「目標終點」,這才叫「導正」而非「標籤」。
教師的管教權力在於引導,而非處罰。當我們使用管教權力時,若能多一分對「正當法律程序」的認識(尤其是「比例原則」),多一分對學生「身心傷害」的覺察,就能在管教學生的同時,也為自己搭建起碼的法律防護網。
當然,真的遇到問題,還是應該立刻尋求工會的專業法律諮詢,千萬不要諱疾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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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參考案例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113年度簡字第351號判決(114.07.2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4年度簡上字第102號判決(114.12.24)。
註2:《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113.02.05修正)第二十三點: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不適任校長】小港國中主任【陳雅君】自稱「學校主人」,所以校長【鄭元順】是傀儡囉?!上週,針對高教產幹部一再發報引用小港國中的「造謠公文」,本會發了一篇電子報進行澄清,並批評該校校長【鄭元順】濫用學校公器,實在不適任。(見【電子報第1535期】)事實上,本會收到小港國中第一次(114年9月23日)回函時,雖感到莫名其妙,但起初並未打算深究,只要「代扣會費」的事順利完成即可;於是,本會約了校長方便的時間,由理事長親自率幹部到校溝通,時間是今(115)年的1月9日(該校115.2.4第二次回函卻說成114年11月9日)。沒想到,這次到校拜訪,真是讓本會幹部大開眼界,更足以證明校長【鄭元順】的不適任。當天,本會幹部與鄭元順校長是約在校長室見面;結果,現場除了校長本人,校長還召集行政主管來「助陣」,包括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學務主任等人;更詭異的是,該校的本會會員竟然也被叫來「列席」。本會幹部首先表明本次拜訪只是想當面澄清二件事:第一、本會從未要求校長擔任工會聯絡人;第二、本會並未要求啟動「團約協商」,而是要求校方協助「代扣會費」。沒想到,談著談著,校長突然開始清點該校的本會會員;一旁在座的輔導主任【陳雅君】聽到「○○老師已經退會」時竟發出一陣笑聲,十足的無禮。然後,作為本會的拜訪對象,【鄭元順】校長竟然藉故中途離席了。於是,在後續的溝通過程,這位輔導主任【陳雅君】一再打斷本會副理事長李雅文的說明;更無視本會的意見,硬是聯絡本會的會員教師到校長室來「對質」。於是,李雅文副理事長向【陳雅君】主任提出質疑:「為什麼要叫本會會員來?」「為什麼要把人叫來問是不是本會會員?」沒想到,【陳雅君】立刻發飆,惱羞成怒地大聲指責李雅文副理事長,甚至口沒遮攔的表示「她就是學校的主人」,並反過來指控本會「沒有遵守客人的禮儀」,簡直是「惡人先告狀」!(按:該校115.2.4第二次回函再次「惡人先告狀」:「因言詞及態度未能充分對等尊重,致使本校同仁感受不佳。」)此次的「不歡而散」完全出乎本會意料之外,卻也間接證實了【鄭元順】校長的不適任~如果這整齣戲根本就是【陳雅君】策劃安排的,正如陳自己說溜了嘴「她才是學校的主人」;那麼,【鄭元順】根本就是個「傀儡校長」。而如果是【鄭元順】策劃了這一切,【陳雅君】只是【鄭元順】「放出來咬人的狗」,那【鄭元順】的品格就不只是「惡劣」二字足以形容了!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24 04:58
【不適任校長】小港國中主任【陳雅君】自稱「學校主人」,所以校長【鄭元順】是傀儡囉?!
上週,針對高教產幹部一再發報引用小港國中的「造謠公文」,本會發了一篇電子報進行澄清,並批評該校校長【鄭元順】濫用學校公器,實在不適任。(見【電子報第1535期】)
事實上,本會收到小港國中第一次(114年9月23日)回函時,雖感到莫名其妙,但起初並未打算深究,只要「代扣會費」的事順利完成即可;於是,本會約了校長方便的時間,由理事長親自率幹部到校溝通,時間是今(115)年的1月9日(該校115.2.4第二次回函卻說成114年11月9日)。
沒想到,這次到校拜訪,真是讓本會幹部大開眼界,更足以證明校長【鄭元順】的不適任。
當天,本會幹部與鄭元順校長是約在校長室見面;結果,現場除了校長本人,校長還召集行政主管來「助陣」,包括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學務主任等人;更詭異的是,該校的本會會員竟然也被叫來「列席」。
本會幹部首先表明本次拜訪只是想當面澄清二件事:第一、本會從未要求校長擔任工會聯絡人;第二、本會並未要求啟動「團約協商」,而是要求校方協助「代扣會費」。
沒想到,談著談著,校長突然開始清點該校的本會會員;一旁在座的輔導主任【陳雅君】聽到「○○老師已經退會」時竟發出一陣笑聲,十足的無禮。然後,作為本會的拜訪對象,【鄭元順】校長竟然藉故中途離席了。
於是,在後續的溝通過程,這位輔導主任【陳雅君】一再打斷本會副理事長李雅文的說明;更無視本會的意見,硬是聯絡本會的會員教師到校長室來「對質」。於是,李雅文副理事長向【陳雅君】主任提出質疑:「為什麼要叫本會會員來?」「為什麼要把人叫來問是不是本會會員?」沒想到,【陳雅君】立刻發飆,惱羞成怒地大聲指責李雅文副理事長,甚至口沒遮攔的表示「她就是學校的主人」,並反過來指控本會「沒有遵守客人的禮儀」,簡直是「惡人先告狀」!(按:該校115.2.4第二次回函再次「惡人先告狀」:「因言詞及態度未能充分對等尊重,致使本校同仁感受不佳。」)
此次的「不歡而散」完全出乎本會意料之外,卻也間接證實了【鄭元順】校長的不適任~如果這整齣戲根本就是【陳雅君】策劃安排的,正如陳自己說溜了嘴「她才是學校的主人」;那麼,【鄭元順】根本就是個「傀儡校長」。而如果是【鄭元順】策劃了這一切,【陳雅君】只是【鄭元順】「放出來咬人的狗」,那【鄭元順】的品格就不只是「惡劣」二字足以形容了!
全教會第7-1期(115學年)教師專業支持系統 高雄輔諮基地班 邀請會員 專業發展自己來! 「申請說明會」報名期限即日起~4/7下午15:00止 https://forms.gle/YFKbANma7dXPGD347 ●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第7-1期(115學年度)計畫 ●實施時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本會將依申請數量及各基地班運作狀況做整體評估審核,有意願申請加入者,請務必依下列申請原則及運作注意事項辦理。★★★ ●基地班申辦原則: 1、基地班運作期間為115學年(跨115-116年度),基地班成員皆須為本計畫主辦/承辦單位(全教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115-116年度會員。 2、每一個基地班人數4-12位,請勿超過或不足。 3、115學年聘期不確定為整學年之兼代課、屆退、留職停薪教師及教保員等,不宜參加(全教會不列入名單),請務必理解。基地班通過審核後,成員須預繳116年會費。 ●4/22(三)下午14:00將於本會會議室召開【高雄市輔諮基地運作說明會-計畫提報撰寫及經費概算編列須知】,有意願申請加入第7-1期之基地班,請務必派員出席。(★★★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敬請協助於4/7(二)下午15:00前協助撥冗填答回覆【全教會第7-1期(115學年)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高雄輔諮基地班【新加入】意願調查】以利及早函知與會夥伴公假出席。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23 01:15
全教會第7-1期(115學年)教師專業支持系統 高雄輔諮基地班 邀請會員 專業發展自己來! 「申請說明會」報名期限即日起~4/7下午15:00止 https://forms.gle/YFKbANma7dXPGD347
●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第7-1期(115學年度)計畫
●實施時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 ★★★本會將依申請數量及各基地班運作狀況做整體評估審核,有意願申請加入者,請務必依下列申請原則及運作注意事項辦理。★★★
●基地班申辦原則:
1、基地班運作期間為115學年(跨115-116年度),基地班成員皆須為本計畫主辦/承辦單位(全教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115-116年度會員。
2、每一個基地班人數4-12位,請勿超過或不足。
3、115學年聘期不確定為整學年之兼代課、屆退、留職停薪教師及教保員等,不宜參加(全教會不列入名單),請務必理解。基地班通過審核後,成員須預繳116年會費。
●4/22(三)下午14:00將於本會會議室召開【高雄市輔諮基地運作說明會-計畫提報撰寫及經費概算編列須知】,有意願申請加入第7-1期之基地班,請務必派員出席。(★★★未出席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
●敬請協助於4/7(二)下午15:00前協助撥冗填答回覆【全教會第7-1期(115學年)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高雄輔諮基地班【新加入】意願調查】以利及早函知與會夥伴公假出席。


【高雄市教師工會】115-03-19快訊教育局表示:『行政工作獎金』適用公立幼兒園去(114)年底,教育部宣布調高公立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兼代課教師鐘點費,以及增訂【教師行政工作獎金】;而今(115)年1月14日頒布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也明確規定:「行政工作獎金」按班級數規模,分為三個等級:1000元、1500元、2000元,並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然而,由於上述《獎勵要點》的適用對象是「高中以下學校」,並不包含「幼兒園」,許多幼教老師紛紛表示不公平;於是,本會在第一時間便向教育局反映,希望爭取同樣適用「幼兒園」,教育局表示將向中央反映、爭取。今天(3/19),本會得到可靠消息,根據教育部剛完成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問答集》,確定:『行政工作獎金』適用公立幼兒園。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19 06:03
