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學校充實學習扶助師資,增進旨揭人員瞭解學習扶助實施方案辦理精神與內涵,與學習扶助教學與輔導專業知能,提升旨揭方案執行及教學成效,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旨揭 8 小時及 18 小時職前講習實施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一)8 小時職前講習:
1、研習時間: 114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40 分。
2、參加對象: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國中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每組預計錄取各 40 人。國小國語文及數學每組預計錄取各 50 人,英語文預計錄取 36 人。每校至多推薦 3 人,每人僅能選擇一個組別,倘經錄取將不予變更組別。
3、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 114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請承辦人至本局資訊服務入口( 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編號 14893 號表單。
(二)18 小時職前講習:
1、研習時間: 11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至 11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
2、參加對象:於研習報名截止日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國中及國小每組預計各錄取 30 人 (含傳真自行報名 2 位 )。每校至多推薦 3 名,每人僅能選擇一個組別,倘經錄取將不予變更組別。
3、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 114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請承辦人至本局資訊服務入口( 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編號 14894 號表單。
4、使用傳真報名之未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代理、代課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公告」下載報名表,如實填寫後請將報名表及最終學歷之畢業證書(在學學生,請準備學生證正反面)於 114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傳真至 07-8313444 (逾時即喪失報名資格)。錄取資格將依傳真先後順序錄取之,若經審查與學校薦派重複報名者,將以學校薦派序位為報名依據。以此報名方式取得錄取資格之教師、大學生(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及社會人士,請於報到時攜帶可證明身分之不同證件正本兩張、最終學歷之畢業證書正本(身分為學生者,請備妥有蓋 113 學年度註冊章之大二以上學生證正本)以供檢證,若報到時未攜帶任一證件正本,將取消錄取資格。
(三)錄取方式及說明:
1、請學校審慎評估規劃本(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4 期)及 114 學年度暑假(第 1 期)開班,並事先徵求教學人員同意擔任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後,始推薦教學人員報名參加職前講習。薦派人員於培訓完成後請學校確實依規劃開班授課。
2、本(113)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4 期開班)將擔任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授課教師之校內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其他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一優先錄取人員。
3、 114 學年度暑假(第 1 期開班)將擔任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授課教師之校內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其他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二優先錄取人員。
4、未來將擔任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習扶助方案授課教師之校內現職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儲備教師、大學生及其他社會人士,由學校推薦並核章後報名列為第三優先錄取人員。
(四)研習地點:高雄市小港區小港國中北辰樓五樓視聽教室(小港區平和南路 185 號)。
三、錄取人員名單於 11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本市小港國中網頁(https://www.hkjh.kh.edu.tw)及本市國中小學習扶助網( https://affairs.kh.edu.tw/7575/),請報名人員自行查閱,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