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3 年 4 月 1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30015080A 號辦理。
二、旨揭賽會由體育署委託花蓮縣政府辦理,各項競賽日程與比賽地點如下:
(一)羽球: 113 年 7 月 8 日至 12 日計 5 天,假花蓮縣立體育館(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23 號)舉行。
三、參賽人員由服務機關學校核予公(差)假,請參與人員自行辦理保險,並確認個人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本活動,若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導致意外發生時,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
四、有關旨揭賽事官網及報名系統網址,俟主辦單位提供後另函通知。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花蓮縣政府承辦人張雅惠小姐,電話: 03-8462-860 轉 350 。