【高雄市教師工會】115-03-19訊息教育局承諾將向市府爭取資源班員額由於113年中央修訂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明定了身障資源班的班級人數,於是在「核定114學年度資源班員額」的時候,教育局直接以中央的辦法對「未達人數標準」的資源班進行「減班超額」,而不是以《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設置要點》中的「三年觀察期」來保留員額。 本週一(3/16),本會透過湯詠瑜議員約教育局吳立森局長溝通;本會主張教育局應該優先引用本市法規,繼續以「觀察期」來保留員額;事實上,中央的辦法本來就規定地方政府可訂定較優的辦法。局長表示,115學年度的資源班員額,教育局已規劃「增加38個員額」,目前正簽往市府核定中。局長也表示認同應該保留本市規定的「觀察期」。近期,教育局將通知學校進行「115學年度資源班員額核定」;請向校方告知本訊息,注意教育局是否落實承諾。有任何狀況,請立刻與本會聯絡。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19 06:01
《校園真相事件簿系列》說犯罪太沉重,海青工商「外師鐘點費」事件始末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文宣部副主任【鄭如婷】,同時身為該會海青工商支會長;日前,針對「112學年度外師鐘點費」處理問題,透過高教產告發校內同事涉嫌犯罪。當檢察官宣布緩起訴及不起訴後,【鄭如婷】卻發電子報及新聞稿嚴詞抨擊,並將矛頭指向該校教務主任,在司法未定罪的情況下,將其安上「詐欺犯」、「貪汙」等罪名大肆宣揚,藉此施壓教育局出面處理。發稿之後,【鄭如婷】隨即帶高教產前理事長【劉亞平】入校找校長,甚至提出「更換一級主管」的訴求!如此囂張行徑,該校當事主管忍無可忍,便在校內社群的【鄭如婷抨擊文章】底下,發出【回覆】以說明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然而,【劉亞平】卻表示強烈不滿,甚至揚言「要對學校全面開戰」。本會感到憤慨,這種熱衷「批鬥學校」的教育工會,到底是如何被縱容出來的?!海青工商教務主任對於「未能妥善處理外師鐘點費,連累同事」深感愧疚,早已請辭「免試入學總幹事」;在【鄭如婷】的大肆宣揚下,此事已眾所周知。為了避免大眾偏信一方說詞,對學校造成更大傷害,校長秘書與教務主任分別提出說明,並陳情本會。本會分別徵得本人同意,將全文刊登如後(附錄1、附錄2),以資公評。本會也要提醒教育局,不要自貶身價,向惡勢力屈服,助紂為虐!--------------------------------------------------------------------------------------------------------------------------------附錄1:【維護校園專業,拒絕外部政治黑手——致全校同仁】海青工商校長秘書近日校內有特定人士引用外部工會新聞稿,以激進言辭質疑校內行政人事安排,甚至扣上「敗壞風氣」、「不法共業」等沉重枷鎖。對此,我們必須釐清事實,不容少數人藉由抹黑行政團隊,來達成其特定的政治目的。一、行政與法治,不應淪為「獵巫」的工具廖主任一案,司法機關已給予「緩起訴」處分。在法治社會,「緩起訴」代表司法審酌其「動機為公、並無私利」後的彈性裁量。然而,校內發文者卻無視司法對其「無不法所得」的定性,刻意無限上綱為「詐欺犯」,這不是為了公平正義,而是赤裸裸的人格謀殺。二、揭穿「假正義、真鬥爭」的背後算計發文者疾呼「知」的權利,卻對教育局與校方的正式說明視而不見。•事實是:廖主任為顧全大局,早已自請卸任免試入學總幹事。•事實是:學校行政職務的微調,必須考量學期中課務的穩定性,這是對學生受教權最基本的尊重。發文者口中所謂的「知情權」,實際上是企圖藉由外部工會的力量,公然干預校長的行政用人權。難道現在海青工商的人事任免,不再是依據專業與法規,而是要聽命於特定工會的喜惡?這種「外部勢力指導行政」的風氣,才是真正重創校譽的根源。三、誰在重創校譽?誰在撕裂校園?全校師生長期努力建立的校譽,是靠教學專業與行政效率,而非靠「發文檢舉、內部鬥爭」。四、回歸理性,拒絕與鬥爭共業行政同仁為同仁擋下槍林彈雨,是基於對法律的尊重與對同仁的保護;而少數人躲在外部勢力後方放冷箭,才是真正的「敗壞校園風氣」。我們要求的並不過分:請讓校園回歸教學,讓行政回歸專業。任何對教育有熱誠的同仁,都有權利拒絕參與這場「借刀殺人」的校園政治鬥爭。--------------------------------------------------------------------------------------------------------------------------------附錄2:【海青工商教務主任說明】各位夥伴好:支會長選擇在此公開我的醜聞,(編註:指高教產支會長於海青工商網路社群所為)我想就在此向各位夥伴開誠布公地說明「詐欺」與我的關係吧。 一我想多數夥伴對我的認識是在擔任導師期間,因為人太好,經常落得「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下場。當然,於我而言,多數孩子三年後多能感念師恩、覺今是而昨非,說來總算是沒白疼他們。而這也正是為何我對導師工作樂此不疲的原因。 二111學年接任教學組長,開始推動雙語教學的相關政策。因緣際會下友校推薦一位優秀的外師給我,一聊便覺得這是個很有料的老師,相談甚歡之際,我隨口邀請他到海青擔任彈性課程教師(後來開給外師的是「STEM英文力」的課),外師翻閱行事曆,發現週五上午有空,當下慷慨允諾。 我很開心,興沖沖地完善許多前置作業後,卻在112-1彈性選課在即時,發現外師鐘點費的問題。 因當時發現外師雖於文藻有授課,但並無講師以上資格,於法僅能領420元鐘點費(但這樣的鐘點費便無法聘請外師了!!)。故向友校請教如何支付800元鐘點費。友校指導如何以計畫經費配合支應,但當時的我並無計畫經費可用。 於是我靈機一動,找了跟我交情非常好的X,請她幫我掛人頭課程,最終我讓外師與X師兩班的學生併班上課,X師並應將鐘點領出與外師。 當時一心只想解決鐘點費困境,還自以為是個好辦法。而X師礙於與我的交情,只好勉為其難地接受我的安排。 三就這樣,112學年過去,課程結束了。其實也就這樣過去了,我沒向我的主任多報告什麼,主任的確是全然不知情。 四113學年,因緣際會成了教務主任。期間,意外收到「調查局」來函,要調112學年度彈性課程的鐘點費、開課資料、點名條......原來是STEM英文力的課程遭檢舉。 五於是一行相關人員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曾經不敢相信這是出自校內夥伴的檢舉,竟然惡狠地以貪汙之名直送司法單位! 但畢竟自己真的做錯事,因此法庭上當然坦承當初自己「不懂事」,心急於聘入外師,一時做出錯誤判斷,因而犯下如此罪行。 我非常願意承擔所有罪責,無奈無法。X師的犯罪,正如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替毒品犯拿了行李箱,又正好被員警人贓俱獲。 然X師的罪責因我而起,這真的就是整個事件中,我最自責的事了!! 整個高二下的彈性課程共計36堂課,X師所領之15120元亦全部交付給外師,因起心動念並無斂財之意,檢調之後給我們一行「詐欺國家鐘點費」的人的判決為:婉利是緩起訴+10萬元支付金。X師是緩起訴+5萬元支付金(所謂共犯)。其餘人則以不起訴論。 檢調過程,得知此案為產工劉亞平檢舉。其收集證據自112學年課程進行中便已開始,檢舉者不來對我拍桌、指正,選擇默默收集證據,不露風聲,其用心良苦可以想見。 六未料10萬元還沒籌措完畢,產工已對法院的判決感到不滿意,故在對檢調單位提出「再議」遭駁回維持「原議」後,一狀告上「教育局」。劉亞平更親至出馬做出諸多要求,並自言以產工會費找律師提告婉利等人花了8萬元;產工對於打擊惡師可謂不遺餘力,維護校園正義刻不容緩,拿會員的錢理直氣壯、苦心孤詣地堅持做正確的事。婉利的確有「緩起訴」的刑責,即使感謝法官開恩,在我僅僅無技巧地陳訴事實、全無聘請律師的前提下,判以緩起訴,並告知這種案件多是遭人構陷,提醒我想想自己是否得罪了什麼人,要多小心。檢察官亦告知,「緩起訴」在法律上是沒有什麼刑責的,甚至不構成行政懲處(大概也是因此而產工才對判決不滿吧)。但支會長說,「不起訴」與「緩起訴」是天壤之別,我被定案的「緩起訴」罪大惡極、罪證確鑿,更直接以「詐欺犯」稱呼我,公然散播於公眾平台上。 七既然罪證確鑿,因此工會很有立場為民除害,於是要求四月一日前海青必須換掉教務主任、換掉詐欺犯免試入學總幹事,否則將找人至學校拉白布條,並讓此事上新聞(但事實上已上新聞,或許產工的意思是還可以鬧得更大);再對我以圖利他人之罪持續提告(哦?),計畫以種種不堪手法讓我身敗名裂。此外,更將無限攻擊學校,使校園陷入惡性鬥爭,突然想到友校資深教務主任因不堪產工刻意攻擊,最後決意離開高雄市並請調金門之事,我心裡也默默地了解了些什麼。 八但基於種種難以中途放下的責任,這些吃力不討好的職務,我是願意持續為大家服務的。只是如果產工施壓順利的話,四月一日我就必須回復自由之身,歡迎大家約罪大惡極詐欺犯一起去爬山、寫書法。心理一時產生巨大拉扯,不知要希望產工施壓順利呢,還是戴著罪責與罵名堅持自己的責任。在此也對因遭此案牽連的夥伴們致上最深的歉意,因我錯誤的決定,復無法在法律上完全承擔責任,導致多人名譽受損,尤其外師情義相挺不過到海青兼個課還被搞到烏煙瘴氣,真的非常對不起大家。以上說明,再次感謝。以上現身說明,並再次感謝大家的包容與打氣。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19 01:53
說犯罪太沉重,海青工商「外師鐘點費」事件始末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文宣部副主任【鄭如婷】,同時身為該會海青工商支會長;日前,針對「112學年度外師鐘點費」處理問題,透過高教產告發校內同事涉嫌犯罪。當檢察官宣布緩起訴及不起訴後,【鄭如婷】卻發電子報及新聞稿嚴詞抨擊,並將矛頭指向該校教務主任,在司法未定罪的情況下,將其安上「詐欺犯」、「貪汙」等罪名大肆宣揚,藉此施壓教育局出面處理。
發稿之後,【鄭如婷】隨即帶高教產前理事長【劉亞平】入校找校長,甚至提出「更換一級主管」的訴求!如此囂張行徑,該校當事主管忍無可忍,便在校內社群的【鄭如婷抨擊文章】底下,發出【回覆】以說明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然而,【劉亞平】卻表示強烈不滿,甚至揚言「要對學校全面開戰」。本會感到憤慨,這種熱衷「批鬥學校」的教育工會,到底是如何被縱容出來的?!
