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要點」辦理。 二、貴校所屬教師如有商借意願者,請於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逕送報名表及相關個人資料各 1 份至本局特殊教育科施麗琴小姐收,其餘事項詳如簡章。 三、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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