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市政府為提供員工優質福利措施,經與產險業者合作辦理「公教員工自費汽、機車強制保險優惠方案」,轉供各機關學校同仁自行付費擇用,同仁反映良好,本(114)年賡續辦理,以嘉惠同仁。
二、本案計有臺灣產物保險公司、兆豐產物保險公司 2 家,提供較優惠之汽、機車強制保險優惠方案,內容略述如下:
(一)適用對象:高雄市政府公教員工(含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駐衛警及退休人員等)。
(二)實施期間:自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止(保險有效期間依保險單所載之日期為準)。
(三)承保收件由員工自行洽承保公司辦理,
三、二家產險公司資料置於人事室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