海青工商教務主任對於「未能妥善處理外師鐘點費,連累同事」深感愧疚,早已請辭「免試入學總幹事」;在【鄭如婷】的大肆宣揚下,此事已眾所周知。為了避免大眾偏信一方說詞,對學校造成更大傷害,校長秘書與教務主任分別提出說明,並陳情本會。本會分別徵得本人同意,將全文刊登如後(附錄1、附錄2),以資公評。
本會也要提醒教育局,不要自貶身價,向惡勢力屈服,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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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
【維護校園專業,拒絕外部政治黑手——致全校同仁】
海青工商校長秘書
近日校內有特定人士引用外部工會新聞稿,以激進言辭質疑校內行政人事安排,甚至扣上「敗壞風氣」、「不法共業」等沉重枷鎖。對此,我們必須釐清事實,不容少數人藉由抹黑行政團隊,來達成其特定的政治目的。
一、行政與法治,不應淪為「獵巫」的工具
廖主任一案,司法機關已給予「緩起訴」處分。在法治社會,「緩起訴」代表司法審酌其「動機為公、並無私利」後的彈性裁量。然而,校內發文者卻無視司法對其「無不法所得」的定性,刻意無限上綱為「詐欺犯」,這不是為了公平正義,而是赤裸裸的人格謀殺。
二、揭穿「假正義、真鬥爭」的背後算計
發文者疾呼「知」的權利,卻對教育局與校方的正式說明視而不見。
•事實是:廖主任為顧全大局,早已自請卸任免試入學總幹事。
•事實是:學校行政職務的微調,必須考量學期中課務的穩定性,這是對學生受教權最基本的尊重。
發文者口中所謂的「知情權」,實際上是企圖藉由外部工會的力量,公然干預校長的行政用人權。難道現在海青工商的人事任免,不再是依據專業與法規,而是要聽命於特定工會的喜惡?這種「外部勢力指導行政」的風氣,才是真正重創校譽的根源。
三、誰在重創校譽?誰在撕裂校園?
全校師生長期努力建立的校譽,是靠教學專業與行政效率,而非靠「發文檢舉、內部鬥爭」。
四、回歸理性,拒絕與鬥爭共業
行政同仁為同仁擋下槍林彈雨,是基於對法律的尊重與對同仁的保護;而少數人躲在外部勢力後方放冷箭,才是真正的「敗壞校園風氣」。
我們要求的並不過分:請讓校園回歸教學,讓行政回歸專業。任何對教育有熱誠的同仁,都有權利拒絕參與這場「借刀殺人」的校園政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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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
【海青工商教務主任說明】
各位夥伴好:
支會長選擇在此公開我的醜聞,(編註:指高教產支會長於海青工商網路社群所為)
我想就在此向各位夥伴開誠布公地說明「詐欺」與我的關係吧。
一
我想多數夥伴對我的認識是在擔任導師期間,
因為人太好,經常落得「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下場。
當然,於我而言,
多數孩子三年後多能感念師恩、覺今是而昨非,
說來總算是沒白疼他們。
而這也正是為何我對導師工作樂此不疲的原因。
二
111學年接任教學組長,開始推動雙語教學的相關政策。
因緣際會下友校推薦一位優秀的外師給我,
一聊便覺得這是個很有料的老師,
相談甚歡之際,
我隨口邀請他到海青擔任彈性課程教師(後來開給外師的是「STEM英文力」的課),
外師翻閱行事曆,發現週五上午有空,當下慷慨允諾。
我很開心,興沖沖地完善許多前置作業後,
卻在112-1彈性選課在即時,
發現外師鐘點費的問題。
因當時發現外師雖於文藻有授課,但並無講師以上資格,於法僅能領420元鐘點費(但這樣的鐘點費便無法聘請外師了!!)。
故向友校請教如何支付800元鐘點費。
友校指導如何以計畫經費配合支應,
但當時的我並無計畫經費可用。
於是我靈機一動,
找了跟我交情非常好的X,
請她幫我掛人頭課程,
最終我讓外師與X師兩班的學生併班上課,
X師並應將鐘點領出與外師。
當時一心只想解決鐘點費困境,
還自以為是個好辦法。
而X師礙於與我的交情,
只好勉為其難地接受我的安排。
三
就這樣,112學年過去,課程結束了。
其實也就這樣過去了,
我沒向我的主任多報告什麼,
主任的確是全然不知情。
四
113學年,因緣際會成了教務主任。
期間,意外收到「調查局」來函,
要調112學年度彈性課程的鐘點費、開課資料、點名條......
原來是STEM英文力的課程遭檢舉。
五
於是一行相關人員進入司法調查程序。
曾經不敢相信這是出自校內夥伴的檢舉,
竟然惡狠地以貪汙之名直送司法單位!
但畢竟自己真的做錯事,
因此法庭上當然坦承當初自己「不懂事」,
心急於聘入外師,一時做出錯誤判斷,因而犯下如此罪行。
我非常願意承擔所有罪責,無奈無法。
X師的犯罪,正如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替毒品犯拿了行李箱,又正好被員警人贓俱獲。
然X師的罪責因我而起,
這真的就是整個事件中,我最自責的事了!!
整個高二下的彈性課程共計36堂課,
X師所領之15120元亦全部交付給外師,
因起心動念並無斂財之意,
檢調之後給我們一行「詐欺國家鐘點費」的人的判決為:
婉利是緩起訴+10萬元支付金。
X師是緩起訴+5萬元支付金(所謂共犯)。
其餘人則以不起訴論。
檢調過程,得知此案為產工劉亞平檢舉。
其收集證據自112學年課程進行中便已開始,
檢舉者不來對我拍桌、指正,
選擇默默收集證據,不露風聲,
其用心良苦可以想見。
六
未料10萬元還沒籌措完畢,
產工已對法院的判決感到不滿意,
故在對檢調單位提出「再議」遭駁回維持「原議」後,一狀告上「教育局」。
劉亞平更親至出馬做出諸多要求,並自言以產工會費找律師提告婉利等人花了8萬元;
產工對於打擊惡師可謂不遺餘力,維護校園正義刻不容緩,拿會員的錢理直氣壯、苦心孤詣地堅持做正確的事。
婉利的確有「緩起訴」的刑責,即使感謝法官開恩,在我僅僅無技巧地陳訴事實、全無聘請律師的前提下,判以緩起訴,並告知這種案件多是遭人構陷,提醒我想想自己是否得罪了什麼人,要多小心。
檢察官亦告知,「緩起訴」在法律上是沒有什麼刑責的,甚至不構成行政懲處(大概也是因此而產工才對判決不滿吧)。
但支會長說,「不起訴」與「緩起訴」是天壤之別,我被定案的「緩起訴」罪大惡極、罪證確鑿,更直接以「詐欺犯」稱呼我,公然散播於公眾平台上。
七
既然罪證確鑿,因此工會很有立場為民除害,
於是要求四月一日前海青必須換掉教務主任、換掉詐欺犯免試入學總幹事,否則將找人至學校拉白布條,並讓此事上新聞(但事實上已上新聞,或許產工的意思是還可以鬧得更大);再對我以圖利他人之罪持續提告(哦?),計畫以種種不堪手法讓我身敗名裂。
此外,更將無限攻擊學校,使校園陷入惡性鬥爭,突然想到友校資深教務主任因不堪產工刻意攻擊,最後決意離開高雄市並請調金門之事,我心裡也默默地了解了些什麼。
八
但基於種種難以中途放下的責任,這些吃力不討好的職務,我是願意持續為大家服務的。
只是如果產工施壓順利的話,
四月一日我就必須回復自由之身,歡迎大家約罪大惡極詐欺犯一起去爬山、寫書法。
心理一時產生巨大拉扯,
不知要希望產工施壓順利呢,還是戴著罪責與罵名堅持自己的責任。
在此也對因遭此案牽連的夥伴們致上最深的歉意,因我錯誤的決定,復無法在法律上完全承擔責任,導致多人名譽受損,尤其外師情義相挺不過到海青兼個課還被搞到烏煙瘴氣,真的非常對不起大家。
以上說明,再次感謝。
以上現身說明,並再次感謝大家的包容與打氣。
【不適任校長】一再發「造謠公文」,小港國中【鄭元順】死不認錯!114年9月23日,小港國中函復本會有關「會費代扣」公文(下稱【小港國中公文1】),內容中有多處不實指控及誤導性言論(附件一);此份公文內容經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邱凱裕】發電子報散佈此中錯假訊息,本會已於114年12月18日發報抨擊此類抹黑行徑(電子報1503期)。之後,本會也發文請小港國中更正前文不實之處(附件二);豈料,小港國中的回復同樣「牛頭不對馬嘴」,甚至「見笑轉受氣」的胡言亂語,完全沒有更正或道歉(附件三)。本會認為有必要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一、【小港國中公文1】提到「聯絡人不應為校長」,暗示本會曾要求校長擔任聯絡人,根本胡說八道!說明:本會自始至終未要求【鄭元順】校長擔任小港國中的聯絡人。不論114年9月1日本會請學校協助「代扣會費」的函文,還是後續去電溝通「代扣會費作業」,從未提及本會聯絡人,這份由【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公文根本捏造事實!二、【小港國中公文1】提到「貴會來電團隊協商一案」(從前後文看,此處應指「團約協商」),更是子虛烏有!說明:本會自113年啟動對各校的「團約協商」以來,至今未曾發文給小港國中,甚至未曾口頭邀約小港國中進行「團約協商」;近來去電溝通,純粹是催詢「代扣會費」,這份由【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回函所言根本是無中生有!三、【小港國中公文1】竟然還說「請貴會加強專業服務品質」,簡直是「做賊的喊抓賊」!說明:這份由【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公文不但「答非所問」,甚至還如此「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能發出這種「造謠公文」的水準,連當個組長都會被笑死,何況是一校之長?對於如此低劣的公文品質及欠缺行政知能,【鄭元順】校長不但不自我檢討,竟然還無的放矢,反過來指責本會?這哪裡像個堂堂國中校長,根本就是撒潑打滾的三歲小孩!四、【小港國中公文1】副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簡直莫名其妙!說明:這份公文所述各項內容屬於「本會與學校彼此溝通問題」,此干高教產何事?難道是為了刻意製造兩會對立?還是【鄭元順】校長急著向其「上級長官~高教產」報告?可笑的是,高教產【邱凱裕】還真的乖乖配合,於114年12月16日發出電子報帶風向。難道這就是「抹黑產業鏈」的操作模式?