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7年
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組對國中校務行政系統做全盤規劃,經審慎評估後,考察小組決定採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與宜佳資訊公司合作開發的國中校務行政系統,並委由光華國中 (當時為國中資訊教育輔導團 和 國中資訊教育研習中心) 承辦相關業務,並參照台北市推行模式成立「推動執行小組」,編制2位電腦專長教師推展本市國中校務行政電腦化工作。
民國90年
中心訂定「高雄市國民中學校務行政電腦化系統維護作業規範」合約草案,每年由各校與廠商簽訂合約。
民國91年
因應九年一貫課程成績處理,重行辦理本系統評選,當時由亞昕資訊公司與宜佳資訊公司參與競選,由15個代表學校評選出宜佳資訊公司繼續服務。
民國96年
因應本市輔導團機制之變革,且「國中資訊教育研習中心」已逐漸由教育局「資訊教育中心」取代,因此成立「高雄市國中校務行政電腦化中心」,仍委由光華國中為中心學校,延續以往之任務編組運作模式。
中心辦理全誼、澔學等廠商系統說明會,讓高雄各國中了解國內各廠商之校務系統發展現況。並於民國96年11月7日辦理評選【參與廠商:宜佳、全誼】,由原本市國中註冊組長投票,選出宜佳資訊公司繼續服務。
民國97年
決議建立評選制度,在無特殊狀況下每3年辦理一次校務行政系統評選為原則,同時訂定下列評選流程。
民國98年
依照97年決議建立評選制度流程辦理國中校務行政系統評選【參與系統測試與評分廠商:精誠(澔學與巨耀)、全誼】,並研議擬定維護合約草案,經票選結果精誠資訊公司的ischool系統獲得最高票。本中心提供此一結果作為98~100學年度各國中使用校務行政系統的參考,並由各校評估審酌後個別簽訂契約書,並依契約書履行雙方權利責任關係。
民國100年
縣市合併後不以每3年一次辦理系統評選為原則,而採以各校滿意度調查,若全市平均低於80分再行辦理系統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