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學生。
(二)競賽時間:
1、網路報名日期: 113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至 9 月 13 日(星期五)。
2、紙本送件日期: 11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至 9 月 19 日(星期四)。
3、複賽作品發表: 11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日)。
(三)參賽人數:
1、創意想像類:每位參賽者以報名 1 件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2、創意作品類:
(1)每位參賽者以報名 2 件作品為限,若參賽者報名超過 1 隊隊伍,其中最多只能有一隊人數為 1 人,其餘隊伍皆須有 2 人(含)或以上組成隊伍。
(2)每隊參賽者人數最多為 3 人,得跨校組隊,但不同年級組隊時,以較高年級學生所屬組別報名參賽。
3、指導教師:以本市中小學教師為原則,至多 2 名,得跨校組隊(且至少有 1 名為學生所屬學校之主管或教師)。
4、截止報名後,不得更換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姓名;如有特殊情況,得由主辦單位專案處理。
(四)作品規格:
1、創意想像類:參賽作品統一繪於 B4 圖畫紙(38 公分*27 公分),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勿用素描、剪貼及電腦繪圖方式參賽,不需裝裱切勿華麗,亦不接受立體作品。
2、創意作品類:作品本身之長、寬皆不得超過 90 公分*60 公分(高度不限)、重量不得逾 10 公斤(若發明品本身超過上述限制,參賽者可利用模型代替之)。
3、初審階段僅需將作品拍照或掃描呈現於作品說明書上。
(五)重要注意事項:
1、指導教師參與複賽說明會、帶隊參加複賽發表,當日以公假登記出席(課務自理);如遇假日,可依實際參與時間於二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2、參賽作品之報名表及作品說明將不歸還,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備份。
3、參賽表件(報名表及作品說明)僅限使用迴紋針夾併。
二、本計畫專案聯絡人:勝利國小電話 07-5522541 ,總務主任(分機 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