本會115年2月3日發文請小港國中更正前文不實之處(附件二),但【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回函卻顛三倒四、牛頭不對馬嘴,更「潑婦罵街」式的胡亂指責(附件三)。於是,「真巧」又讓高教產【邱凱裕】「發現」,進而在115年3月9日發出第二篇「潑糞」電子報。這種「抹黑產業鏈」~從【鄭元順】校長開始的「造謠公文中央廚房」,再到高教產【邱凱裕】跟進「發報抹黑」,還真是一條龍作業、合作無間啊?身為一校之長,一再以學校名義發出這種「無中生有」、「捏造事實」的「造謠公文」,本會發文提醒,竟然還回文反擊,公文充滿歇斯底里的無端指控;然後,還副知高教產,讓高教產發報周知天下。如此貽笑大方的公文讓外人看到,還以為高雄的校長都是這種水準!?【鄭元順】如此性格乖張、濫用學校公器,實在有辱斯文,根本不配擔任國中校長!本會決定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向教育局提出檢舉。希望教育局能展現態度,捍衛高雄教育界的榮譽! (附件一)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函受文者: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3日發文字號:高市港中總字第114705738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有關貴會115年度會員會費代扣一案,經調查本校只有三位老師願意扣款,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114年9月1日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140000176號函辦理。二、請貴會指定本校之貴會會員為聯絡人;聯絡人不應為校長,校長須保持中立,請貴會相互尊重。三、有關貴會來電團隊協商一案,經查本校教師目前僅三位願意繼續參加貴會;未達團體協約法誠實信用原則、第六條規定:有協商資格之勞方,指下列工會-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產業工會之規定。四、請貴會加強專業服務品質及與學校溝通管道,本校會提供貴會宣導的時間。正本: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副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本校總務處 (附件二)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函受文者: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3日發文字號: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150000010號速別:普通密等及解密條件:附件:主旨:有關貴校114年9月23日高市港中總字第11470573800號函內容有不符事實之處,敬請更正,詳如說明,請查照惠復。說明:一、旨揭貴函旨在回復本會114年9月1日請求協助代扣會費之函文,惟內容有二處不符事實,說明如下:(一)貴函說明二稱:「請貴會指定本校之貴會會員為聯絡人;聯絡人不應為校長,…」,暗指本會曾指定、或請求校長為聯絡人;然本會前開請求協助代扣會費之函文中未有一字提及本會聯絡人,更從未要求貴校校長或任何一位校長擔任本會聯絡人,貴函此種暗示並不符實。(二)貴函說明三稱:「貴會來電團隊協商一案,經查本校教師目前僅三位願意繼續參加貴會;未達團體協約法誠實信用原則、第六條規定:…」;然本會自113年啟動對各校團約協商以來,至今未發文或口頭請求貴校協商團約;114年9月19日,本會祕書長黄瑋升致電貴校催詢會費代扣,並與貴校校長鄭元順對談,全程亦僅討論「會費代扣」問題,更未涉及「團約協商」話題,貴函此稱亦與事實不符。二、前開貴函之不實表述經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幹部以電子報轉載、評述,已造成本會之名譽傷害;敬請貴校於文到10日內回函更正,並請比照前開貴函,副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俾免訟累。正本: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副本:本會秘書處 (附件三)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函受文者: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4日發文字號:高市港中總字第11570071200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主旨:關於貴會於114年11月9日派員蒞校拜訪期間,因溝通方式造成校園行政運作困擾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針對114年11月9日之拜訪,有關於居正教師蒞校過程,因未能充分遵循校園訪客禮儀規範,致生後續溝通誤解,本校深感遺憾。二、復貴會115年2月3日高市教師職業工會字第1150000010號函,有關雙方溝通事項釐清如下:(一)關於聯繫窗口,經查秘書長確實曾請校長協助聯絡,但未指定工會聯絡人。(二)關於團體協約事項,校長已先行告知;應達會員1/2才會有團體協約。(三)針對產業工會以電子報轉載報導內容與本校無關,特此說明。三、有關李雅文教師與本校行政主管溝通時,因言詞及態度未能充分對等尊重,致使本校同仁感受不佳,建請貴會日後派員時加強宣導良性溝通。四、依據115年1月23日全校校務座談會決議,為維護校園和諧,建請貴會針對前述爭議提出正式說明或致意;在未達成雙方溝通共識前,本校將審慎評估雙方後續之往來互動,以維持校園安定。正本: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副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本校總務處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18 07:31
【不適任校長】一再發「造謠公文」,小港國中【鄭元順】死不認錯!
114年9月23日,小港國中函復本會有關「會費代扣」公文(下稱【小港國中公文1】),內容中有多處不實指控及誤導性言論(附件一);此份公文內容經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邱凱裕】發電子報散佈此中錯假訊息,本會已於114年12月18日發報抨擊此類抹黑行徑(電子報1503期)。
之後,本會也發文請小港國中更正前文不實之處(附件二);豈料,小港國中的回復同樣「牛頭不對馬嘴」,甚至「見笑轉受氣」的胡言亂語,完全沒有更正或道歉(附件三)。本會認為有必要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一、【小港國中公文1】提到「聯絡人不應為校長」,暗示本會曾要求校長擔任聯絡人,根本胡說八道!
說明:本會自始至終未要求【鄭元順】校長擔任小港國中的聯絡人。不論114年9月1日本會請學校協助「代扣會費」的函文,還是後續去電溝通「代扣會費作業」,從未提及本會聯絡人,這份由【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公文根本捏造事實!
二、【小港國中公文1】提到「貴會來電團隊協商一案」(從前後文看,此處應指「團約協商」),更是子虛烏有!
說明:本會自113年啟動對各校的「團約協商」以來,至今未曾發文給小港國中,甚至未曾口頭邀約小港國中進行「團約協商」;近來去電溝通,純粹是催詢「代扣會費」,這份由【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回函所言根本是無中生有!
三、【小港國中公文1】竟然還說「請貴會加強專業服務品質」,簡直是「做賊的喊抓賊」!
說明:這份由【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公文不但「答非所問」,甚至還如此「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能發出這種「造謠公文」的水準,連當個組長都會被笑死,何況是一校之長?對於如此低劣的公文品質及欠缺行政知能,【鄭元順】校長不但不自我檢討,竟然還無的放矢,反過來指責本會?這哪裡像個堂堂國中校長,根本就是撒潑打滾的三歲小孩!
四、【小港國中公文1】副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簡直莫名其妙!
說明:這份公文所述各項內容屬於「本會與學校彼此溝通問題」,此干高教產何事?難道是為了刻意製造兩會對立?還是【鄭元順】校長急著向其「上級長官~高教產」報告?可笑的是,高教產【邱凱裕】還真的乖乖配合,於114年12月16日發出電子報帶風向。難道這就是「抹黑產業鏈」的操作模式?
本會115年2月3日發文請小港國中更正前文不實之處(附件二),但【鄭元順】校長署名的回函卻顛三倒四、牛頭不對馬嘴,更「潑婦罵街」式的胡亂指責(附件三)。於是,「真巧」又讓高教產【邱凱裕】「發現」,進而在115年3月9日發出第二篇「潑糞」電子報。這種「抹黑產業鏈」~從【鄭元順】校長開始的「造謠公文中央廚房」,再到高教產【邱凱裕】跟進「發報抹黑」,還真是一條龍作業、合作無間啊?
身為一校之長,一再以學校名義發出這種「無中生有」、「捏造事實」的「造謠公文」,本會發文提醒,竟然還回文反擊,公文充滿歇斯底里的無端指控;然後,還副知高教產,讓高教產發報周知天下。如此貽笑大方的公文讓外人看到,還以為高雄的校長都是這種水準!?
【鄭元順】如此性格乖張、濫用學校公器,實在有辱斯文,根本不配擔任國中校長!本會決定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向教育局提出檢舉。希望教育局能展現態度,捍衛高雄教育界的榮譽!
