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24 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函文雄市政府衛生局高市衛健字第 11433201800 號函文
說明:
高雄市即日起提供醫療性凍卵補助,補助對象為本人或配偶設籍高雄市的 40 歲以下女性(不限已婚),罹癌且經醫師評估因罹癌或治療影響生育者,於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特約人工生殖機構接受凍卵療程者,可於完成療程後 6 個月內,備妥疾病診斷證明書、凍卵療程診斷證明書等向衛生局提出補助申請,詳見衛生局網頁( https://gov.tw/h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