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 114 年 2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
(二)申請資格:
1、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 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2、國民中學藝術領域之「視覺藝術」美術教師。
(三)課程說明:
1、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 關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 6 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 行 1 班,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3 萬元。
2、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 18 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 行 1 班,每學期補助 4 萬元,申請對象如下:
(1)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教 師方可申請。
(2)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計群」教師,不限制課程 實施科目。
3、課程內容需融入「重大議題」,以「六大構面」做為 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 計教育課程,並需參與至少兩次的課程共備活動通過 後,提交完整「課程計畫申請書」、「經費表」及「後續課程發展修正紀錄表」成為種子教師。
二、 113 年至 115 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2 教師培訓工 作坊_海洋重點如下:
(一)辦理時間: 113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至 7 月 5 日(星期五),共 計 2 日。
(二)活動地點:基隆市信義國小(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 135 號) 展演廳及活動中心。
(三)報名方式:
1、確定申請 113-2 課程計畫之教師請填寫「113-2 課程申請計畫與 7 月全國教師培訓工作坊報名表」,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SPGqM27y5cbKmfJq8 ,相關細 節及說明請詳閱報名表單及「113 年至 115 年美感與設 計課程創新計畫-113-2 教師培訓工作坊_海洋」計畫 書。
2、報名時間:自 113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3 年 6 月 6 日 下午 5 時截止,報名期間若額滿,則提早截止報名。
三、各縣市申請教師培訓工作坊名額有限,請參加工作坊之教師,後續仍需參與各區的課程共備活動。
四、隨文檢附「113 年至 115 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 學 年度第 2 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暨「113 年 至 115 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3-2 教師培訓工作坊_ 海洋」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