(附件一)
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函
受文者: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港中總字第114705738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會115年度會員會費代扣一案,經調查本校只有三位老師願意扣款,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會114年9月1日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140000176號函辦理。
二、請貴會指定本校之貴會會員為聯絡人;聯絡人不應為校長,校長須保持中立,請貴會相互尊重。
三、有關貴會來電團隊協商一案,經查本校教師目前僅三位願意繼續參加貴會;未達團體協約法誠實信用原則、第六條規定:有協商資格之勞方,指下列工會-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僱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產業工會之規定。
四、請貴會加強專業服務品質及與學校溝通管道,本校會提供貴會宣導的時間。
正本: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副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本校總務處
(附件二)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函
受文者: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150000010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
附件:
主旨:有關貴校114年9月23日高市港中總字第11470573800號函內容有不符事實之處,敬請更正,詳如說明,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旨揭貴函旨在回復本會114年9月1日請求協助代扣會費之函文,惟內容有二處不符事實,說明如下:
(一)貴函說明二稱:「請貴會指定本校之貴會會員為聯絡人;聯絡人不應為校長,…」,暗指本會曾指定、或請求校長為聯絡人;然本會前開請求協助代扣會費之函文中未有一字提及本會聯絡人,更從未要求貴校校長或任何一位校長擔任本會聯絡人,貴函此種暗示並不符實。
(二)貴函說明三稱:「貴會來電團隊協商一案,經查本校教師目前僅三位願意繼續參加貴會;未達團體協約法誠實信用原則、第六條規定:…」;然本會自113年啟動對各校團約協商以來,至今未發文或口頭請求貴校協商團約;114年9月19日,本會祕書長黄瑋升致電貴校催詢會費代扣,並與貴校校長鄭元順對談,全程亦僅討論「會費代扣」問題,更未涉及「團約協商」話題,貴函此稱亦與事實不符。
二、前開貴函之不實表述經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幹部以電子報轉載、評述,已造成本會之名譽傷害;敬請貴校於文到10日內回函更正,並請比照前開貴函,副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俾免訟累。
正本: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
副本:本會秘書處
(附件三)
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函
受文者: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4日
發文字號:高市港中總字第115700712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關於貴會於114年11月9日派員蒞校拜訪期間,因溝通方式造成校園行政運作困擾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針對114年11月9日之拜訪,有關於居正教師蒞校過程,因未能充分遵循校園訪客禮儀規範,致生後續溝通誤解,本校深感遺憾。
二、復貴會115年2月3日高市教師職業工會字第1150000010號函,有關雙方溝通事項釐清如下:
(一)關於聯繫窗口,經查秘書長確實曾請校長協助聯絡,但未指定工會聯絡人。
(二)關於團體協約事項,校長已先行告知;應達會員1/2才會有團體協約。
(三)針對產業工會以電子報轉載報導內容與本校無關,特此說明。
三、有關李雅文教師與本校行政主管溝通時,因言詞及態度未能充分對等尊重,致使本校同仁感受不佳,建請貴會日後派員時加強宣導良性溝通。
四、依據115年1月23日全校校務座談會決議,為維護校園和諧,建請貴會針對前述爭議提出正式說明或致意;在未達成雙方溝通共識前,本校將審慎評估雙方後續之往來互動,以維持校園安定。
正本: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副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本校總務處
請市長落實「一校一資訊組長」承諾111年,中央啟動「生生用平板」及「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政策之後,校園中關於「數位學習」的軟硬體工作大增,資訊人員叫苦連天。於是,本會當年提出的《2022教育政策訴求》中便具體提出解決方案【中小學不論規模大小,皆額外增設資訊組長;再依學校規模增置資訊執秘】;此訴求在市長大選前獲得陳其邁市長的支持。(見本會電子報1123期)然而,教育局112年6月14日宣布的方案卻是「縮水」的:【班級數達一定基準(國小25班以上、國中13班以上、高中等40班以上),增置資訊組一組,組長由現行資訊執秘一職升任。】縱使本會理事長於112年7月6日教審會再次提出訴求,決議中雖白紙黑字「請教育局持續全力推動增設資訊組事宜」,但最終仍不了了之。去(114)年11月26日,本會再次發文提醒教育局落實,但至今未收到教育局回音。如今,陳其邁市長任期僅剩最後一年;本會誠懇呼籲:請市長秉持既往「支持教育,體恤基層」的理念,盡速完成對本會的政策承諾,不要因為一件「小事」(卻是基層的「大事」)留下遺憾!至於,為什麼「一校一資訊組長」是基層的「大事」?我們來聽聽一位現任「資訊執秘」的心聲。(見下文)------■編按:本篇為本會信箱收到的「會員陳情書」,經徵得陳情人同意,全文刊載如下。落實數位正義:推動高雄市「一校一資訊組長」政策 建請市長落實「三級學校不論規模大小,皆應額外增置資訊組長」之政策承諾,廢除班級數門檻,落實同工同酬,讓高雄成為全國首個落實「數位行政正義」的示範城市。 【陳情內容】市長您好,我是本市○○國中的資訊執祕。針對本市近期宣布投入約18億元預算推動營養午餐全面免費,基層教師深受感召。然而,在校園邁向智慧城市的過程中,負責數位轉型「心臟」的資訊行政人員,正處於嚴重的制度不公與權益黑洞。 一、資訊業務量呈爆發式成長近年來,校園資訊業務已發生質變與量變,工作內容較往日大幅增加,從「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資安維護計畫填報、大陸資通品牌與物聯網定期清查,到無障礙網站申請、每間教室智慧大屏維運,以及新興教學工具如AI、VR、XR設備管理,工作量已不可同日而語,這些業務不分大、小校皆須執行。小校資訊人員在人力稀缺的情況下,每項專業任務都必須親力親為,壓力不比大校來的小。 二、資訊業務專業化資訊執祕其實只是專任教師協辦一些行政事務,不是正式行政人員,不但沒有行政加給、沒有國旅卡、也沒有任何休假,近期教育部公布的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金1000~2000元,以及高雄市加碼的1.5倍,也都與我們無關,我們同樣做很多行政工作,卻像邊緣人一樣不受重視。而且目前的資訊業務在專業性及重要性都愈來愈高,早已不適合再用專任教師協辦的方式應對,很多執祕早已自己獨立簽辦公文、擬定計畫與核蓋職章,寒暑假更須時常返校處理資訊業務、維護資訊設備。在法律與行政程序上,我們早已履行與「正式組長」完全對等的專業職能。 三、組織斷層:中央與地方同步擴編,唯獨小校原地踏步因應數位國策,中央已成立數位發展部,本市亦成立數位辦公室。然而,承擔最重勞務與資安風險的基層學校端(特別是小校)仍維持舊時代的「執祕」編制,早已不合時宜。讓一位僅有減課的專任老師承擔沉重的行政與資安責任,已無法因應現代資訊業務管理與資通安全之需求。 四、建立公平且合理的勞務補償依據115年3月2日高市教資字第11531363100號函,管理平板之減課補助,小校僅1節,大校可達4節,「減課時數」依設備管理量(如平板數)區分,有其合理性,既然管理資訊設備勞務量已透過減課節數調節,就不應再因規模大小而有行政職稱與福利的差別,且大校設備多,但人力也多,小校設備少,但人力也很稀少,甚至可以說小校的資訊業務都是由資訊執祕一個人負責全部,並不比大校輕鬆。 五、以1.15%的經費換取全國首創的遠見經計算,若將全市約220所小規模學校全面升格為「資訊組長」,每年僅需增加約2,068萬元(以94000元*220所學校計算)。2,068萬(小校資訊組長預算)/18億(免費營養午餐預算)=1.15%高雄市若能率先全國推動「一校一資訊組長」,不僅能落實市長對工會的政策承諾,更能展現超越台北市的「數位教育遠見」。 【具體訴求】請給予基層資訊守門員應有的職業尊嚴,廢除設立資訊組長的班級數門檻,讓全市所有學校資訊人員正名為「資訊組長」,成為正式行政人員。讓高雄成為全國首個落實「數位行政正義」的領頭羊。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17 04:16
請市長落實「一校一資訊組長」承諾
111年,中央啟動「生生用平板」及「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政策之後,校園中關於「數位學習」的軟硬體工作大增,資訊人員叫苦連天。於是,本會當年提出的《2022教育政策訴求》中便具體提出解決方案【中小學不論規模大小,皆額外增設資訊組長;再依學校規模增置資訊執秘】;此訴求在市長大選前獲得陳其邁市長的支持。(見本會電子報1123期)
然而,教育局112年6月14日宣布的方案卻是「縮水」的:【班級數達一定基準(國小25班以上、國中13班以上、高中等40班以上),增置資訊組一組,組長由現行資訊執秘一職升任。】縱使本會理事長於112年7月6日教審會再次提出訴求,決議中雖白紙黑字「請教育局持續全力推動增設資訊組事宜」,但最終仍不了了之。去(114)年11月26日,本會再次發文提醒教育局落實,但至今未收到教育局回音。
如今,陳其邁市長任期僅剩最後一年;本會誠懇呼籲:請市長秉持既往「支持教育,體恤基層」的理念,盡速完成對本會的政策承諾,不要因為一件「小事」(卻是基層的「大事」)留下遺憾!
至於,為什麼「一校一資訊組長」是基層的「大事」?我們來聽聽一位現任「資訊執秘」的心聲。(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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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本篇為本會信箱收到的「會員陳情書」,經徵得陳情人同意,全文刊載如下。
落實數位正義:推動高雄市「一校一資訊組長」政策
建請市長落實「三級學校不論規模大小,皆應額外增置資訊組長」之政策承諾,廢除班級數門檻,落實同工同酬,讓高雄成為全國首個落實「數位行政正義」的示範城市。
【陳情內容】
市長您好,我是本市○○國中的資訊執祕。針對本市近期宣布投入約18億元預算推動營養午餐全面免費,基層教師深受感召。然而,在校園邁向智慧城市的過程中,負責數位轉型「心臟」的資訊行政人員,正處於嚴重的制度不公與權益黑洞。一、資訊業務量呈爆發式成長
近年來,校園資訊業務已發生質變與量變,工作內容較往日大幅增加,從「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資安維護計畫填報、大陸資通品牌與物聯網定期清查,到無障礙網站申請、每間教室智慧大屏維運,以及新興教學工具如AI、VR、XR設備管理,工作量已不可同日而語,這些業務不分大、小校皆須執行。小校資訊人員在人力稀缺的情況下,每項專業任務都必須親力親為,壓力不比大校來的小。
二、資訊業務專業化
資訊執祕其實只是專任教師協辦一些行政事務,不是正式行政人員,不但沒有行政加給、沒有國旅卡、也沒有任何休假,近期教育部公布的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金1000~2000元,以及高雄市加碼的1.5倍,也都與我們無關,我們同樣做很多行政工作,卻像邊緣人一樣不受重視。而且目前的資訊業務在專業性及重要性都愈來愈高,早已不適合再用專任教師協辦的方式應對,很多執祕早已自己獨立簽辦公文、擬定計畫與核蓋職章,寒暑假更須時常返校處理資訊業務、維護資訊設備。在法律與行政程序上,我們早已履行與「正式組長」完全對等的專業職能。
三、組織斷層:中央與地方同步擴編,唯獨小校原地踏步
因應數位國策,中央已成立數位發展部,本市亦成立數位辦公室。然而,承擔最重勞務與資安風險的基層學校端(特別是小校)仍維持舊時代的「執祕」編制,早已不合時宜。讓一位僅有減課的專任老師承擔沉重的行政與資安責任,已無法因應現代資訊業務管理與資通安全之需求。
四、建立公平且合理的勞務補償
依據115年3月2日高市教資字第11531363100號函,管理平板之減課補助,小校僅1節,大校可達4節,「減課時數」依設備管理量(如平板數)區分,有其合理性,既然管理資訊設備勞務量已透過減課節數調節,就不應再因規模大小而有行政職稱與福利的差別,且大校設備多,但人力也多,小校設備少,但人力也很稀少,甚至可以說小校的資訊業務都是由資訊執祕一個人負責全部,並不比大校輕鬆。
五、以1.15%的經費換取全國首創的遠見
經計算,若將全市約220所小規模學校全面升格為「資訊組長」,每年僅需增加約2,068萬元(以94000元*220所學校計算)。
2,068萬(小校資訊組長預算)/18億(免費營養午餐預算)=1.15%
高雄市若能率先全國推動「一校一資訊組長」,不僅能落實市長對工會的政策承諾,更能展現超越台北市的「數位教育遠見」。
【具體訴求】
請給予基層資訊守門員應有的職業尊嚴,廢除設立資訊組長的班級數門檻,讓全市所有學校資訊人員正名為「資訊組長」,成為正式行政人員。讓高雄成為全國首個落實「數位行政正義」的領頭羊。
《重建教育經費保障》論壇活動紀實本會與中華民國振鐸學會合作辦理的《重建教育經費保障》論壇研習活動,已於上週六(3/14)順利辦理完畢。由於2025年《財劃法》修法後,中央政府統籌分配款大幅減少,於是也將《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一併修改。新局面的後果是:地方政府雖然增加了「統籌分配款」,但原本來自中央的「一般性教育補助」及「計畫型教育補助」卻減少了;一來一往之下,有些地方政府的財源收入反而減少了。此結果,嚴重衝擊到原本的「教育經費保障」!其實,教育經費的保障並不是第一次面臨危機。我國《憲法》制定之初,就深知「教育經費保障」的重要性,於是在《憲法》164條明訂保障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比例。然而,1997年修憲時,《憲法》164條卻遭執政黨動員國代予以凍結,以解除對「行政院分配經費」的限制。當時的社運前輩們立刻奮起抗爭,持續3年的努力,終於在2000年另外制定了《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雖然位階從《憲法》降成《法律》,但畢竟是保住了「教育經費」在政府編列預算時的比例。然而,25年後,朝野針對《財劃法》中的「統籌分配款」大鬥法,「教育經費保障」再一次成為犧牲品~原先建構起來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規則被打破。但比起25年前,這次面臨的危機更為複雜難解,更需要大家集思廣益、團結合作。上周六的論壇,初步帶領各利害關係人團體(教師團體、家長團體、社大系統)一起來認識這個危機,並成立高雄市的「教育經費保障研究小組」,以【重建教育經費保障】為任務,研討策略,展開行動。未來,本會也會在高雄市政府的「教育經費編列與運用」上,貢獻心力進行監督!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16 06:55
《重建教育經費保障》論壇活動紀實

本會與中華民國振鐸學會合作辦理的《重建教育經費保障》論壇研習活動,已於上週六(3/14)順利辦理完畢。
由於2025年《財劃法》修法後,中央政府統籌分配款大幅減少,於是也將《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一併修改。新局面的後果是:地方政府雖然增加了「統籌分配款」,但原本來自中央的「一般性教育補助」及「計畫型教育補助」卻減少了;一來一往之下,有些地方政府的財源收入反而減少了。此結果,嚴重衝擊到原本的「教育經費保障」!
