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女童軍會 113 年 8 月 23 日高市女童(雲)字第 028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推展童軍活動,發揚童軍互助合作精神,增進各團間的情誼。
(二)提昇童軍知能,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身心均衡發展。
(三)增進領導知能,培養童軍伙伴的領導能力,協助團長帶領團員。
三、本活動於 113 年 9 月 21 日及 22 日(星期六、日)採宿營方式辦理,地點;壽山國中。
四、報名時間:請於 11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前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額滿為止)。
五、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活動期間及活動前場地佈置公假登記,活動結束後 2 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