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賑災基金會 114 年 2 月 5 日賑基字第 0001140037 號函辦 理。 二、旨案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一)止,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 內提出申請,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該會網址: https : //http://www.tf4dr.org/。 三、檢附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來函影本及申請相關資料各 1 份供 參
無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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