其實,教育經費的保障並不是第一次面臨危機。
我國《憲法》制定之初,就深知「教育經費保障」的重要性,於是在《憲法》164條明訂保障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比例。
然而,1997年修憲時,《憲法》164條卻遭執政黨動員國代予以凍結,以解除對「行政院分配經費」的限制。當時的社運前輩們立刻奮起抗爭,持續3年的努力,終於在2000年另外制定了《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雖然位階從《憲法》降成《法律》,但畢竟是保住了「教育經費」在政府編列預算時的比例。
然而,25年後,朝野針對《財劃法》中的「統籌分配款」大鬥法,「教育經費保障」再一次成為犧牲品~原先建構起來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規則被打破。但比起25年前,這次面臨的危機更為複雜難解,更需要大家集思廣益、團結合作。
上周六的論壇,初步帶領各利害關係人團體(教師團體、家長團體、社大系統)一起來認識這個危機,並成立高雄市的「教育經費保障研究小組」,以【重建教育經費保障】為任務,研討策略,展開行動。
未來,本會也會在高雄市政府的「教育經費編列與運用」上,貢獻心力進行監督!
本會與全教總同步爭取調整「高中課輔鐘點費」繼日前成功爭取調整「國中課後鐘點費」(見1530期電子報),本會今日(3/6)也發文教育局,要求修訂「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及「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並建議比照「兼代課鐘點費」調幅,將各種「高中課後活動」之鐘點費上限調高為660元。(見本會公文)同時,全教總也於前天(3/4)發文教育部,要求修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以解決「課輔鐘點費無法合理調整」的結構性困境。(見全教總公文)由於現行「補充規定」第6點明定了課輔的收費上限(學期中1,800元、暑假2,400元、寒假800元),在「收支平衡」的限制下,各項課輔開支的額度受到限縮,也因此成為「課輔鐘點費」無法合理調整的枷鎖。然而,現行「補充規定」是民國100年制定公布的,至今已逾15年。15年來,國內物價指數已大幅上漲,而基本工資與各類薪資基準也已多次調整;這也是教育部去(114)年12月31日宣布「中小學兼代課鐘點費調增20%」的原因,使高中教師的兼代課鐘點費由420元增為505元。但屬於加班性質的「課輔鐘點費」卻因上述困境仍動彈不得,實屬荒謬!所幸,「補充規定」的規範對象只有「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換言之,本市的市立學校並不受「補充規定」的約束;因此,只需要修改本市涉及「高中課後活動鐘點費」的相關規定即可。而今天(3/6),全教總也又發文教育部,要求修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將【合理調增「重補修鐘點費」上限】,一併列入這一波的訴求中。(見全教總公文)本會及全教總將積極追蹤後續進度,相信很快就會有好消息。敬請大家期待!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3-06 08:52
本會與全教總同步爭取調整「高中課輔鐘點費」
繼日前成功爭取調整「國中課後鐘點費」(見1530期電子報),本會今日(3/6)也發文教育局,要求修訂「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及「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並建議比照「兼代課鐘點費」調幅,將各種「高中課後活動」之鐘點費上限調高為660元。(見本會公文)
同時,全教總也於前天(3/4)發文教育部,要求修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以解決「課輔鐘點費無法合理調整」的結構性困境。(見全教總公文)
由於現行「補充規定」第6點明定了課輔的收費上限(學期中1,800元、暑假2,400元、寒假800元),在「收支平衡」的限制下,各項課輔開支的額度受到限縮,也因此成為「課輔鐘點費」無法合理調整的枷鎖。
然而,現行「補充規定」是民國100年制定公布的,至今已逾15年。15年來,國內物價指數已大幅上漲,而基本工資與各類薪資基準也已多次調整;這也是教育部去(114)年12月31日宣布「中小學兼代課鐘點費調增20%」的原因,使高中教師的兼代課鐘點費由420元增為505元。但屬於加班性質的「課輔鐘點費」卻因上述困境仍動彈不得,實屬荒謬!
所幸,「補充規定」的規範對象只有「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換言之,本市的市立學校並不受「補充規定」的約束;因此,只需要修改本市涉及「高中課後活動鐘點費」的相關規定即可。
而今天(3/6),全教總也又發文教育部,要求修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將【合理調增「重補修鐘點費」上限】,一併列入這一波的訴求中。(見全教總公文)
本會及全教總將積極追蹤後續進度,相信很快就會有好消息。敬請大家期待!
【穩定發作】原來收割別人長期抗戰成果,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 112年12月開始,本會開啟對各校的「團體協約」協商,爭取「教師非上班時間出勤之補償」;又於113年3月開始啟動「勞資爭議調解」,陸陸續續成功爭取到【教師加班費】。 早在113年5月,本會就發現【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當本會取得成果之際,又是在教審會提案,又是發新聞稿的;本會也曾發報,大方表示「樂見其成」(參見:【電子報第1335期】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高教產確實也毫不客氣地搭上本會的順風車,近日便直接找了與本會調解成功的5所學校,提出一模一樣的調解內容;於是,在有本會前例可循的前提下,免去了折衝尊俎的歷程,去勞工局「一日遊」便把本會10個月的努力收割完畢。 爭取教師權益本是工會的固有任務,高教產要「跟抄作業」其實無可厚非,所謂「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本會也不求高教產感謝;但萬萬沒想到,高教產竟然發電子報高調宣揚,將「割稻尾」的行為擦脂抹粉成「效率驚人」,甚至一邊收割一邊嘲諷本會,在其會員面前大肆「驕其妻妾」,完全不覺得有任何可恥之處(見附錄:【2026/2/25牛奶瓶報報】【調解紀實】別人的長期抗戰,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五校調解案輕鬆落幕,文:鄭如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副主任))。對於這種毫無病識感的「自我感覺良好」,我們只能嘆為觀止~高教產培養出的生力軍【鄭如婷】,果然與該會前輩的品行如出一轍,並且風格清新地告訴大眾:原來收割別人長期抗戰成果,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 ◎有關本會爭取「加班補償」勞資調解歷程電子報,歡迎參閱: 113/04/08【電子報第1312期】爭取本會會員請領加班費及補休課務派代,正式啟動勞資調解 113/04/25【電子報第1322期】肯定仁武高中余忠潔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113/05/06【電子報第1327期】本會為何爭取【非上班時間加班補償】?!~「教師假日研習補休」歷程回顧 113/05/16【電子報第1330期】肯定楠特黃國書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113/05/22【電子報第1333期】肯定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113/05/23【電子報第1334期】【加班費】勞資調解案,教育局淪為慣老闆,為德不卒! 113/05/24【電子報第1335期】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113/07/05【電子報第1345期】本會啟動第二波的【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之勞資爭議調解! 114/06/06【電子報第1442期】【加班費】勞資調解成立,立志中學、正義高中有誠意 --------------- (附錄) 【2026/2/25牛奶瓶報報】【調解紀實】別人的長期抗戰,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五校調解案輕鬆落幕 From:劉亞平 【調解紀實】別人的長期抗戰,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五校調解案輕鬆落幕●文:鄭如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副主任) 115年2月24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由申訴部主任劉亞平、秘書長葉曉芬、文宣部副主任鄭如婷代表,與勝利國小、信義國小、右昌國小、仁武高中及楠梓特殊學校等五校進行了一場「效率驚人」的勞資調解。 本次調解的主軸非常直白:針對會員教師在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這種「不得拒絕」還要「課務自理」的變相加班,我們主張校方應給予教師選擇權——要嘛給加班費,要嘛給予派代補休,別讓老師補個休還要自理課務,陷入「還債式補休」的輪迴。 說起這場調解的源由,還真得感謝「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大力宣傳。聽聞友會號稱在上述五校已成功爭取到加班費或課務派代,這種關係到會員權益的「好事」,本會自然不落人後。本著「既然友會能享有,我們也要比照辦理」的博愛精神,我們特地到勞工局走這一遭,沒想到友會歷時兩年才談成的團體協約,本會代表喝杯茶的時間,僅花了一小時就大功告成。 雖然這份協約內容細看之下略顯「寂寞」,但既然友會將這寥寥可數的「政績」視如瑰寶、宣傳得天花亂墜,本會自然也要展現實力,幫會員把這份「寂寞」的選擇權給補上。 最終協商結果明確如下:1.若校方指派非上班時間出勤,教師「有權拒絕」且不得因此受處分;2.補償方式則是二擇一:給予加班費(由校方能力範圍內支應)或是由「校方選擇」課務派代或教師課務自理。 這場勞工局一日遊,高教產用一小時的實戰再次證明:人家的長期抗戰,對我們來說只是日常發揮,對會員有交代,才是真功夫。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2-26 05:03
【穩定發作】原來收割別人長期抗戰成果,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
112年12月開始,本會開啟對各校的「團體協約」協商,爭取「教師非上班時間出勤之補償」;又於113年3月開始啟動「勞資爭議調解」,陸陸續續成功爭取到【教師加班費】。
早在113年5月,本會就發現【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當本會取得成果之際,又是在教審會提案,又是發新聞稿的;本會也曾發報,大方表示「樂見其成」(參見:【電子報第1335期】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高教產確實也毫不客氣地搭上本會的順風車,近日便直接找了與本會調解成功的5所學校,提出一模一樣的調解內容;於是,在有本會前例可循的前提下,免去了折衝尊俎的歷程,去勞工局「一日遊」便把本會10個月的努力收割完畢。
爭取教師權益本是工會的固有任務,高教產要「跟抄作業」其實無可厚非,所謂「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本會也不求高教產感謝;但萬萬沒想到,高教產竟然發電子報高調宣揚,將「割稻尾」的行為擦脂抹粉成「效率驚人」,甚至一邊收割一邊嘲諷本會,在其會員面前大肆「驕其妻妾」,完全不覺得有任何可恥之處(見附錄:【2026/2/25牛奶瓶報報】【調解紀實】別人的長期抗戰,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五校調解案輕鬆落幕,文:鄭如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副主任))。對於這種毫無病識感的「自我感覺良好」,我們只能嘆為觀止~高教產培養出的生力軍【鄭如婷】,果然與該會前輩的品行如出一轍,並且風格清新地告訴大眾:原來收割別人長期抗戰成果,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
◎有關本會爭取「加班補償」勞資調解歷程電子報,歡迎參閱:
113/04/08【電子報第1312期】爭取本會會員請領加班費及補休課務派代,正式啟動勞資調解
113/04/25【電子報第1322期】肯定仁武高中余忠潔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113/05/06【電子報第1327期】本會為何爭取【非上班時間加班補償】?!~「教師假日研習補休」歷程回顧
113/05/16【電子報第1330期】肯定楠特黃國書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113/05/22【電子報第1333期】肯定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113/05/23【電子報第1334期】【加班費】勞資調解案,教育局淪為慣老闆,為德不卒!
113/05/24【電子報第1335期】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113/07/05【電子報第1345期】本會啟動第二波的【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之勞資爭議調解!
114/06/06【電子報第1442期】【加班費】勞資調解成立,立志中學、正義高中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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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2026/2/25牛奶瓶報報】【調解紀實】別人的長期抗戰,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五校調解案輕鬆落幕 From:劉亞平
【調解紀實】別人的長期抗戰,只是高教產的日常發揮:五校調解案輕鬆落幕●文:鄭如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副主任)
115年2月24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由申訴部主任劉亞平、秘書長葉曉芬、文宣部副主任鄭如婷代表,與勝利國小、信義國小、右昌國小、仁武高中及楠梓特殊學校等五校進行了一場「效率驚人」的勞資調解。
本次調解的主軸非常直白:針對會員教師在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這種「不得拒絕」還要「課務自理」的變相加班,我們主張校方應給予教師選擇權——要嘛給加班費,要嘛給予派代補休,別讓老師補個休還要自理課務,陷入「還債式補休」的輪迴。
說起這場調解的源由,還真得感謝「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大力宣傳。聽聞友會號稱在上述五校已成功爭取到加班費或課務派代,這種關係到會員權益的「好事」,本會自然不落人後。本著「既然友會能享有,我們也要比照辦理」的博愛精神,我們特地到勞工局走這一遭,沒想到友會歷時兩年才談成的團體協約,本會代表喝杯茶的時間,僅花了一小時就大功告成。
雖然這份協約內容細看之下略顯「寂寞」,但既然友會將這寥寥可數的「政績」視如瑰寶、宣傳得天花亂墜,本會自然也要展現實力,幫會員把這份「寂寞」的選擇權給補上。
最終協商結果明確如下:1.若校方指派非上班時間出勤,教師「有權拒絕」且不得因此受處分;2.補償方式則是二擇一:給予加班費(由校方能力範圍內支應)或是由「校方選擇」課務派代或教師課務自理。
這場勞工局一日遊,高教產用一小時的實戰再次證明:人家的長期抗戰,對我們來說只是日常發揮,對會員有交代,才是真功夫。
【高雄市教師工會】115-02-25快訊本會訴求調高「學習扶助鐘點費」,國教署回應了!因應各校會長反映「學習扶助鐘點費未調升」造成相對剝奪感,前天(2/23),本會一開學並隨即發文國教署,建請修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比照「兼代課鐘點費」調高20%,調高「第七節下課以後、週末、寒暑假及住校生十八時以後夜間輔導之教學人員鐘點費」。今天(2/25),國教署也迅速函復本會表示:「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及地方執行情形,併同相關經費及執行面因素,作為後續政策評估與滾動檢討之參考。」可見國教署對本會訴求之重視,本會將追蹤後續進展,亦請全教總一併列管追蹤,並隨時回報最新爭取進度,請各位夥伴密切注意最新訊息!👉 國教署回函: https://reurl.cc/vK9L11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2-25 09:25
🎓 【2026 均優學習論壇|高雄場】重建教育經費保障|財劃法修法後的制度變動、資源影響與行動可能❓ 教育經費出了什麼問題?**如果你關心教育,卻發現預算、制度越來越看不懂。2025 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教育經費的分配與保障機制已實質改變。這不只是數字調整,而是關係到:- 教育資源是否還能穩定投入- 中央與地方的責任如何被重新劃分- 未來我們是否還能有效監督、介入與行動🧭 本論壇以「重建教育經費保障」為核心,帶你一次看清修法重點、補助變化,以及可能的行動方向。📌 論壇三大主題1️⃣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法重點解析2️⃣ 2025–2026 年中央政府教育補助變化對照3️⃣ 區域教育經費研究社群與第二階段行動規劃🗓 活動資訊時間|2026 年 3 月 14 日(六)09:00–12:30地點|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 155 號 6F-1)費用|免費報名|報名網站可事前閱讀之資料|1. 保障教育經費的原因 2. 2025與2026年中央政府教育補助-●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振鐸學會● 協辦單位: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 聯絡人:高督盟執行長 任懷鳴 0981-913-300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2-24 06:40
國中課輔鐘點費調高為每節540元,本會訴求達陣!今年初,本會公開呼籲教育局,應比照教育部全面提高【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20%】,同步提高本市之【課後照顧/課輔鐘點費】;其中,【國中課輔鐘點費】已於日前確定調高。根據教育局2月11日修正公布之《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第八點,鐘點費已由原本「每節四十五分鐘四百五十元」修正為「每節四十五分鐘五百四十元」,本點修正並自二月二十三日生效。(見教育局公文)去年底,教育部宣布行政院拍板提高的多項教師待遇,包括:導師職務加給、鐘點費及行政工作獎金;其中,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國小由336元調至405元、國中由378元調至455元、高中由420元調至505元。本會則於第一時間即發出電子報《教育部提高【高中以下學校兼代課鐘點費】,高雄市應從善如流同步提高【課後照顧/輔導鐘點費】》,呼籲教育局修訂本市相關辦法,同步提高本市課後鐘點費,以免出現「下班後的課後活動鐘點費低於上班期間的兼代課鐘點費」的荒謬現象!1月5日,本會又發文教育局,正式提出【同步提高本市有關「課後活動」教師鐘點費】之訴求(見本會發文);2月3日,本會代表出席教育局召開之「研商《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第八點修正草案會議」,更是大力支持:「課輔鐘點費」比照「兼代課鐘點費」之調幅20%,由現行「每節450元」調高為「每節540元」。(見會議報告)對於教育局此番從善如流,並如此有效率,本會表示高度肯定!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2-23 04:37
國中課輔鐘點費調高為每節540元,本會訴求達陣!
今年初,本會公開呼籲教育局,應比照教育部全面提高【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20%】,同步提高本市之【課後照顧/課輔鐘點費】;其中,【國中課輔鐘點費】已於日前確定調高。根據教育局2月11日修正公布之《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第八點,鐘點費已由原本「每節四十五分鐘四百五十元」修正為「每節四十五分鐘五百四十元」,本點修正並自二月二十三日生效。(見教育局公文)
去年底,教育部宣布行政院拍板提高的多項教師待遇,包括:導師職務加給、鐘點費及行政工作獎金;其中,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國小由336元調至405元、國中由378元調至455元、高中由420元調至505元。本會則於第一時間即發出電子報《教育部提高【高中以下學校兼代課鐘點費】,高雄市應從善如流同步提高【課後照顧/輔導鐘點費】》,呼籲教育局修訂本市相關辦法,同步提高本市課後鐘點費,以免出現「下班後的課後活動鐘點費低於上班期間的兼代課鐘點費」的荒謬現象!
1月5日,本會又發文教育局,正式提出【同步提高本市有關「課後活動」教師鐘點費】之訴求(見本會發文);2月3日,本會代表出席教育局召開之「研商《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第八點修正草案會議」,更是大力支持:「課輔鐘點費」比照「兼代課鐘點費」之調幅20%,由現行「每節450元」調高為「每節540元」。(見會議報告)
對於教育局此番從善如流,並如此有效率,本會表示高度肯定!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祝大家新年快樂!🎉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2-13 06:24
《夢想從「基地」出發》系列報導-180-擴大自己的舒適圈 做就對了~2026-01-22提燈引路樹德園基地班走訪紀實 「提燈引路樹德園基地班」是去年剛剛加入「全教會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起步才快要半年的新手基地班,也是「高雄市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運作將近10年,第一個加入的純私校專業社群。只要熟知教育界,一定知道私校的夥伴平時有多忙碌,然而這群不認輸的夥伴,決定要從自己做起,善用資源幫助自己脫離無限迴圈的繁忙困境。於是5位任教於國文、觀光、餐飲、廣設的跨領域夥伴毅然決然踏出冒險的第一步,加入支持系統,開始擴大自己的舒適圈。 這5位夥伴各有自己專精的領域,也是校內較為資深的老師,他們希望能藉由自己的拋磚引玉,讓私校夥伴感受到教師組織在教師專業發展上的支持與支援,也希望利用基地班特有的輔諮系統,透過具信任基礎的共備及觀議課機會,與同儕互相觀摩學習,並從多角度的觀察中,發現自己的盲點與不足之處,加以修正、調整。帶著這樣的願景,提燈引路樹德園基地班展開了他們在專業發展上的精進之旅。 抱持著為自己「健檢」的健康心態,夥伴們認真的運作了將近半年,此次聚會是他們本學期最後一次討論時間,經過一學期的摸索,夥伴們發現了之前不曾想過的問題:1.計畫趕不上變化,原先約定的聚會時間,常因各種因素干擾而無法順利進行,使得討論須不斷改期,夥伴深感困擾。2.原定之「校外踏查」跨領域課程設計,因為聚會時間難喬而呈現停滯狀態,這讓夥伴感到焦慮。而在組織提供可能的彈性選擇,如利用線上會議、一次進展一小部分、大家分工合作等作法提供基地班參考之後,夥伴們才鬆了一口氣:「原來發展教師專業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再加上「高雄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獨有的增能活動,也提供新、舊基地班夥伴交流與討論的機會,這讓新手基地班在前輩的經驗分享中看到更多可行性,解答了心中的疑慮,不再感到惶恐,而能繼續在發展專業上穩步向前。 全教會各地夥伴組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的初衷,就是希望能提供支持,讓願意在教學專業上往前跨一步的第一線教師夥伴,能有更多餘裕自主發展,進而長出自己的力量,在教學上更得心應手。我們始終如一以實際行動支持所有願意擴大舒適圈的老師們放膽去嘗試—做就對了! 閱讀更多精彩的篇章 請點此連結 《夢想從「基地」出發》系列報導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提供第一線教師全方位的支持讓專業自主發展,帶領孩子走出自己的路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2-10 01:23
《夢想從「基地」出發》系列報導-180-擴大自己的舒適圈 做就對了~2026-01-22提燈引路樹德園基地班走訪紀實
「提燈引路樹德園基地班」是去年剛剛加入「全教會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起步才快要半年的新手基地班,也是「高雄市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運作將近10年,第一個加入的純私校專業社群。只要熟知教育界,一定知道私校的夥伴平時有多忙碌,然而這群不認輸的夥伴,決定要從自己做起,善用資源幫助自己脫離無限迴圈的繁忙困境。於是5位任教於國文、觀光、餐飲、廣設的跨領域夥伴毅然決然踏出冒險的第一步,加入支持系統,開始擴大自己的舒適圈。
這5位夥伴各有自己專精的領域,也是校內較為資深的老師,他們希望能藉由自己的拋磚引玉,讓私校夥伴感受到教師組織在教師專業發展上的支持與支援,也希望利用基地班特有的輔諮系統,透過具信任基礎的共備及觀議課機會,與同儕互相觀摩學習,並從多角度的觀察中,發現自己的盲點與不足之處,加以修正、調整。帶著這樣的願景,提燈引路樹德園基地班展開了他們在專業發展上的精進之旅。
抱持著為自己「健檢」的健康心態,夥伴們認真的運作了將近半年,此次聚會是他們本學期最後一次討論時間,經過一學期的摸索,夥伴們發現了之前不曾想過的問題:1.計畫趕不上變化,原先約定的聚會時間,常因各種因素干擾而無法順利進行,使得討論須不斷改期,夥伴深感困擾。2.原定之「校外踏查」跨領域課程設計,因為聚會時間難喬而呈現停滯狀態,這讓夥伴感到焦慮。而在組織提供可能的彈性選擇,如利用線上會議、一次進展一小部分、大家分工合作等作法提供基地班參考之後,夥伴們才鬆了一口氣:「原來發展教師專業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再加上「高雄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獨有的增能活動,也提供新、舊基地班夥伴交流與討論的機會,這讓新手基地班在前輩的經驗分享中看到更多可行性,解答了心中的疑慮,不再感到惶恐,而能繼續在發展專業上穩步向前。
全教會各地夥伴組建「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的初衷,就是希望能提供支持,讓願意在教學專業上往前跨一步的第一線教師夥伴,能有更多餘裕自主發展,進而長出自己的力量,在教學上更得心應手。我們始終如一以實際行動支持所有願意擴大舒適圈的老師們放膽去嘗試—做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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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從「基地」出發》系列報導-179-玩玩閱讀課~~原來閱讀可以這樣玩2026-1-22高雄五甲交享閱基地班走訪紀實 捨不得看見孩子在繁雜的文字前感到無力,「五甲交享閱基地班」因此應運而生。他們深知閱讀不應是負擔,而是通往世界的窗;因此,團隊將對閱讀的熱忱轉化為教育願景,致力於研發具前瞻性的特色課程。這不只是素養的培養,更是一場關於希望的開發,他們期許透過創意的灌溉,讓閱讀成為孩子羽翼下最堅實的風,帶領孩子飛向更有競爭力的未來。 這裡是一座關於「共好」的教學實驗室。四位老師並肩而行,在共同備課的對話中尋找教學的靈魂。他們推開教室大門,邀請他校夥伴交換風景,將每一份教案當作送給孩子的禮物,在課後反覆雕琢、用心修正。透過趣味盎然的閱讀活動,他們重新找回孩子眼中的好奇與光芒,讓專業與情感在社群交流中並進,共同寫下教育現場最動人的傳承篇章。 本次研習特別邀請該校圖書館管理員藍琳老師擔任講師,帶領教師夥伴認識校內特色圖書館「五誥棧」,並深入了解圖書環境的經營與資源運用。基地班多年來深耕閱讀,不僅發展為跨領域社群,更將閱讀轉化為兩個年級的校定必修課程。由於必修課由各領域導師共同擔綱,基地班夥伴深知「教學增能」的重要性,因此積極透過研習協助不同背景的老師掌握閱讀引導的技巧。 課程首部分著重於圖書館設施與藏書借閱的實務介紹,鼓勵老師帶領學生善用館內資源,讓學生沉浸於書香氛圍,建立孩子與書本的深刻連結。接著,講師現場設計了結合圖書分類知識的遊戲與任務,讓夥伴們在互動中掌握分類邏輯,並體驗如何將枯燥的檢索規則轉化為有趣的創意教學模式。這種「寓教於樂」的方法能直接應用於課堂,引導學生透過尋書任務,在實作中熟悉各類書籍的分布與特性。當學生能精確地運用線索在書海中導航並完成挑戰,不僅能獲得成就感,更能建立系統化的閱讀習慣,大幅提升閱讀的主動性與趣味性。 在「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的沃土裡,他們學會了分享的力量。社群平台不僅是教學檔案的集散地,更是靈魂碰撞的舞台;而期末的成果分享,則是他們對教學初衷的具體展現。每一份嚴謹的報告書,都紀錄著同儕間相互扶持、共同拔尖的足跡。這份公開分享的精神,展現了基地班在專業發展上的堅韌與自信,讓這份支持的力量,在彼此的課堂與生命間持續迴盪。 閱讀更多精彩的篇章 請點此連結 《夢想從「基地」出發》系列報導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提供第一線教師全方位的支持讓專業自主發展,帶領孩子走出自己的路
KTU&KTA|最新訊息 · 2026-02-06 07:39
《夢想從「基地」出發》系列報導-179-玩玩閱讀課~~原來閱讀可以這樣玩2026-1-22高雄五甲交享閱基地班走訪紀實
捨不得看見孩子在繁雜的文字前感到無力,「五甲交享閱基地班」因此應運而生。他們深知閱讀不應是負擔,而是通往世界的窗;因此,團隊將對閱讀的熱忱轉化為教育願景,致力於研發具前瞻性的特色課程。這不只是素養的培養,更是一場關於希望的開發,他們期許透過創意的灌溉,讓閱讀成為孩子羽翼下最堅實的風,帶領孩子飛向更有競爭力的未來。
這裡是一座關於「共好」的教學實驗室。四位老師並肩而行,在共同備課的對話中尋找教學的靈魂。他們推開教室大門,邀請他校夥伴交換風景,將每一份教案當作送給孩子的禮物,在課後反覆雕琢、用心修正。透過趣味盎然的閱讀活動,他們重新找回孩子眼中的好奇與光芒,讓專業與情感在社群交流中並進,共同寫下教育現場最動人的傳承篇章。
本次研習特別邀請該校圖書館管理員藍琳老師擔任講師,帶領教師夥伴認識校內特色圖書館「五誥棧」,並深入了解圖書環境的經營與資源運用。基地班多年來深耕閱讀,不僅發展為跨領域社群,更將閱讀轉化為兩個年級的校定必修課程。由於必修課由各領域導師共同擔綱,基地班夥伴深知「教學增能」的重要性,因此積極透過研習協助不同背景的老師掌握閱讀引導的技巧。
課程首部分著重於圖書館設施與藏書借閱的實務介紹,鼓勵老師帶領學生善用館內資源,讓學生沉浸於書香氛圍,建立孩子與書本的深刻連結。接著,講師現場設計了結合圖書分類知識的遊戲與任務,讓夥伴們在互動中掌握分類邏輯,並體驗如何將枯燥的檢索規則轉化為有趣的創意教學模式。這種「寓教於樂」的方法能直接應用於課堂,引導學生透過尋書任務,在實作中熟悉各類書籍的分布與特性。當學生能精確地運用線索在書海中導航並完成挑戰,不僅能獲得成就感,更能建立系統化的閱讀習慣,大幅提升閱讀的主動性與趣味性。
在「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的沃土裡,他們學會了分享的力量。社群平台不僅是教學檔案的集散地,更是靈魂碰撞的舞台;而期末的成果分享,則是他們對教學初衷的具體展現。每一份嚴謹的報告書,都紀錄著同儕間相互扶持、共同拔尖的足跡。這份公開分享的精神,展現了基地班在專業發展上的堅韌與自信,讓這份支持的力量,在彼此的課堂與生命間持續迴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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